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策租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7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165.72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鼎策租赁因经营发展所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1、2018-063)。
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鼎策租赁向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亿贰仟柒佰万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
法定代表人:许树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16年6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鼎策租赁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61,162,707.2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30,652,428.95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30,510,278.34元;2018年1-12月,鼎策租赁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512,062.8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165,371.60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鼎策租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乙方)
(二)保证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三)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贰仟柒佰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贰仟柒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七)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517.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1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1,517.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