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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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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9                           公司简称:重庆港九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昌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维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1: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久久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注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应收重箱补贴增加所致。

  注3: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4: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年末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注5: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合营企业同比利润减少所致。

  注6: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久久物流有限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所致。

  注7: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上期偿还中期票据所致。

  注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上期支付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关于以猫儿沱分公司资产及部分现金对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璜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2009年1月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猫儿沱分公司资产及部分现金对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猫儿沱分公司经营性资产净额以及1500万元现金,合计30,247.45万元对珞璜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新增珞璜公司注册资本30,216.78万元,其余30.67万元为资本公积。增资后,与猫儿沱分公司实物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业务及劳动力全部进入珞璜公司,猫儿沱分公司将被关闭注销;珞璜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加至60,216.78万元,其中港务物流集团持股比例为49.82%,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18%。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5日发布的临2018-027号和2019年1月4日发布的临2019-001号公告。

  2019年1月10日,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增资事项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获得营业执照。

  2. 关于久久物流增加注册资本的事项

  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和《关于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1.5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部分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计3,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上述增资和转增完成后,久久物流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发布的临2019-003号和临2019-004号公告。

  截至目前,久久物流正在办理增加注册资本金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3.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国投重庆果园港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49.82%股权和重庆市渝物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67.17%股权,交易对方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该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临2019-026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9-022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托管资产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情况的公告

  ■

  2014年7月29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州港”)向公司出具《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将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公司通报并披露托管资产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内容详见201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的临2014-040号公告。

  现将港务物流集团和万州港托管资产2018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公告如下:

  重庆市涪陵港务有限公司(港务物流集团独资)2018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0.03%。

  重庆果园件散货码头有限公司(港务物流集团拥有51%股权)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为0.17%。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务物流集团拥有96.55%股权)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为-5.67%。

  重庆苏商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万州港拥有 68%股权)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为9.08%。

  重庆市万州区港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万州港独资)已于 2013 年 12 月被万州港吸收合并,所属6家分公司变更为万州港口集团忠县分公司、西沱分公司、客运分公司、云阳分公司、奉节分公司、巫山分公司,这6家分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为亏损。

  奉节县港龙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万州港拥有60%股权)2018年经营业绩为亏损。

  忠县新生港埠装卸有限公司(万州港拥有40%股权)2016年已实质性停业,2018年未进行审计,预计该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为亏损。

  巫山县抱龙河港埠装卸有限责任公司(万州港拥有 70%股权)已注销关闭,并于2018年9月6日完成工商注销。

  巫溪县孝子溪港埠装卸有限公司(万州港独资)已被万州港吸收合并,并于2015年11月13日完成工商注销。

  云阳县澎溪港埠装卸有限公司(万州港拥有52%股权)已于2016年3月24日完成工商注销。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9-023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19-025号公告)。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可使公司会计政策更加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9-024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9-025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可使公司会计政策更加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9-026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国投重庆果园港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49.82%股权和重庆市渝物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67.17%股权,交易对方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12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临2019-005号)。

  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19-006号)。

  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26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10号)等相关公告。

  2019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在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后,披露了相关回复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同时对本次《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临2019-020号)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针对目标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同时披露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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