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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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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从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5.72%,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了7亿借款及3亿债券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上升111.89%,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供应商款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42.96%,主要是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减少所致。

  4、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上升59.1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了股东的借款所致。

  5、递延收益较年初上升200.36%,主要是报告期内生态城镇项目子公司收到了巴渝乡愁项目产业扶持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1.28%,主要是报告期内受融资形势及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公司传统建设业务项目的实施进度放缓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65.63%,主要是报告期内融资成本上升、因汇率变动确认了汇兑损失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291.5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回款较好,应收账款减少,按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15.41%,主要是上年同期确认了生态城镇业务中产业配套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99.59%,主要是上年同期确认了生态城镇业务中产业配套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计提了企业所得税所致。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307.21%,主要原因是:(1)受融资形势及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公司传统建设业务项目的实施进度放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在融资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3)上年同期确认了生态城镇业务中产业配套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本期无相应业务。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5.84%,主要是上年同期生态城镇业务中产业配套项目公司收到了股权转让款,且上年同期收回了理财产品,本期无相应业务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7.38%,主要是报告期内融资规模缩小,以及偿还了公司债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

  1、2019年2月11日,公司股东吴桂昌、林从孝、吴汉昌、吴建昌、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受托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上统称“转让方”)与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豫资保障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合计上市公司股份194,731,418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10%)转让予受让方。

  2、2019 年 3 月 22 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1 日。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4,731,41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股东吴桂昌与林从孝分别与豫资保障房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吴桂昌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23,793,991 股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豫资保障房行使,林从孝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6,567,374 股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豫资保障房行使。

  本次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附条件生效,如上述表决权委托最终实施完成,豫资保障房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55,092,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88%,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止目前,《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尚未完成变更。

  (二)股东股权转让完成过户事项

  1、公司股东赖国传、 张辉、 林彦、丁秋莲、杨镜良、吴汉昌(以上合称“转让方”)于 2018 年 9 月 4 日与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建设”)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栖霞建设合计转让公司股份 75,523,70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5.08%)。

  2、2019 年 4 月 1 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9 日。

  3、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6,523,70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7%,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公司债摘牌事项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3 月 19 日和 3 月 20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6 棕榈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关于“16 棕 榈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15)、《关于“16 棕榈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 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 棕榈 01” 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3,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317,940,000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0 张。

  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 日支付本期公司债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并摘牌。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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