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志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卫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实现公司体内对公司资金、盈利有较大压力的早期医疗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剥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经营压力;同时,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为上市公司转型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2018年,公司启动并组织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工作。
本报告期,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1、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信息及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新营业执照,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的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19年2月13日变更登记至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2、鉴于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付清约定款项,经与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协商,2019年2月26日,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议》,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以担保其在《北京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
3、2019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尚未支付款项及违约金支付计划的说明》,其主要内容如下: 2019年度,我司将积极按照下述还款计划履行支付义务:
(1)不迟于2019年3月26日,支付1000万元。
(2)不迟于2019年9月30日,累计支付2000万元。
(3)至迟于2019年11月30日,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且清偿《股权转让协议》合同项下相关违约金。
4、2019年3月26日,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000万元。截止目前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向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345.2万元(占全部股权转让价款8520万元的62.74%),尚有3,174.8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到期应付未付,以及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产生的违约金尚未支付。
5、2019年4月3日,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双方同意,原《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质物变更为: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55%股权及北京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55%股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志峰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9-025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召开方式为:现场方式。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董事文小兵先生委托董事窦洪滨先生代为出席)。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金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金志峰先生、文小兵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金志峰先生为召集人。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薛自强先生、胡轶先生、金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薛自强先生为召集人。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胡轶先生、刘远鹏先生、文小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胡轶先生为召集人。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刘远鹏先生、薛自强先生、林圣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远鹏先生为召集人。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并决定其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长金志峰先生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董事会决定王斌先生的工资标准为员工28级。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王斌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金志峰先生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并决定其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斌先生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卫东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董事会决定杨卫东先生的工资标准为员工25级。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杨卫东先生回避表决。
(九)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景尚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金志峰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文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一)关于公司《二O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有关部门报送公司《二O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同意在指定报刊刊载报告正文,并在指定网站刊载报告全文。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9-026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召开方式为:现场方式。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宁双燕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二O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9-027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并决定其薪酬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并决定其薪酬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具体如下: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斌
财务总监:杨卫东
审计部经理:谢景尚
证券事务代表:胡文君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王斌先生、胡文君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斌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胡文君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5219563、85219691
电子邮箱:ljkgdmb@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室
邮政编码:510610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男,1975年出生,法学学士。
2007年8月至今任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5月至今任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卫东先生简历
杨卫东,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
曾任职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1月至2013年8月曾任海航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期间兼任京旅盛宏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北京旅游发展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600555)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2016年1月至7月,任海航旅业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2018年11月23日至今任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27日起至今兼任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杨卫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谢景尚先生简历
谢景尚,男,1977年出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曾任职于广州惠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公司(安昊达税务师事务所)、广州市纬美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11月至今,就职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谢景尚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胡文君女士简历
胡文君,女,1977年出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师。
曾任职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至今,就职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
胡文君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502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