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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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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4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卫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孟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289,372,242.23元,较期初余额减少73.44%,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及储备原材料增加货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967,505,696.2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78.23%,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70,181,941.62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8.97%,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812,041,074.77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3.37%,主要原因是应付账款期初余额里部分货款系上年已采用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方式偿付,对应的部分承兑汇票于本报告期到期及公司本期偿还货款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80,825,969.43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7.3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缴纳各项税金所致;

  6、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2,685,746,786.10元,较上期增加41.01%,主要原因是公司各项业务拓展顺利,主要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7、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1,759,833,281.83元,较上期增加44.25%,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成本增加所致;

  8、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29,459,689.41元,较上期增加32.08%,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439,080,644.12元,较上期增加42.48%,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人工费、运输装卸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59,185,029.65元,较上期增加373.7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6,678,091.08元,较上期增加5891.15%,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款项增加,同时账龄增加补提坏账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2,925,957,611.49元,较上期减少235.99%,主要是因为本期间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储备原材料支付货款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额-717,210,241.07元,较上期减少123.01%,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东方雨虹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该计划拟授予6,50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7.83%。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5,85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0.00%;预留650.4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0.00%。该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12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4元/股。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16年7月1日公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经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激励计划拟授予6,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7.82%。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6,414.1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8.68%;预留85.9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32%。修订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由1,112人调整为1,263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4元/股。

  3、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6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63人调整为123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6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414.1万股,预留85.9万股)调整为6435.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349.6万股,预留85.9万股)。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16年8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期间,有3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行权资金筹集不足的原因共放弃37万股的行权。截至2016年9月29日,公司完成向119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312.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发行新股53,149,909股,其余9,976,091股以公司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作为限制性股票的部分股票来源),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经测算,预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312.6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9143.96万元,则2016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5、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2,686,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6月1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于2017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4元/股调整为8.09元/股。

  6、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务变更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7年7月12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7、2017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7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9万股,占东方雨虹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0975%,授予价格为18.31元/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期间,有6名激励对象因行权资金筹集不足的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5万股。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4人,授予数量调整为85.4万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经测算,预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780.45万元,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8、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6月19日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881,863,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99907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6月20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于2018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同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也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9元/股调整为4.6706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8.31元/股调整为10.6824元/股。

  9、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015名激励对象办理2317.061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317.061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11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688.043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0、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999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9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公开发行了1,8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40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645号”文同意,公司18.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10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雨虹转债”,债券代码“128016”。根据相关规定和《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3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报告期内,雨虹转债转股数量合计524股,截至报告期末,雨虹转债余额为1,839,472,900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18年7月3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修订稿)》。2018年8月,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完成了相关备案工作,并于2018年8月11日披露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自2018年8月12日起正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540,159股,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1.570%,最高成交价为16.1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1,510,210.88元(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3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5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3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5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4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上年同期的比较数据不进行追溯重述。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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