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期间开放期延后的公告

  

  根据2019年4月8日《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期间开放期(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30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于2019年4月30日为期间开放期的最后一日,但2019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期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期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将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4月30日调整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的期间开放期最后一日延后至2019年5月7日(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5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7日继续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期间开放期延后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