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永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永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截至2019年3月31日,应收账款247,036,802.37元,比年初增长188.27%,同比增长6.6%,对比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与行业销售回款周期性有关,行业销售回款周期一般在年底;②公司加大二三线城市销售网点拓展,增加了部分应收账款。

  2、在建工程:截至2019年3月31日,在建工程28,192,409.34元,比年初增长122.47%,主要原因是增城二期和文化中心在建项目。

  3、预收款项:截至2019年3月31日,预收款项27,001,847.23元,比年初增加37.12%,主要是公司Schimmel品牌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

  4、应付职工薪酬:截至2019年3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59,302,980.92元,对比年初下降31.93%,主要是公司2018年计提的年终奖在2019年初发放所致。

  5、税金及附加:2019年1-3月税金及附加8,637,968.64元,同比增长53.68%,主要是缴交上年度已计提的增值税的附加税。

  6、投资收益:2019年1-3月投资收益7,812,003.75元,同比增长167.52%,主要是委托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2019年1-3月资产处置收益-409,751.99元,去年同期-54,913.98元,为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2019年1-3月同比减少78.90%,主要是捐赠支出减少。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年1-3月同比增长40.81%,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年1-3月同比增长40.84%,变动原因主要是工程款支出减小。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年1-3月同比减少94.39%,主要原因归还银行借款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宁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9-020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0: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王怀坚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一、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梁永恒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3、以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舒密尔钢琴(中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设立舒密尔钢琴(中国)有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9-021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情况概述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9年4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麦燕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麦燕玉女士因到龄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梁永恒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聘任梁永恒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经审阅梁永恒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梁永恒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梁永恒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梁永恒先生个人简历

  梁永恒先生,1980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取得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合锦嘉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11月入职珠江钢琴,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梁永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9-024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舒密尔钢琴(中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钢琴”或“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集团公司下属三级控股子公司Schimmel-Verwaltungs GmbH(翻译为:德国舒密尔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Schimmel公司”)于境内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舒密尔钢琴(中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舒密尔中国”)。

  (二)集团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舒密尔钢琴(中国)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集团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项目由Schimmel公司出资,资金为自有资金,将根据相关政策及公司发展需求进行分期认缴。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舒密尔钢琴(中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4、经营范围:钢琴销售及售后、维修服务等。(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三)舒密尔中国的股东构成及介绍

  Schimmel公司为舒密尔中国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1、注册资本:38万欧元

  2、主营业务:钢琴研发、生产和销售

  3、成立时间:1885年

  4、注册地:德国布伦瑞克,Friedrich-Seele-Stra?e 20, 38122 Braunschweig, Germany

  5、执行董事:陈兆殷

  6、股权结构:2016年珠江钢琴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收购Schimmel公司90%的股权,德国舒密尔两合公司持有Schimmel公司10%的股权。

  7、其他说明:Schimmel公司主要销售四个系列的立式琴和三角琴,定位由高到低分别为Konzert(音乐会系列), Classic(经典系列),International(国际系列)和Wilhelm(威廉)。Konzert和Classic品牌主要销售对象是专业钢琴演奏者,而International和Wilhelm品牌则主要针对业余爱好者和初学者。此外还拥有May Berlin, Sabel, Fridolin等知名品牌。钢琴产品主要在欧洲(主要是德国、法国、瑞士等),美国和亚洲销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设立舒密尔中国有利于Schimmel公司规范管理中国市场,提高服务和加强品牌推广,能更好地结合珠江钢琴在国内同行业的强大资源优势,扩大Schimmel钢琴在中国的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虽现阶段国内高端钢琴市场需求逐渐扩大,但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项目产品推广、销售具有一定挑战性,竞争者的市场影响力(企业投入广告等)和竞争者的产品定价都存在未知及变动的风险,同时,与竞争者对信息和获取能力的不同也会造成信息不对称,这些不确定性都有未来造成企业损失的可能。

  舒密尔中国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更新销售计划以保障产品推广及销售,并根据销售情况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同时加大市场广告的投入,获得更大的市场影响力占比;此外,加大培训力度,对销售、技术服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尽快提升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投入力度,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市场推广,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

  2、审批风险:舒密尔中国的设立登记、批准经营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加强与审批机构的沟通交流,降低审批风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完善集团公司产品布局,提升资源共享效率

  本项目成立舒密尔钢琴(中国)有限公司,专注于Schimmel品牌在中国地区的运营、销售,可更好的利用丰富的国际资源,应对市场的挑战和竞争。舒密尔中国作为Schimmel品牌中国运营公司,能够加强Schimmel公司与集团公司联系,加强与德国公司的技术交流,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的高端技术产品研发水平。舒密尔中国成立对集团公司品牌体系丰富化和高端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2、扩大中国地区市场份额,做大做强Schimmel品牌

  舒密尔中国成立有利于对Schimmel公司的销售实行更加精细化的管理,促进Schimmel公司管理结构的合理化;能更加直观了解和掌握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时应对和收集市场信息和扩大Schimmel品牌在中国的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完善国内运作模式及市场布局,大力开展品牌建设宣传工作,提高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能够更好地为公司主业提供服务,充分结合投资双方的优势,利用各种营销渠道、技术优势,开拓更多的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有利于Schimmel公司整合外部资源,为Schimmel公司品牌提升提供全方位服务;也有利于集团公司整合外部营销资源和营销人才,提高集团公司的影响力,增强集团公司的竞争优势。

  3、增强一体化服务,提高品牌竞争力

  为应对变化多端的钢琴市场,针对高端钢琴市场成立舒密尔钢琴(中国)有限公司,专注发展中国高端钢琴品牌市场,同时更加积极、有效的完善品牌服务,加强售后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四)其他

  集团公司将紧密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需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设立舒密尔钢琴(中国)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9-02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20,193,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1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20,185,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10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53,2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45,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议案1.00《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192,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8%;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议案2.00《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192,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8%;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独立董事刘涛先生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2018年度述职。

  (三)审议通过议案3.00《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192,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8%;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议案4.00《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192,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8%;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议案5.00《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192,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8%;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议案6.00《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192,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8%;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议案7.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192,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8%;反对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议案8.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246,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1%;反对94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842%;反对947,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朱利律师、贾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9-023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