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9-03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利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华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华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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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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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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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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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18 年 6 月 8 日、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394 号),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行政许可予以受理。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394 号),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检查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1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75,129.00 万元(含)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 68,328.40 万元(含),并相应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2018 年 12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远光软件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请做好远光软件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68,328.40 万元(含)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 67,273.40 万元(含),并相应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2019 年 2 月 18 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回复材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请做好远光软件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2019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国网电商拟通过无偿划转形式受让其一致行动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90,275,039股。股份划转完成后,国网电商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63%。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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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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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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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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