股票代码:002331
股票简称:皖通科技
披露日期:2019年4月27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发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玉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诸黎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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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开工预付款及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上期留抵的进项税在本期用完所致;
3、本期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多且尚未到期承兑所致;
4、本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5、本期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所得税等税款所致;
6、本期研发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7、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8、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9、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信贷证明保证金和各种保函保证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业务骨干,参与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10人;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7,500万元。
截至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东兴金海2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共计买入公司股票4,616,241股,成交金额为73,268,458元,成交均价为15.87元/股,已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4,616,241股,占公司总股本412,135,469股的1.12%。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已届满,后续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意见及届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持有人会议和2018年8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即存续期展期至2019年10月12日。公司于2018年8月8日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5)。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10月12日到期届满,后续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意见及届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控制权变更事项
因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2月10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1)。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控制权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3),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14日开市时起复牌。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于2019年3月5日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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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易增辉先生、赵梦女士和李臻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发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天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之外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