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占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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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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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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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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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因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所致,具体影响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四、附录”之“4.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原因:本期子公司持有的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应收商超及电商的销货款增加,以及经销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销售业务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增加主要原因:本期预付的材料款和广告营销款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本期预付的工程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减少原因:本期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所致。
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增加原因:本期子公司购入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8)预收账款减少原因:本期预收经销商的产品款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因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2)应付债券增加原因:本期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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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收入减少原因:本期子公司伊利财务有限公司存放同业款项减少使得利息收入减少。
2)研发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公司调研、试验、设计费用投入增加。
3)财务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本期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和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因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等金融工具减值准备列入信用减值损失。
5)其他收益减少原因: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主要原因: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处置机器设备产生的亏损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本期固定资产报废利得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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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减少原因:本期子公司伊利财务有限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原因: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原因:本期收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分红减少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本期处置机器设备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原因:本期子公司伊利财务有限公司质押式报价回购到期收回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本期新建项目以及项目改造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原因:上期对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增资,本期未发生。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原因:本期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行权款所致。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原因:本期未发生银行借款所致。
1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原因: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所致。
1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原因:本期归还到期的银行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原因:本期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原因: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款与支付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费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年4月9日,公司发布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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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18,528,750份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9年5月7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19年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人数为246人,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9,278,750份。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特别是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246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9,278,75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2人因职务变更、3人因离职及5人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原因,不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拟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87,5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述拟注销股票期权1,087,500份中包括2人因职务变更、3人因离职需注销的第一期行权数量281,250份,故符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由246人调整为241人,行权数量由19,278,750份调整为18,997,500份。
(三)2019年3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4.47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本次暂不行权,对应的行权数量为468,750份。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第一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37人,行权数量为18,528,7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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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237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19年5月7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8,528,750份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行权。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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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变动后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2日出具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07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9年4月11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至2019年4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23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268,111,012.50元(大写:贰亿陆仟捌佰壹拾壹万壹仟零壹拾贰元伍角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528,750.00元(大写:壹仟捌佰伍拾贰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49,582,262.50元(大写:贰亿肆仟玖佰伍拾捌万贰仟贰佰陆拾贰元伍角整)。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528,750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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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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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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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887 公司简称:伊利股份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