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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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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9-012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6,03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比例为12.05%,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69,707,942股)的13.78%;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106,03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增加的限售股份全部解禁。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胜利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于2015年12月24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5】3012号),公司依据批文启动股份发行工作,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06,035,888股,发行价格6.13元/股,发行对象为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投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以下简称“阳光人寿”)”、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成立的“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资产鑫享7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平安资产鑫享7号”)”、“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平安资产鑫享3号”)”、“平安资管-平安银行-平安资产创赢5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平安资产创赢5号”)”。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限售期36个月,上市日为2016年4月20日,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鉴于发行对象所作的承诺,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限售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

  2.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6,03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比例为12.05%,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69,707,942股)的13.78%;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106,03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增加的限售股份全部解禁。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限售流通股部分境内自然人持股为公司高管锁定股份。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承诺履行及相关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资产鑫享7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平安资管-平安银行-平安资产创赢5号资产管理产品”)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此3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胜利投资、阳光人寿、平安资管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是否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胜利投资、阳光人寿、平安资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7,886,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胜利投资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达到5%及以上的计划。

  胜利投资已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胜利投资、阳光人寿、平安资产鑫享7号、平安资产鑫享3号、平安资产创赢5号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9-013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投资”)通知,获悉胜利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5日、2018年10月18日,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1%)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期限至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4日,胜利投资提前赎回上述被质押股份,并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胜利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87,886,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65,092,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

  三、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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