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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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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章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春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志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章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中信重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登载于2019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信重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9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信重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12)登载于2019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合资设立中信重工(洛阳)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创园有限公司的议案》

  《中信重工关于合资设立中信重工(洛阳)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创园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临2019-013)登载于2019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中信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编号:临2019-01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详见《中信重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信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提前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财务报表中的相关项目亦无需进行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规则要求

  2018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重工”)的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作为香港上市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中信重工拟与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同时适用上述会计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据。上述准则实施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合资设立中信重工(洛阳)机器人及智能装备

  科创园有限公司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信重工(洛阳)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创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园公司”)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53,548.73万元人民币,其中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重工”)以公司在建工程研发中心配套设施——青年家园项目 (以下简称“青年家园项目”)资产出资,持股66.38%;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持股16.81%;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持股16.81%。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控股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科创园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宏观政策变动、项目运营、资金调控以及与周边科创园竞争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公司产业资源及创新资源优势,培育新兴产业和打造新增长极,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洛阳市产业创新发展及实施“大企业引领、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中信重工拟与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苑城投”)、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园区发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信重工(洛阳)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创园有限公司,开展洛阳市先进装备及军民融合产业创新科技园项目。科创园公司注册资本53,548.73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青年家园项目资产出资35,548.73万元,持股66.38%;西苑城投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持股16.81%;国宏园区发展公司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持股16.81%。

  2.决策审批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本公司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一: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2.住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2号

  3.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方铁力

  5.经营范围: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及土地开发整理。

  6. 西苑城投因发行公司债券,尚未披露2018年度财务数据。

  (二) 合作方二: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住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心B座7层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秀峰

  5.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运营与资产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园区项目筹划与招商服务;厂房、仓储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孵化与管理咨询;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与运营;实业投资;供应链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与上述有关的有偿咨询业务;建材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6.实际控制人情况:国宏园区发展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洛阳市市属综合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独资)。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尚未披露2018年度财务数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信重工(洛阳)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创园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

  4.注册资本:53,548.73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6.38%,西苑城投持股16.81%,国宏园区发展公司持股16.81%。

  6.出资方式:公司以经审计评估后的青年家园项目资产出资35,548.73万元,持股66.38%;西苑城投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持股16.81%;国宏园区发展公司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持股16.81%。

  7.经营范围:科技园区的建设、房屋租赁和销售;物业管理;为企业孵化器建设、运营和发展提供相关服务;企业咨询培训服务;新兴产业的项目孵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创新创业服务。(以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合作方案

  由甲、乙、丙三方合作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甲方的青年家园项目资产为载体,开展洛阳市先进装备及军民融合产业创新科技园项目。由三方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具体负责科创园的装修、招商和运营。

  2.出资安排

  甲方以青年家园项目资产出资;乙方、丙方以货币形式分批出资,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10日内按出资额的50%缴足第一笔出资;乙方、丙方于2019年6月30日前按出资额的30%缴足第二笔出资;乙方、丙方于2019年9月30日前按出资额的20%缴足第三笔出资。

  3.治理结构

  科创园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2名,乙方和丙方各委派1名,职工董事1名;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乙方和丙方各委派1名,职工监事1名;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

  4.商业模式

  (1)园区定位

  按照洛阳市产业创新发展要求,实施“大企业引领、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中信重工等龙头企业产业资源及创新资源优势,以加速器为牵引,以成长性企业为主体,孵化器、总部经济、科技服务业等多种业态并存。先期充分发挥中信重工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基础,在园区成立面向市场的先进装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着力打造以先进装备及军民融合产业为主导,集研发设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综合服务、人才培训交流于一体的洛阳市产业创新示范基地。

  将科创园打造成洛阳市产业创新的示范园;科创园将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双轮驱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率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国际化转型;科创园将以洛阳市推进军民融合的整体战略为统领,持续推动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相互融入、国防科技与民用科技互补互促、军用科研设施与民用科研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军民对接转化工作机制,健全军转民、民参军的激励机制,创新军民融合机制与发展理念,完善军工技术转化的市场化服务体系,探索形成军民融合发展新路径;科创园将充分发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优势和大型国企的海外市场基础,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国内外创新高地高端链接。

  (2)运营模式

  科创园以打造产业集聚为目标,以合作创新为基础,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促进军民深度融合、汇聚高端创新人才、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突出专业、实用、开放、共享和创新的特色。

  (3)园区规划

  围绕先进装备及军民融合领域,依托中信重工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四大专业化服务平台,打造专业化、链条化、多层次、立体化的企业加速器示范园区。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现有的产业资源优势,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加速公司新旧动能转换及产业升级转型;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创新主体作用,发掘、整合和释放现有创新资源,营造适合人才创新创造的环境,探索提升科技创新发展的新机制。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科创园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有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在科技园建设及后续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宏观政策变动、项目运营、资金调控以及与周边科技园竞争等风险。

  中信重工将积极引入专业化运营团队,不断拓宽政府投资、产业基金等多种融资途径,应对和防范市场开拓、管理运营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5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5,288.92万元人民币,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128.92万元人民币,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60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

  注:单项低于50万元的政府补助进行分类合并列示。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1608                 公司简称:中信重工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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