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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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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94                                                 公司简称:广日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蒙锦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仲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利润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于2018年11月8日签发了《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国资批〔2018〕109号),原则同意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智集团”)以2018年12月31日为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广智集团将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56.56%股份。2019年1月31日,广智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5号),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广日股份收购报告书》、《广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事项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3)。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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