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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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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19]D-0330号)确认: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960,137.73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扣除对股东的分配(2017年度利润分配)34,092,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2,109,198.75元和2018年度出售富嘉租赁股权后权益核算转入的111,074,136.0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1,131,197.0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的规定

  (1)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快速增长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2)现金分红条件: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应不低于10%。

  2、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我们对本次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按照该文件的规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财务报表需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等,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首次执行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金融会计准则的时候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 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方案可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安博爱”)基于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决定为淳安博爱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上述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淳安县坪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频焊接项目,生产、销售:光亮钢管、制冷元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淳安博爱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股权。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9,536.63万元,净资产7,223.28万元,2018年1-12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6,712.79万元,净利润950.2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073.27万元,净资产7,449.91万元,2019年1-3月,该公司营业收入4,308.37万元,净利润 226.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公告日,含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审批额度)为84,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73.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519.96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11.80%。若上述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8,519.96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24.90%。上述担保余额中有4,000万元是为关联参股公司做的担保,其余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数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淳安博爱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意对其担保是在充分评估其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偿债能力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该项担保有利于满足淳安博爱融资的需要,且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汉康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毛泽璋先生、独立董事潘孝娜女士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9年5月14日-15日(09:00-11:30;13:00-16:00),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毛泽璋

  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

  传真:0571-64836953。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陈汉康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毛泽璋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事务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河”)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回购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2016年7月5日常州星河初始质押股票数为89,887,200股,2019年新增补充质押23,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星河累计质押股份112,8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3%。与常州星河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拓洋”)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已质押股份1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常州星河和重庆拓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6%,合计质押公司股份247,8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1%。

  二、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关于述职报告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832.00万元,同比下降40.99%。实现净利润-125,216.23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85.67万元。

  2019年度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39.2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79.47万元。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和预算一致还取决于市场状况、自身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85.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2.58%,出现亏损。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说明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资产抵押等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占利华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占利华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鉴于报告期公司业务调整,为适应公司发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治理,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综合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二项至第四项议案、第六项至第七项议案、第九项至第十项议案、第十三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六、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授权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第5、7、8、9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泽璋

  (2)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3)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授权委托书、2018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见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8”,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9年5月14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月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辉良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832.00万元,同比下降40.99%。实现净利润-125,216.23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85.67万元。

  2019年度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39.2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79.47万元。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和预算一致还取决于市场状况、自身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8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85.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2.58%,出现亏损。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说明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鉴于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占利华先生依法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占利华先生依法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充分评估其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偿债能力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该项担保有利于满足淳安博爱融资的需要,且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第九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授权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 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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