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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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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公司贷款包括票据贴现;

  2、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4.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资本构成信息附表及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等请查阅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中的“定期公告”子栏目(http://www.hzbank.com.cn/hzyh/tzzgx/index.html)。

  4.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上表各指标依据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4.5 报告期末前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

  注:上表中流动性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计算。

  4.6 报告期信贷资产质量情况

  4.6.1 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公司后三类不良贷款总额为50.8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66亿元,不良贷款率1.45%,较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6.2 公司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说明:报告期内重组贷款减少主要是由于重组贷款到期后收回;逾期贷款减少主要是因为新增逾期贷款生成速度放缓,同时公司加大存量逾期贷款的清收处置和核销力度,存量逾期贷款减少。

  4.7 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方法的说明: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的,且损失事件对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会产生可以可靠估计的影响时,公司认定该贷款已发生减值并将其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项评估,并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整体评估。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单独评估的贷款存在减值情况,无论该贷款金额是否重大,公司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别中,进行整体减值评估。单独进行评估减值并且已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不再对其计提整体评估减值准备。

  4.8 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9 抵债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10 主要计息负债与生息资产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日均余额为公司管理账户的日均余额,未经审计;

  2、平均利率按照利息收入/支出除以生息资产/计息负债日均余额计算;

  3、①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再贴现;

  4、②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③包括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类债券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

  4.11 报告期末所持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5、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5.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要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做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震山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6   股票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8-01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25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陈震山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考虑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54,120.8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风险资产余额的1.50%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24,296.2万元;

  3、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5,130,200,432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282,550,108.00元(含税)。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1,529,795.4万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资本积累,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批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批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如实反映了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结论。

  八、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18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主要股东履职履约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批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批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家华董事、章小华董事、郑斌董事、赵鹰董事、刘峰独立董事、范卿午独立董事、刘树浙独立董事因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董事会召开后公司独立董事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2、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制定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实施细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管理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刘树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委员的议案》

  选举增补刘树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发行的具体事宜。本议案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相关条件,公司具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动态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方案及在额度内的相关授权,并同意将《关于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杭州市购建总行数据中心及信息科技办公大楼的议案》

  同意在杭州市参与竞拍一处土地并规划建设总行数据中心及信息科技办公大楼,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投资估算范围内推进项目的后续建设事宜(在竞拍成功的前提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外部检查情况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下半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4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24日至25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任勤民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亲自出席监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与议案二、议案三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缪新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缪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缪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外部检查情况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附件:缪新先生简历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缪新先生简历

  缪新先生,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持有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现任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南天邮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贝尔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审计处、浙江省电信公司审计室主任科员,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室主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董事,浙江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浙江钱塘旅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926   股票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5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4月25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会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家华董事、章小华董事、郑斌董事、赵鹰董事、刘峰独立董事、范卿午独立董事、刘树浙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3、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王家华董事、章小华董事、郑斌董事、赵鹰董事、刘峰独立董事、范卿午独立董事、刘树浙独立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2、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家华董事、章小华董事、郑斌董事、赵鹰董事、刘峰独立董事、范卿午独立董事、刘树浙独立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3、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银保监口径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实收资本人民币50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12楼,经营范围为杭州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截至2018年末,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472.36亿元,总负债298.17亿元,净资产174.19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77亿元,净利润16.41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9.50亿元,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主要从事大宗原材料的批发贸易。截至2018年末,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4.59亿元,总负债21.42亿元,净资产3.17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1亿元,净利润4.44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3、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9日,是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工、钢材、有色金属、机电设备、粮油等大宗商品贸易。截至2018年末,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0.97亿元,总负债16.01亿元,净资产14.96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50亿元,净利润8,88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4、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5日,是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杭州国际机场大厦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0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219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自有房屋租赁。截至2018年末,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9.86亿元,总负债8.47亿元,净资产1.39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53万元,净利润-29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5、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6日,由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锦宏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控制,各持股50%,注册资本3亿美元,注册地址为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主要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截至2018年末,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39.62亿元,总负债27.91亿元,净资产11.71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净利润1.0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6、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8日,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0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业务。截至2018年末,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3.08亿元,总负债5,276万元,净资产2.55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万元,净利润1,08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7、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系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2-6号29楼2901室,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服务:仓储服务;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办公设备,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煤炭(无储存),焦炭,燃料油,铁矿石;货物进出口等。截至2018年末,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44亿元,总负债3.66亿元,净资产7,867万元;201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9.92亿元,净利润1,376.4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二)杭州上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址为上城区金隆花园金梅轩14层1424室。经营范围包括以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租赁、转让等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物业管理。截至2018年末,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2.54亿元,总负债6.18亿元,净资产26.36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净利润0.57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湖滨环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湖滨环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9日,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坡路15-1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服务: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批发、零售:服装,服饰及辅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珠宝首饰。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湖滨环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3、杭州新龙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新龙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9日,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东坡路15号,主营经营范围包括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服装修改;批发、零售:服装,服饰及辅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珠宝首饰,化妆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丝绸,金银饰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眼镜(除角膜接触镜),工艺美术品,家具,家居用品,字画(除文物),花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新龙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4、杭州湖滨南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湖滨南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112号,系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的全资子公司,该指挥部由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服务:房地产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服装,服饰及辅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珠宝首饰。截至2018年末,杭州湖滨南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0.82亿元,总负债26.83亿元,净资产3.99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87万元,净利润-3,66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湖滨南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三)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景星观路2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物业管理。截至2018年末,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41.67亿元,总负债12.55亿元,净资产29.12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6亿元,净利润1.0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8日,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峰东路2号6楼601室,注册资金人民币1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服务:投资管理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财务咨询。截至2018年末,杭州余杭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并表总资产56.86亿元,总负债22.68亿元,净资产34.18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1亿元,净利润1.91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四)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18亿元,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东郊上郭;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企业投资、参股;建筑材料的购销;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以上项目证券、期货、金融业务咨询除外);建材工业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截至2018年末,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并表总资产406.52亿元,总负债198.58亿元,净资产207.94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3.80亿元,净利润3.59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章小华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2、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3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88亿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上郭村,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泥生产和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截至2018年末,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64.60亿元,总负债132.33亿元,净资产132.27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52亿元,净利润1.07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章小华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3、兰溪市汇源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兰溪市汇源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蓄电池、太阳能热水器、器械设备、五金电器、水泥熟料、水泥及矿产品销售,煤炭批发经营。目前该公司以煤炭和石灰石经销为主,兼有水泥熟料、水泥及矿产品经销等,是多业务一体的综合性资源运营商。截至2018年末,兰溪市汇源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6.06亿元,总负债5.48亿元,净资产0.58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58.76万元,净利润9.1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兰溪市汇源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五)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4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357号,注册资金人民币8亿元,杭州市国资委全资,集团目前主要涉及为以杭汽轮B(200771)为核心的工业汽轮机制造,截至2018年末,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356.31亿元,总负债256.63亿元,净资产99.68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6.30亿元,净利润7.4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郑斌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3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6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28亿元,由杭州汽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汽轮动力集团占51%)控股50%、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50%、辛集市钢信水泥有限公司和天津京裕正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各持股(3.54%)、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17.42%),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国资委。该公司主营钢材、钢坯贸易、进口铁矿石和转口业务等。截至2018年末,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61.08亿元,总负债136.28亿元,净资产24.80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5.35亿元,净利润5.8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郑斌先生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23日,B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200771),注册资金人民币7.54亿元,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属通用设备制造行业。经营范围:汽轮机、燃气轮机等旋转类、往复类机械设备及辅机设备、备用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和相关产品技术的开发、贸易、转让及咨询服务发电、工业驱动、工业透平领域的工程成套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其售后服务,节能环保工程总承包。截至2018年末,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115.69亿元,总负债51.45亿元,净资产64.24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43亿元,净利润4.14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郑斌先生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4、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60亿元,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西楼2103室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轮热电冷、电真空产品、生物产品的技术开发。截至2018年末,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6.10亿元,总负债15.67亿元,净资产0.43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19.52万元,净利润-1.20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5、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30日,为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18号,主营业务范围包括电力工程总承包;设计、安装:机电设备成套工程、中小型火力发电工程、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批发、零售:机电成套设备、金属材料、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保温耐火材料。截至2018年末,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84亿元,总负债7.52亿元,净资产0.32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亿元,净利润-4,083.1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6、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前身为汽杭州汽轮机股份下属铸钢、磨具、粗加工车间,2004年3月1日经改制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950万元,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03%,杭州汽轮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2.5%,杭州汽轮共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61%,其余10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35.86%。该公司主要生产钢锭、联轴器、汽封、环、法兰、齿轮、转子叶轮、主轴、齿轮箱、外缸上半、压缩机机壳下半、汽轮机气缸上半、汽轮机阀壳等汽轮机辅机配套产品。截至2018年末,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总资产6.13亿元,总负债3.69亿元,净资产2.44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7亿元,净利润1,280.0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7、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70.86%,杭州汽轮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宁波华仪工贸有限公司持股14%,其余11位自然人(公司高管)合计持股10.14%。该公司主营机电设备控制装置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设备成套服务,机电设备成套的销售,电站设备成套的销售及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18年末,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2.73亿元,总负债1.84亿元,净资产0.89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亿元,净利润1,111.3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六)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9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1幢18楼,注册资本人民币17,250万元,主营制造、加工针纺织品、丝绸、服装;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万事利”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国内丝绸行业第一个驰名商标。截至2018年末,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62.33亿元,总负债34.83亿元,净资产27.50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79亿元,净利润2.41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孙立新先生任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属于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9日,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90号交银大厦南楼,注册资本人民币194.7亿元,其中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5%,为控股股东。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A股(601601)、H股(02601)上市公司。截至2018年末,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1,635.68亿元,总负债1,272.32亿元,净资产363.36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8.22亿元,净利润35.92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八)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3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亿元,其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上海国际集团持股6.02%、深圳市联想科技园持股5.73%、上海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股20.02%。截至2018年末,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8,182.01亿元,总负债7,549.23亿元,净资产632.78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90.53亿元,净利润74.83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是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企业,公司董事赵鹰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属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九)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25日,H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58.HK。注册资本人民币2.73亿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是厦门最大的港口运营商,主要从事集装箱、散货和件杂货装卸业务及港口配套增值服务。截至2018年末,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12.52亿元,总负债92.84亿元,净资产119.68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17亿元,净利润2.62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独立董事刘峰先生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十)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86.58亿元,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常州市辖内原5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基础上组建,其中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持股4.5%、江苏新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9%、百兴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5%、江苏金鼎投资控股集团持股2.84%,股权较为分散。

  截至2018年末,该行总资产3,656.43亿元,总负债3404.78亿元,净资产251.65亿元。2018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76.43亿元,净利润22.6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是公司独立董事范卿午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十一)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7日,隶属于杭州电化集团,注册资本7,636.16万元,主要经营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营产品为工业级及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其中自主研发的电解法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TFT-LCD显影液)生产工艺拥有多项专利技术,该产品广泛出口到韩国、日本、台湾、欧洲等地,是全球主要的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生产商。截至2018年末,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5.99亿元,总负债1.47亿元,净资产4.52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7亿元,净利润8,990.48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独立董事刘树浙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属于银保监会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十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3日,注册资本75亿元,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主要股东包括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持股10%)。截至2018年6月末,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195.54亿元,总负债2,955.46亿元,净资产240.08亿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8.58亿元,净利润12.6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原监事顾卫平担任董事的企业,属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十三)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首家获批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38号。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注册资本5亿元,由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投资比例41%;并引进西班牙对外银行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出资比例30%;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中辉人造丝有限公司、浙江和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剩余股份。截至2018年末,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9.33亿元,总负债54.57亿元,净资产4.76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净利润2,026.0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企业、联营企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十四)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1月15日,当前注册资本10.86亿元,注册地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39号。公司持股比例18.60%,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并列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截至2018年末,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34.75亿元,总负债491.95亿元,净资产42.80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4亿元,净利润2.27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企业、联营企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司关联方。

  (十五)关联自然人

  是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定义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公司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监事、总分行高级管理人及有权决定或参与公司的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这些人员的近亲属。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并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发展的合理预期,且预计额度内所涉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业务,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6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14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5、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 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5月17日(星期五)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 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四) 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253058、85151339

  传真:0571-85151339

  (二) 出席会议现场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26   股票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7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暨2019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周三)下午14: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公司决定采用现场交流方式举行“2018年度暨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周三)下午14:00-16:00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三、参加人员:

  公司宋剑斌行长、徐国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欢迎投资者现场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为便于现场交流,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5月6日17:30前(工作日时间)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关注的相关问题。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71-87253058

  传真:0571-85151339

  电子邮箱:ir@hzbank.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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