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昆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尊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为2,806,873,858.82元,较期初增长36.95%,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7.5亿公司债同时下属子公司借款增加。
2.公司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为283,074,750.80元,较期初440,915,443.61元降低35.8%,其主要原因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年终奖在2019年发放。
3.公司期末应付利息为12,975,315.9元,较期初44,418,295.63元降低70.79%,其主要原因为公司3月份兑付公司债利息。
4.公司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0,166,364.76元,较期初17,067,633.13元增长135.34%,其主要原因为公司本部股票市值的变化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5.公司期末其他综合收益为-7,287,895.71元,较期初-75,493,005.93元增长90.35%,其主要原因为公司持有股票市值的变化。
6.公司本期财务费用为54,162,733.57元,较上年同期41,592,694.66元增长30.22%,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提的利息费用。
7.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为3,559,211.20元,较上年同期-11,616,953.15元增长130.64%,其主要原因为公司按照新的账龄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8.公司本期少数股东损益为3,001,525.94元,较上年同期21,828,285.81元降低86.25%,其主要原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精机科技持股的公司实现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9.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为0,较上年同期11,390,887.25元下降100%,其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下属子公司收到交割公司尾款所致。
10.公司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0较上年同期17,369,061.96元下降100%,其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分红。
11.公司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89,877,553.57元,较上年同期487,773,561.31元降低81.57%,其主要原因为收到的科研费与代收保理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12.公司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4,162,563.82元,较上年同期350,955,286.94元降低41.83%,期主要原因为支付的科研费、票据保证金与代付保理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13.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为1,099,014,036.36元,较上年同期422,360,000.00元增长160.21%,其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事项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开发行 2,1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1 亿元,期限 6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8 年 8 月 31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详见公司2019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转股数量为 11,246 股,债券金额减少 86,300元(863 张债券),剩余金额为 2,099,913,7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8,633,335股变为3,608,644,581股。
2.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6号)核准,公司向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机电振兴 1号”、“启航 3号”、“国联安定增贰号”、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宁波景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38,052,484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00.00万元,新增股份于2016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3月15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65,927,1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9114%。详见公司2019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9-026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投票表决,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一季度全文刊登在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正文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9-028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9-029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鉴于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同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于2017年以来修订的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公司将在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产生的累计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 2018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 2018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9-027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