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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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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2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杏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镜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31.64%,主要是本期增加以预付货款方式采购原材料所致;

  2.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61.95%,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较期初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252.55%,主要是本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5.48%,主要是本期公司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58.72%,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6.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66.41%,主要是本期公司部分联营企业盈利空间收窄致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同比增加33.36%,主要是本期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减少68.97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253.15%,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83.30%,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租金和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47.58%,主要是本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比减少所致;

  12. 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1.87%,主要是本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营销服务费增加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0.89%,主要是本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预收售楼款减少、以及支付工程款和服务费同比增加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700.06万元,主要是本期从联营企业收到的分红款减少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发生变化,主要是本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收回和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65.79%,主要是公司本期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72.20%,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归还5.00亿元中期票据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4.45%,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归还5.00亿元中期票据支付其利息2,835.00万元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发生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已质押的定期存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保证金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丙娣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1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下设的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1.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黄丙娣、李静、罗绍德、刘亚军、刘杏萍;召集人:黄丙娣

  2.预算管理委员会:黄丙娣、李静、罗绍德、刘亚军、刘杏萍;召集人:黄丙娣

  提名委员会、审计监察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没有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2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 年 4 月 25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2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2)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无需重述2018年度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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