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23 公司简称:瀚蓝环境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天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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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38.08%,原因是去年同期确认官窑市场股权处置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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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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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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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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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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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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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9—008
债券简称:16瀚蓝01 债券代码:13679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耀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9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全部9票通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全部9票通过)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计划在核准有效期的两年内分多期进行滚动发行。具体方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9-009)
三、 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全部9票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2019年修订)》。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以下简称“高管薪酬方案”)以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为前提,有利于推动公司市场化战略,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管理团队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相一致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高管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议审议的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
四、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全部9票同意)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个别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均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于2019年5月18日届满。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已取得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为了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1-4项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5月18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5月18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议案二和议案四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10)。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9-011
债券简称:16瀚蓝01 债券代码:13679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现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环保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公司环保领域主要涉及环保废弃物处理及其他相关业务,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无新增重大订单。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固体废弃物处理发电业务主要经营业务数据如下:
发电量、上网电量单位:万度
上网电价单位:元/度(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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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水务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供应量、处理量单位:万吨
均价单位:元/吨(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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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年1-3月污水处理均价比2018年均价增长11.34%,原因是2018年先后有四间污水厂根据提标改造相关协议执行了新的单价,分别是:和顺污水处理厂、禹门污水处理厂、里水污水处理厂和樵泰污水处理厂,其中和顺厂、禹门厂和里水厂从2018年12月6日执行新单价,樵泰厂从2018年8月16日执行新单价。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的生产经营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23 证券简称:瀚蓝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10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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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14点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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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和议案3-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议案2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2019-004和临2019-005号公告。
议案8和议案9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2019-008和临2019-009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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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年审会计师。
(五) 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但会议召开时必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2204室(邮编:5282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2204室(邮编:528200)
电话:0757-86280996
传真:0757-86328565
联系人:欧阳昕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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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9-009
债券简称:16瀚蓝01 债券代码:13679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拓宽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品种
超短期融资券
(二)注册及发行规模
根据2018年末净资产规模和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拟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超短期融资券获批后,计划在核准有效期的两年内分多期进行滚动发行,其中首期计划发行规模为6-8亿元,每期发行一般不超过10亿元。
(四)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包含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置换银行借款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六)发行期限
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发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市场情况确定。
(八)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决议有限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为了更好把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决议有限期内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时机,指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发行申报等与发行相关事宜;
(三)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债务融资工具发布有新规定和政策,授权具体经办部门根据新政策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四)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使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五)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须的手续和工作;
(六)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七)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