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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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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或“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417.61万元。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余额调增,坏账准备计提增多及销售业务调整等事项。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披露了《博信股份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19-003)),预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6万元至1,4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44.11万元至606.11万元,同比增加52.75%至71.99%。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1,098万元至1,2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84万元至1,346万元。

  上述预测是基于截止业绩预告日,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对所欠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应收账款正常还款的情形下,计提3%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217万元以内)所确定。但因该笔应收账款的还款进度仍然存在不确定性,若吉盛源少还款甚至不还款,公司后续将视此笔应收账款抵押物处置的具体情况,按照可变现净值法,预估对吉盛源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至217万元~1,207万元,由此预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43万元至1,285万元,同比减少35.50%至增加52.63%。

  (三)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7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086.59万元,公司业绩由盈转亏。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417.6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331.50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1.89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11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0366元。

  三、本期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应收账款事项

  1、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对吉盛源应收款项11,891.68万元尚未收回,吉盛源对此已做了相应房产、土地抵押,抵押的房产、土地评估值总计为12,035.67万元。自吉盛源应收账款逾期以来,公司一直与其进行商洽,积极催收账款,吉盛源分别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分三笔还款共计6,000.00万元,累计还款占吉盛源欠款总额11,891.68万元的50.46%,截止2019年2月21日,尚余5,891.68万元未偿还。

  公司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对公司进行2018年年度审计时,发现吉盛源的上述6,00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瀚浩”)的借款。经公司自查,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与厦门瀚浩发来的关联方关系《告知函》获悉,二者存在较多业务往来,广东中诚能够对厦门瀚浩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厦门瀚浩应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为上述收到吉盛源6,000.00万元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吉盛源应收账款2,10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100.00万元)。公司 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万元,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调整反映。

  根据上述关联方认定的结论,博信智通于2018年12月12日收到厦门瀚浩代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支付的货款860.00万元,以及于2018年12月19日-24日收到厦门瀚浩代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支付的货款2,020.00万元,均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据此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775.74 万元、调减对天顺久恒的预收款项84.26万元及调增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2,02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880.00万元)。

  2、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予以还原,并拟与厦门瀚浩就上述款项签订借款协议,厦门瀚浩愿将上述8,880.00万元款项无偿借予上市公司使用,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基于此,公司预计对吉盛源、天顺久恒以及航思科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补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1,891.68万元,按照其抵押的房产、土地处置可变现净值法,考虑到扣除处置时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处置费用及折现率等,抵押物预计可收回5,652.81万元,差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238.87万元。公司于前次业绩预增公告时已计提215.75万元,因此本次坏账准备调增6,023.12万元;

  (2)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75.74万元,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87.87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387.87万元;

  (3)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2,020.00万元,按照其他应收款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10.00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1,010.00万元。

  综上,公司2018年度调增应收账款2,875.74万元、调减预收款项84.26万元及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410.99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2,020.00万元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1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4,98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00万元,公司将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调整,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即增加其他应付款3,900.00万元。

  (二)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

  1、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事项基本情况

  2018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采用以销定采模式,向上海天之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智能终端产品,合同含税总金额为31,185.38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9月全额支付采购款。上述货品分别销售给杭州若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合同含税金额合计为32,000.68万元,于2018年10月全额收回货款。上述业务确认了营业收入27,586.79万元,营业成本26,883.95万元,共产生毛利702.84万元。

  2、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经自查和研究后,认为上述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单证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收入准则的确认条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对此笔业务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同时将于2018年10月已收回的货款调整为预收款项以及于2018年9月已支付的货款调整为预付款项。

  公司同时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予以追溯调整,在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冲减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相应冲减应收账款(公司于2018年10月收到货款),调增公司于2018年9月支付的货款为预付账款。

  目前,关于上述销售调整相关事项公司尚在与客户、供应商沟通中,暂时未能对前述科目的会计处理形成准确的结论,但公司目前的财务数据已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对公司2018年财务指标具体影响如下:收入减少27,586.79万元,成本减少26,883.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42.97万元。同时,预收款项增加32,000.68万元,增加预付款项31,185.38万元。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及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业务调整两项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影响公司2018年财务数据如下:收入减少27,586.79万元,成本减少26,883.95万元,税金及附加减少13.4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7,420.99万元,营业外支出增加125.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减少6,208.71万元,总资产增加30,687.72万元,总负债增加36,896.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减少6,208.71万元。

  上述会计调整涉及事项均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目前相应程序正在履行中。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对吉盛源、天顺久恒及航思科技采取诉讼、拍卖抵押物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上述应收账款、销售调整事项相关处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涉及相对复杂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公司财务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同时加强内控管理,加强供应商、销售等业务流程控制,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单证,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公司及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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