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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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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6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及行业地位

  2018年,公司主要从事两大板块业务:一是家电制冷配件板块,包括内螺纹钢管、精密铜管、钢管、铝管、冷轧钢带、铜带、冰箱、冷柜、空调金属管路配件的加工、销售,同时经营进出口业务;二是新能源汽车板块,包括电机、电控、电空调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纯电动公交车、物流车、客车、氢燃料电池客车等新能源商用车整车的生产和销售。

  1)家电制冷配件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家电制冷管路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我国家电制冷系统管路件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技术实力。公司在我国制冷管路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制冷钢管、制冷铝管、冰箱两器、铜铝连接管、平行流换热器等细分产品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产品广泛用于海尔、海信、格力、美菱等知名家电企业,并出口德国、意大利、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南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山东、江苏、安徽、北京、湖北、广东等地设有分子公司、办事处,形成了以浙江千岛湖和江苏睢宁为管材生产基地,各地分子公司为部件加工及产品销售服务网络的生产经营格局。

  公司是目前全球技术领先、规模较大、产品较全的制冷管路系统制造企业和服务提供商。公司制冷钢管年产能达10万余,蒸发器、冷凝器部件生产能力5000余万件。目前,公司的制冷钢管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其中冰箱冷凝管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

  2)新能源汽车业务

  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新能源汽车整车。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并入了新能源整车企业中植一客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植淳安,在掌握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与供应资源的基础上,向制造环节的下游延伸,打造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全产业链平台,深化零部件生产与整车制造之间的协作关系。

  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包含新能源电动力总成系统、驱动电机集成控制器、永磁同步电机、电动大巴空调、电动专用车空调、常规客车空调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类别丰富,可广泛运用于新能源乘用车及新能源商用车领域。

  中植一客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新能源纯电动客车和新能源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其中,主要销售的款式包括4.03米、4.07米和5.3米纯电动厢式运输车、8米和11米纯电动客车。中植一客已具备年产3,000辆大中型客车的产能,其全资子公司中植淳安也已具备了年产1,000辆大中型客车的产能。

  中植一客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努力把握住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增长的契机,除了已大批量生产应用的全承载车身结构和整车控制器外,公司目前研发的客车轮边驱动技术和氢燃料电池客车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轮边驱动系统采用独立空气悬架搭载,实现了驱动系统去“桥”化,与同类车型相比,减少整车质量15%左右,而氢燃料电池客车则具备无污染、低噪音、高能效比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整车厂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线,整体实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新能源车型21款进入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车型,其中含氢燃料电池车型4款。

  (2)行业发展情况

  1)家电行业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质量效益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2018年,工业产品出口增长平稳,随着城乡市场结构继续优化,乡村市场零售占比稳步提升,网上零售增长加速。2018年,冰箱行业全年国内零售量达3,148.3万台,同比下降6.2%,零售额达930亿元,同比增长0.7%;空调行业全年国内零售量达5,923.6万台,同比增长2.3%,零售额达2,085亿元,同比增长4.9%.

  报告期内,我国整体经济持续放缓,房地产市场低迷,家电市场的外部发展环境偏紧,国内家电行业由新增需求主导转变成更新需求主导,尤其是冰箱产品普及程度较高,市场已进入存量升级期,市场销量的拉动主要目前依靠更新换代。空调行业在家电重点品类中实现了零售量额齐增。

  随着全球家电节能、环保、智能、健康化趋势益加明显,节能、环保、智能、健康的家电成为了家电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并逐渐担当中高端市场主角。在家电产品高效、节能、环保的趋势下,新能源家电正在崛起。太阳能空调、太阳能冰箱等新能源家电已在市场上崭露头角,甚至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家电也相继现身,随着技术的逐步成熟和对新能源利用技术的大力推崇,今后新能源家电将继续快速增长。另外,随着智能概念的市场推广和更多的年轻用户成为消费队伍的主力军,智能家电在家庭中的普及也会越来越广。

  2)新能源行业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迅速,产销总量持续增长,在全球能源日渐紧缺、环境保护要求日益提高的背景下,传统汽车产业面临巨大挑战。新能源汽车的出现缓解了传统汽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在国际上已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国内新能源车产销量迅速扩张,2018年总销量达125.6万辆,发展领先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逐步摆脱政策依赖,由“政策驱动”转变为“消费驱动”。新能源客车整体增速趋缓但规模较大,政策依旧是影响其销量的重要因素。随着技术水平提升,未来新能源车在性价比,体感方面依然具备优势,以中国为首的新能源车全球化趋势明显。

  全球新能源汽车目前正呈现出加速增长的态势,预计2020年及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可达500万辆和1200万辆,2018年至2025年复合增速可达27.4%,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巨大增长空间将为全球整车和零部件企业的崛起提供新的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完成了重大资产置换,收购中植一客整车企业实现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报告期内分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致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和公司已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数存在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由家电制冷配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金融租赁三大业务调整为家电制冷配件业务和新能源汽车业务两大板块,家电制冷版块的主要产品:冰箱、冷柜等家电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空调用热交换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冰箱、冷柜等制冷配件的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版块的主要产品:新能源汽车用电机、电控、电空调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包括纯电动客车、物流车、氢燃料电池客车等新能源商用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受国内经济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及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为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家电零配件产品结构调整,确保了家电版块客户海尔、海信等销售额同比增长,外贸出口业务整体较快增长。2018年,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647辆,其中在城市公交车、氢燃料电池客车以及海外市场实现了突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通过收购持有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植一客及其下属子公司自2018年9月30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0%出售给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自2018年9月30日富嘉租赁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康盛”)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润成”)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安徽”)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和《代收代缴水、电、气费协议》,拟向浙江润成及中植安徽出租房产租金总额为2,466,142.08元,其中水、电、气费的结算依据相关收费单位的缴费通知。

  陈汉康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且持有浙江润成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浙江润成及中植安徽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安徽康盛向浙江润成及中植安徽出租房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占利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601号204号

  (2)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782376917W

  (6)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销售:汽车空调、电机、压缩机、汽车配件、控制器、航空设备及配件。

  (7)股权结构:

  ■

  (8)基本财务数据(非合并):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4,124.38万元,净资产-63,503.03万元,2018年1-12月,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324.81万元,净利润-38,219.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同时为浙江润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与浙江润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

  (2)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093346317A

  (6)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场(厂)内专用电动车、航空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植安徽系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润成持有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即浙江润成间接持有中植安徽51%股权。

  (8)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3,887.43

  万元,净资产-15,248.80万元,2018年1-12月,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61万元,净利润-10,171.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同时为浙江润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润成的控股子公司中植安徽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浙江润成于2018年1月3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代收代缴水、电、气费协议》,由浙江润成承租本公司的房产,并由本公司代收代缴水、电、气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房屋为坐落于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坪山区块内的部分房屋,即康盛学院办公楼二楼,综合楼18幢。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4,644.54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19 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租金费用(包括房屋租金和场地使用租金):价格参照当地经营性用房平均租金水平确定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含税),租赁面积为335平方米,租赁房屋的租金共计为人民币48,240元。

  (4)代收代缴水、电、气费: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费,水、电、气费金额以相关收费单位开具的缴费通知上记载的金额为准。

  (5)支付方式:租金每半年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当于每半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将租金支付结清。出租方收到水、电、气缴费通知5日内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足额支付水、电、气费;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费用后应及时向相关收费单位缴纳水、电、气费。

  (6)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本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2、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盛与中植安徽于2018年12月30日签订了《厂房、宿舍租赁协议》、《代收代缴水、电、安保、环卫、污水处理费协议》,由中植安徽承租安徽康盛的房产,并由公司安徽康盛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房屋为坐落于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和平南路西、三元路北区块内1#厂房。房屋结构为钢架结构,建筑面积总计为23,866.48平方米。(租赁房屋为坐落于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和平南路西、三元路北区块内2#宿舍。房屋结构为混转结构,六层(88间),建筑面积总计为4,573.44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19 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租金费用(包括房屋租金和场地使用租金):厂房价格参照当地经营性用房平均租金水平确定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含税),租赁宿舍价格确定为每月每间120元(含税),租赁房屋的租金共计为人民币2,417,902.08元。

  (4)代收代缴水、电费等: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费,水、电、气费金额以相关收费单位开具的缴费通知上记载的金额为准。安保、环卫、污水处理费按照租赁房屋总面积每月0.5元/平方米核算,每季度予以缴纳。

  (5)支付方式:租金每半年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当于每半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将租金支付结清。出租方收到水、电、气等缴费通知的5日内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足额支付水、电、气等费用;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费用后应及时向相关收费单位缴纳水、电、气等费用。

  (6)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本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及安徽康盛与浙江润成及中植安徽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共计78.78万元,均为房屋租赁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同意公司及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进行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

  2、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占利华先生依法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房屋租赁协议》;

  6、《代收代缴水、电、气费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含中植一客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汽车”)提供的财务资助。中植汽车拟向公司及中植一客提供信用借款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限定额度内,该借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次财务资助的平均综合成本不超过10%/年。资金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公司及中植一客根据资金使用需要与中植汽车签署具体借款协议。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2、关联关系情况

  因公司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为中植汽车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中植汽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审批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占利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五路137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及销售汽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关联方中植汽车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借款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限定额度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次财务资助的平均综合成本不超过10%/年。资金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公司及中植一客根据资金使用需要与中植汽车签署具体借款协议。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植汽车向公司及中植一客提供的借款余额为13.44亿元(含利息)。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中植汽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流动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独立董事同意中植汽车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重组并购实现了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至新能源汽车整车的产业链布局,形成家电和汽车两大业务板块的经营格局。为适应公司发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治理,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综合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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