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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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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3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17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称公司拟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针对上述公告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最新一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有息负债总额、一年内到期或需偿还的债务金额及具体偿债安排,本次申请银行贷款的用途,以及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

  二、请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具体措施安排,如为个人担保,请评估担保人担保能力及依据,若为资产担保,请明确相关资产是否已设定抵押、质押或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请详细论证控股股东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能否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安全性,本次担保事项是否会给公司带来或有风险。

  三、请结合控股股东的实际经营能力、资金流动性等,说明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能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如控股股东出现偿债违约且反担保额度不足的情况,公司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有效性。

  四、请公司明确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时是否勤勉尽责,说明全体董事同意相关议案的依据,并详细说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实质上的风险、受益是否对等,是否可能出现利益倾斜。

  五、请独立董事逐项对以上问题,以及本次担保事项是否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4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做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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