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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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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528,717.90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0,296,328.56元,扣减上年利润分配,计提盈余公积后,2018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68,548,564.23元。

  公司在2018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回购总金额为23,385.55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回购计划第一期、第二期回购金额分别为22,909.64万元、475.91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第35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3,385.55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68.10%,已经满足《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要求。

  公司目前处于战略发展转型阶段,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2019年,公司将积极拓展IDC横向产业布局,加大对IDC上下游产业纵深的投入,对资金需求较多,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除上述2018年度已实施的回购方案外,公司拟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贸易(包括油品贸易和有色金属贸易)和数据中心(IDC)业务。

  1.大宗商品贸易

  1.1油品贸易业务:公司执行以销售燃料油和成品油为主要产品的经营策略。在采购与物流方面,控制采购、物流成本以及油库的整体运营成本,并确保油品继续保质保量供应;在销售方面、在保持稳固客户的基础上,继续寻求央企、国企等其他优质客户的合作。同时,强化船加油/海运板块在上海区域的加油业务,并保持船舶出租率。

  主要业务模式为:油品批发、库发业务、船加油、船舶出租等。

  行业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石油和化工行业在2017年度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大幅增长的基础上,2018年又实现了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双增长,总态势实现了稳中有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年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6%,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18年是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增加。

  1.2金属贸易业务: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贸易经验,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引进成熟团队的模式和经验,以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开展合作,为行业内的上下游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管理、价格风险管理和融资信用管理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共赢,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有色金属综合服务商。

  主要业务模式为:由母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以及Alfar Resources Co.,Ltd.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与公司内控制度开展经营,对铜等有色金属按不同品牌、不同等级、不同规格,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买或卖的行为,以零单升贴水、长单升贴水、品牌价差、地区价差等模式盈利。

  行业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8年有色金属行业运行情况表明,2018年有色金属产量平稳增长,投资有所恢复。随着新能源等行业发展,全球对有色金属的需求稳健增长。

  2、IDC业务

  IDC业务是公司传统贸易业务之外新增的核心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模式有两种。一是以北京金汉王项目为起点,致力于成为提供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和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服务的专业化创新型公司,并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快速建设规模化、低成本运营及绿色节能环保的定制化数据中心集群,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业务板块。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北京金汉王云计算数据中心由全资子公司金汉王技术运营,采用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的销售经营策略。二是为业界提供云计算及大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运维能力和人才输出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及配套的IDC人才培训。旨在向IDC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提供包括IDC市场咨询、建设规划、机房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服务及委托设计建设、业务合作运营等模式的组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积极建设北京金汉王云计算数据中心,完成了项目交付前的大部分工程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坚持定制化业务模式,开拓大客户市场,在2018年4月份取得了阿里巴巴集团采购部发出的机房需求确认函。

  行业情况: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我国数据中心市场收入在2012年至2017年的复合增长率为32%,预计未来三年平均增速在25%以上。机柜数量方面,按照中国信通院的统计数据,2018年国内IDC机柜数超过210万,与2017年底166万个相比增长超过26%,其中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增速超过40%,中小型增速基本维持不变。随着5G新一轮建设周期临近,5G将带来颠覆式的信息处理方式和相关产业的爆发,预期将产生海量的数据存储和计算需求,继续为IDC行业带来增长红利。

  随着经济形势回暖,大型和超大型IDC快速上线,预计2019年国内IDC行业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速。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一批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市场份额得到快速提升。行业区域分布方面,国内IDC行业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预计未来几年一线城市仍将供不应求,一线互联网公司和云计算公司对数据中心的需求维持相对高位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油品销量61.62万吨,其中油品库发业务13.90万吨,油品批发业务47.72万吨;大宗商品销量31.84万吨。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0.36亿元,同比上年下降4.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2.87万元,同比上年上升7.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59万元,同比上年下降96.2%,2018年度实现每股收益为0.1483元,同比上年上升10.8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注:

  1)龙宇青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是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公司,已于2018年4月完成注销。

  2)大连龙宇燃油有限公司是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公司,已于2018年10月完成注销。

  3)Megaforce Resources Pte.Ltd.是Alfar Resources Co.,Limited.持股100%的公司,已于2018年11月完成注销。

  4)屿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完成注销。

  5)2018年11月,出售全资子公司大连欧祥股权。

  6)2018年12月,出售控股子公司舟山龙展股权。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2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528,717.90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0,296,328.56元,扣减上年利润分配,计提盈余公积后,2018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68,548,564.23元。

  公司在2018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回购总金额为23,385.55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回购计划第一期、第二期回购金额分别为22,909.64万元、475.91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第35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3,385.55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68.10%,已经满足《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要求。

  公司目前处于战略发展转型阶段,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2019年,公司将积极拓展IDC横向产业布局,加大对IDC上下游产业纵深的投入,对资金需求较多,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除上述2018年度已实施的回购方案外,公司拟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公司2019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活动需要,结合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253,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和11,000万美元的授信总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1、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

  ■

  2、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

  3、上述全部授信额度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以上额度为拟向各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关于2019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套期保值业务,切实发挥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公司经营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功能,特将2019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1、实施主体:

  公司2019年度套期保值操作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致远资源有限公司实施。

  2、背景和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致远资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有基本金属贸易(主要是电解铜,少部分的锌镍铝),2019年预计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开展油品业务(燃料油),致远资源有限公司开展油品业务(燃料油、原油)。

  为规避贸易标的金属/油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股子公司计划2019年度继续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或者期权合约,以达到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以有效管理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3、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与目的:

  仅限于在国内外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产品相关的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经营产品因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4、套期保值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拟投入的资金金额:预计2019年公司对电解铜等基本金属原料套保累计数量不超过50万吨,套保期间任一时点所占用保证金(包括后续可能要追加的保证金)最高资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2019年公司对油品套保累计数量不超过40万吨,套保期间任一时点所占用保证金(包括后续可能要追加的保证金)最高资金限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由于套期保值是滚动操作,外盘期货上有授信额度,同时内盘期货考虑到增值税的因素,故采取84%~100%的比例保值,实际占用资金控制在最高限额内。

  6、资金来源:交易保证金占用额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金文洪(主任委员)、徐增增、刘策、梅丽君。本次调整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金文洪(主任委员)、刘策、梅丽君。本调整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七)、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议题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28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娟萍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 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三、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五、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公司内控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六、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对现金分红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也未发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事项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八、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系公司经营所需,为正常经营行为,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是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6、7、8、9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2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限额: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932,922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239,114,597股,发行价格为1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5,419,992.02元,扣除承销费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6,034,356.15元。2016年9月19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2016年9月20日出具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733号)。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保持前述现金管理授权延续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决议的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临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龙宇燃油本次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龙宇燃油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3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限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同时,产品应当满足如下要求:安全性较高,并且流动性较好,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二) 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 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独立董事、董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和担保额度:

  1、公司为(1)浙江龙宇新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2)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3)AlfarResourcesCo.,Ltd.(致远资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8,000万美元授信额度,(4)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公司为浙江龙宇新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系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相关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8,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之间的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为下列控股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

  其中,被担保公司浙江龙宇新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 。

  上述授信融资担保业务,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担保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2、以下子公司为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

  上述授信融资担保业务,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担保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该等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浙江龙宇新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自然人王恩才持有其40%的股权。

  注册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77号综合办公楼4楼

  法定代表人:张靖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龙宇新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6,173,335.21元,负债总额51,056,291.89元,净资产15,117,043.32元,资产负债率77.16%,2018年度营业收入156,584,702.08元,净利润亏损490,107.26元。

  2、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自然人王恩才持有其40%的股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0540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王恩才

  经营范围: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煤油(含航空煤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煤焦沥青、煤焦油、丙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溶剂油[闭杯闪点≤60°C]、对二甲苯、苯、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柴油[闭杯闪点≤60°C]、石油原油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沥青、燃料油、润滑油、导热油、白油的批发、零售;成品油调合技术咨询支持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43,365,082.07元,负债总额127,867,880.37元,净资产15,497,201.70元,资产负债率89.19%,2018年度营业收入754,556,403.21元,净利润5,427,182.96元。

  3、Alfar Resources Co.,Ltd.(致远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LON-YER CO., LTD.现持有其61%的股权,YueDa Inverstment Limited现持有其14%的股权,香港龙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索灵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注册地址:Rm.19C,LockhartCtr.,301-307LockhartRd.,WanChai,HongKong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属制品、金属矿产品和石油制品的贸易。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致远资源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96,832,565.64元,负债总额449,009,567.53元,净资产247,822,998.11元,资产负债率64.44%,2018年度营业收入8,432,193,590.47元,净利润58,754,750.61元。

  4、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现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徐增增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200号19层106号席位

  经营范围:沥青、燃料油及相关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燃料油深加工的技术开发、研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东中油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9,480,224.77元,负债总额4,330,089.74元,净资产15,150,135.03元,资产负债率22.23%,2018年度营业收入89,786,957.74元,净利润719,969.77元。

  5、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710号25楼

  法定代表人:徐增增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含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项)、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石化产品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经审计,母公司报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4,875,331,171.06元, 负债总额910,545,609.47元,净资产3,964,785,561.59元,资产负债率18.68%,2018年度营业收入2,211,628,107.36元,净利润80,207,034.8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次审议的担保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后,本公司和相关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并根据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相关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对保障公司和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提供了必要支持,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相关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上市公司内部主体间的担保,系正常经营行为,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是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4月24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占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0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无对外担保,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3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2年8月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26号文同意,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6.5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5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8,883.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951,116.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592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减去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310066865018010214028于2016年5月27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02120310708于2016年5月31日销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06211214000122于2016年5月23日销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5,813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32411208010087078于2019年4月23日已销户。

  2、2016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20号文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114,597.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4.66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419,992.0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9,385,635.87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6,034,356.1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733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福山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元

  公司代码:603003                                                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4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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