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暨与亿纬锂能签订商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或“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业务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7,000万元人民币。就上述合作,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亿纬锂能签署了《商务合作协议》,本次协议签署如最终完成履约,将会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构成积极影响。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亿纬锂能经平等协商,就采购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事宜于2019年4月25日签署《商务合作协议》。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采购框架性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85,547.956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纳米新材料、水表、气表、电表的半成品及其配件制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技术研发、开发及转让,锂电池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加工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亿纬锂能2018年度业绩快报数据,合并报表数据):总资产为1,003,224.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56,228.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35,119.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03.06万元。

  吴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2017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3日;2018年10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吴锋先生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吴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已在新任独立董事于2018年10月30日就任后生效。吴锋先生目前担任亿纬锂能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10.1.6条等的规定,亿纬锂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亿纬锂能为本公司主要客户之一,除此之外,亿纬锂能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甲方同意购买乙方生产的原材料产品,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单价等事项由《采购订单》约定。双方同意,甲方可能根据自身生产计划,提前15天向乙方发出需求预测数量,乙方可根据该需求预测数量进行备料。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采购订单》是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唯一商务文件,未经《采购订单》确认的需求预测数量,都是预测性和无约束力的,不能作为交货依据。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分包或者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3、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双方可就合同续签事宜进行磋商;如双方未在此期间签订新合同取代本合同或明确表示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动续期,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适用于乙方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给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的所有产品;为了避免重复签署本合同,甲方的所属子公司可以直接依据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乙方及其所属子公司采购所需商品。

  5、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的交易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但甲方与其控股子公司在各自下单范围内承担合同义务,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产品价格依双方最终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所有产品价格应以乙方提交的报价并经双方正式的书面确认为依据。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在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报价是当前市场上合理的乙方相同提交所有客户最优惠的价格,同时乙方不得随意提高产品价格并不得以价格需要调整为由拒绝执行订单及本合同。除《采购订单》中确定的产品价格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乙方所供产品的结算方式均为甲方收到发票后一定期限内,支付形式为电汇或银行承兑。

  7、双方同时对产品供应制造、样品及采购订单、产品交付、质量保证、产品的检验与验收、质量责任特别约定、生产周期及生产中止、声明与保证、合法授权及知识产权约定等条款进行了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深耕锂离子电池干法及湿法隔膜多年,产品获得了国内外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市场竞争力优势明显。公司向亿纬锂能供应隔膜,主要用于其软包电池及圆柱电池,本次《商务合作协议》的达成,将进一步凸显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隔膜领域的优势地位,为公司隔膜产品在国内外中高端市场的进一步推广带来积极作用。

  2、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交易金额仅为预测数,实际交易金额将会根据市场情况及客户实际需求变动,如该协议最终完成履约,将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构成积极影响。本次协议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并且交易金额将在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最高累计交易金额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亿纬锂能产生依赖。

  4、2018年7月公司与Murata Manufacturing Co., Ltd.(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简称“Murata”)签订了《Strateg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8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年1月28日公司与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简称“孚能科技”)签订了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19年4月8日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国轩”)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2019年4月19日公司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简称“比克动力”)签署了《供货合同》,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与比克动力签订供货合同的公告》。目前上述协议均在正常执行中。

  5、公司未来三个月不存在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2019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滕玉娣女士合计持有星源材质股份11,53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192,002,600股的比例为6.0084%,现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7%),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10月3日(包含首尾两日)。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6个月内进行减持的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商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