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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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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所持南京城建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股权。公司已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就公司所持环境公司30%股权定向减资事宜进行了协商,拟以经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的环境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01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20,590.49万元为基础,即6177.147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最终价款以国资备案为准)做定向减资,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环境公司股权。本次定向减资事宜尚需获得环境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审计评估结果尚需获得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以及尚需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减资程序。

  2、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2年。2019年4月4日,公司完成发行,主承销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总额4亿,票面利率3.8%,期限270天。

  3、公司与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洛德”)及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签署《合作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拟共同发起设立基金,预计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定向投资于认购房地产基金份额或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股权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公司认购其中3亿元有限合伙份额。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1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优置业”)系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朗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宁投资”)和杭州朗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辉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公司通过控股72.86%的朗宁投资持有朗优置业 51%的股权。

  鉴于朗优置业流动资金较为充裕,2018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朗优置业分别向其股东(公司和朗辉投资)提供了财务资助,现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

  为提升朗优置业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朗优置业拟待上述财务资助到期且本金及利息结清后,继续同比例同利率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朗辉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现就其向朗辉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朗优置业拟与朗辉投资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朗辉投资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朗辉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年利率5.70%。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朗优置业已向朗辉投资提供了人民币2.00亿元的财务资助(2018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借款方名称:杭州朗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艮山支三路5号7幢320室

  2、法定代表人:丁锋

  3、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 2015年04月20日

  5、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朗辉投资总资产154,944.49万元,净资产18,352.8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78.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朗辉投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如下:

  ■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杭州朗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3、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财务资助利率:年利率5.70%

  5、还款期限: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向出借方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按照季度支付,每年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前支付。

  6、违约责任:借款方若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则借款方应向出借方就逾期偿还金额自应付日期到实际支付日期期间,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利息直至付清为止。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借款方朗辉投资的股东方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铭地产”)就朗优置业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朗辉投资提供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的借款向朗优置业出具了承诺:若朗辉投资未能按《借款协议》的约定按时向朗优置业偿还借款本息的,朗铭地产就上述《借款协议》项下朗辉投资的全部支付义务,向朗优置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朗优置业向朗辉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活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效益。在对朗辉投资提供借款的同时,也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比例同利率提供了财务资助,有效减轻了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

  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向朗辉投资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提高朗优置业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对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了人民币5.1亿元的借款,能有效减轻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朗辉投资的股东方就《借款协议》项下朗辉投资的全部支付义务出具了《承诺函》,向朗优置业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笔财务资助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朗辉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朗优置业为朗辉投资和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止3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83,639.14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17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江心洲G08 地块与六合G14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19年宁出第02号)》, 2019年4月30日将公开挂牌出让8幅地块。

  为进一步做精做强公司主营产业,推动公司房地产业发展,本着控制风险、科学决策、效益最优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前期调研,公司拟参与其中江心洲G08 地块与六合G14 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

  2、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竞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竞拍成功且最终成交价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土地竞拍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二、拟参与竞拍地块的基本情况

  1、江心洲G08 地块

  ■

  2、六合G14 地块

  ■

  三、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

  本次参与竞拍该地块所需的资金全部系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家房产政策持续调控,土地及房地产市场步入下行周期,土拍市场存在一定机遇。公司是南京本土拥有二十多年开发经验的老牌房企,立足公司主营定位及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主动、有针对性地参与土地竞拍将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公司主业,提高房地产项目自主开发能力。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18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的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赛德”)因“上大压小”的政策要求,已进入待清算阶段。鉴于唐山赛德流动资金较为充裕,为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唐山赛德拟分别向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建投”)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现就其向唐山建投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唐山赛德拟与唐山建投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唐山建投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唐山建投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年利率3%。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已向股东朗辉投资及公司提供了财务资助,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借款方名称: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唐山路北区学院路34号

  2、法定代表人:刘文彬

  3、注册资本:11859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0日

  5、主营业务:能源类、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非金融性投资;受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唐山建投总资产928,751.24万元,净资产520,261.3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94.53万元,净利润-3,629.5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唐山建投是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系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向唐山建投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3、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财务资助利率:年利率3%

  5、还款期限: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向出借方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按照季度支付,每年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前支付。

  6、违约责任:借款方若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则借款方应向出借方就逾期偿还金额自应付日期到实际支付日期期间,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利息直至付清为止。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唐山赛德向唐山建投提供财务资助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活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效益。在对唐山建投提供借款的同时,也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比例同利率提供了财务资助,有效减轻了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被资助对象唐山建投属于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能如期履行偿债义务的风险较小。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唐山赛德向唐山建投提供财务资助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活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效益。在对唐山建投提供借款的同时,也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比例同利率提供了财务资助,有效减轻了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被资助对象唐山建投属于国有独资公司,不能如期履行偿债义务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唐山建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唐山赛德为唐山建投和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止3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83,639.14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1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关于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时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己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请查阅2019年3月22日、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8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11将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包括持股 5% 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楼)。

  3、登记方式

  (1)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

  (4)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楼)

  邮编:210019

  联系电话:025-86383611、86383615

  传  真:025-86383600

  联 系 人:王琴、芦钰

  2、会议费用:参会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21

  2、投票简称:公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表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1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江心洲G08 地块与六合G14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参与江心洲G08 地块及六合G14 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授权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江心洲G08 地块与六合G14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司章程〉修正案》。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朗辉投资提供累计不超过4.9亿元的财务资助,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5.1亿元的财务资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唐山建投提供累计不超过32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48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5月22日下午2:00在公司(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十七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2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2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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