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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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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7,254,854.21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9,725,485.4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0,180,334.20元。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25,2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9,200,000 股。

  本预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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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光学精密仪器及核心光学部件供应商,主要从事光学显微镜、光学元件组件和其他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物显微镜及工业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镜片及镜头,拥有“NOVEL”、“NEXCOPE”、“江南”等自主品牌,产品主要出口欧美、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

  (二)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高精度、多品种、中小批量的特点,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进行生产,即“以销定产”。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类别较多,主要包括金工件、玻璃透镜、条码镜头塑胶镜片、窗口玻璃等。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和生产计划,通过ERP系统分解至各项原材料的生产需求进而向供应商采购。为优化公司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根据整体销售计划,对通用类原材料进行合并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以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需求。公司设有光学元件事业部、光学仪器事业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下达、执行和管控。公司在管理体系中应用了ERP系统和生产管理系统,对生产过程的投放量、使用量、损耗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管理,有效提高了产品合格率并降低了原材料消耗。

  3、销售模式

  公司光学元件组件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首先取得品牌终端厂商的供应商认证,签订订单合同,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方案设计并进行生产销售。

  公司显微镜业务分为OEM和自主品牌,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OEM方面公司长期为国际显微镜知名厂商尼康、徕卡显微系统等提供OEM服务,建立了10年以上的业务往来。自主品牌方面,公司拥有完善的销售体系,直接将显微镜销售予教育机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及贸易商。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采购、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导产品包括光学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属于光电行业的中游光学元件组件和下游光学整机产业。

  1、光学显微镜行业

  显微镜是现代科技普遍使用的显微观测仪器,主要应用于教学、生命科学研究、精密检测等,市场需求稳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我国作为世界显微镜生产大国,有超过20家专业生产显微镜的厂家,但产品基本为教育类和普及类的显微镜。世界高端显微镜产业主要布局在德国和日本,德国是以徕卡显微系统和蔡司为代表,而日本以尼康和奥林巴斯公司为代表,上述企业占据着世界显微镜市场50%以上的市场份额。

  根据美国市场研究机构Grand View Research的市场统计及预测,2016年全球显微镜市场规模为71亿美元,预计2016-2024年年复合增长率为7.8%。受益于全球显微镜市场的稳健发展,显微镜的产量与市场规模稳步提升,未来随着国内外显微镜在教学、生命科学、纳米技术以及半导体技术等领域的渗透,以及国内显微镜产品的升级替代,我国显微镜产业特别是中高端领域前景巨大。

  公司作为国内显微镜制造企业的领先者,从事显微镜生产制造20 年,常年为尼康及徕卡显微系统代工,技术沉淀充足。同时,公司已成功研发了NE-900、NIB-900 等系列高端产品,系科技部认定的“高分辨荧光显微成像仪研究及产业化”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具备切入高端显微镜市场的实力。

  2、光学元件组件

  光电产品涉及日用消费、娱乐、网络、通讯和智能制造等各方面,行业覆盖范围广泛,受技术推动、应用场景不断增加,光电新产品和应用的开发层出不穷。公司光学元件组件产品为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和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主要应用于条码扫描仪、车载镜头、高端相机、运动光学和投影仪等。主要下游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1)条码扫描仪

  作为自动识别技术工具,条码扫描仪广泛应用于零售、金融、邮政、仓储物流、工业、医疗卫生等行业,主要类型有手持式条码扫描仪、固定式POS扫描器和工业类扫描器。随着全球电子商务、工业自动化、物联网的发展,条码扫描市场持续稳定增长。条码扫描仪市场品牌集中度较高,讯宝科技、霍尼韦尔、得利捷和NCR为行业四大巨头,在商超、金融、政府、物流、工业、服务机构等对扫描设备识别速度、准确率、耐用性要求更高的中高端市场占据主要份额。条码扫描仪镜头系公司优势产品,已成功进入以上四家知名企业的核心光学部件供应链。作为一种嵌入式识别系统,条码扫描仪镜头可应用于物联网领域诸多产品,公司有望继续提升市场份额并拓展新的产品应用。

  2)车载镜头

  车载镜头广泛应用于汽车传感系统,是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智能化发展趋势从ADAS开始,最终达到完全自动驾驶。传统汽车中车载镜头主要为前视以及后视摄像头,用于行车记录和倒车影像,高配型号单车配比数量为2~4个。目前高端智能汽车ADAS系统装配6-8个车载镜头,未来随着ADAS功能的丰富和完善,自动驾驶车载镜头的需求将达到9-22个每辆汽车。受益于自动驾驶系统渗透率提高和汽车产业庞大基数,全球车载镜头市场维持高速增长,日本东京商工调查公司预计2020年将达到8000万枚。美国汽车专业调查公司IHS Automotive报告显示,中国车载摄像头2015至2020年的年复合增速超过30%。2020年后全自动驾驶时代的来临,车载镜头市场将呈现几何级增长,发展前景广阔。目前,公司通过第三方向Sony批量供应车载镜头前片,并与Quanergy、Optoflux等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小批量提供激光雷达镜头、车锁镜头等高端前装车载镜头。

  3)高端相机、运动光学

  受到高像素智能手机冲击,数码相机市场持续萎缩,但运动相机逆势增长。同时高端相机相比手机摄像头能够拍出更专业更清晰的照片。随着生活水平和消费者购买力的提高,专业摄影爱好者数量不断增加,高端相机市场需求规模稳定。公司是徕卡高端相机镜头的镜片组件核心供应商,并为徕卡相机与蔡司提供望远镜、瞄准镜等运动光学镜片组件。

  4)高清投影

  智能投影仪以其便携、移动、色彩表现较好等特点,更加偏向家用娱乐、影视、移动等新用途;而激光投影仪则色彩还原度高、色域宽、亮度高、节能等特点覆盖从娱乐家用、商务、工程以及虚拟仿真和数字影院等高亮度顶级产品。中国投影机市场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2018年市场规模同比增长15.6%,预计未来几年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公司主要为激光光源投影机及工程投影机等高端产品厂商(科视、巴可、NEC等)提供光学元件组件。

  永新光学作为光学元件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良好的客户基础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将继续拓展在物联网、自动驾驶、工业自动化、医疗、科研、智能设备等领域为各类光电产品进行核心光学部件配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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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稳中有进,实现收入和利润双增长。2018 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128.63万元,同比增长9.22%,其中光学显微镜产品实现收入24,951.1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4.45%;光学元件组件业务(含条码扫描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实现收入29,520.3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2.59%。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84.26万元, 同比增长14.1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6,000.77万元,同比增长108.85%;净资产102,947.05万元,同比增长133.6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详见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五、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0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其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末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数,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00,000.00元,剩余人民币 268,180,334.20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 25,2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9,20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拟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金额不超过4,93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磊、薛志伟回避表决。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9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9年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高、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5月16日14:30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0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末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数,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00,000.00元,剩余人民币 268,180,334.20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25,2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9,200,000 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0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 25,2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9,200,000 股。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7,254,854.21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9,725,485.4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0,180,334.20元。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数,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00,000.00元,剩余人民币268,180,334.20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 25,2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9,200,000 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充分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合理性,预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1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7元,共计募集资金54,3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43.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483.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12.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62.57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94万元。

  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经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16,3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8年10月12日,到期日2019年1月11日,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4.00%。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适用于机构客户)》,以闲置募集资金11,7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8年10月12日,到期日2019年1月11日,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4.05%。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以闲置募集资金6,25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8年10月12日,到期日2019年1月11日,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3.94%。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以闲置募集资金3,75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8年10月12日,到期日2019年1月11日,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4.00%。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70.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94万元以及尚未支付的申报发行费用399.34万元(不含增值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633.29万元。实际投入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863号)。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募集资金金额7,633.2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1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4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930.00万元。关联董事毛磊、薛志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了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亦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9年度公司预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93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公司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4,562.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264.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代收水电等包含代收水电费、物业费、蒸汽费。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9年度公司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4,9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尼康”)

  1、基本情况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业务范围涉及:生物工程仪器、光学仪器等领域;注册资本:315.18万美元;股权结构:Nikon Corporation 持股75%,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持股25%。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尼康25%股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尼康依法注册成立,资信情况良好,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United Scope LLC.

  1、基本情况

  United Scope LLC.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美国;业务范围涉及:显微镜领域;注册资本:795万美元;股权结构:United Scope Holdings LLC持股100%。United Scope LLC.是美国的显微镜网络销售商,主要业务为在Amazon、ebay以及自身网站销售教学类显微镜。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United Scope LLC.是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毛磊(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吴世蕙夫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吴世亮(吴世蕙之弟)担任首席运营官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United Scope LLC.依法注册成立,资信情况良好,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南京尼康的购销交易,主要围绕Nikon Corporation委托生产的生物显微镜进行。公司与南京尼康的房租、代收水电等交易是子公司南京永新将房产出租给南京尼康作生产经营之用,并代收代付相关水电费、物业费、蒸汽费。

  公司向United Scope LLC.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普教类和高教类的OEM产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件与非关联交易一致,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1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

  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且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1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高、安全性高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流动性高、安全性高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4、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2019年度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1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以及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其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事前就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了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亦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在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上述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协商确定具体报酬金额。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1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在其他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相应变更,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按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对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6、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1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1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明珠路38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 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明珠路385号公司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0574-87906088

  传真:0574-87908111

  邮编:315040

  邮箱:zqb@yxopt.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明珠路38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25.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3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14.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8,712.0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12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海通证券作为永新光学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报告期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和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永新光学进行持续督导,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海通证券对永新光学2018年8月以来至本报告签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认为:永新光学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已披露信息不符的事实,信息披露资料存档完整,未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或处罚。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永新光学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公司代码:603297              公司简称:永新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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