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葵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青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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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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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3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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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发出表决票9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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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元(含税)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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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22日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8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将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沪股通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公司A股股东一致。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居民企业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对其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事项,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作出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及库存量
单位:吨
■
二、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元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吨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塑胶原料,受石油等大宗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采购价格同比相应下降。
四、以上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615 公司简称:茶花股份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