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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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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41575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及投资业务。成套开关设备系35KV以下各类开关配电柜,属通用配电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轨道交通、机场、国家电网、数据中心等。公司的近年的主要市场范围系国家电网、轨道交通、机场和数据中心等热点市场。

  公司成套开关设备一般均为定制产品,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完成销售,生产模式以“以销定产”为主,一般先由设计院根据用户的需求设计图纸,再由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化设计并组织生产,产品经出厂检验后交付用户,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成套开关设备还需提供一定的安装调试配合和备品配件服务。公司该业务已运营多年,自2005年起,“柘中”品牌一直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产品同样被连续认定为“上海市名牌产品"。同时,柘中电气系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三项体系认证。经上海电器行业协会专家评审,公司的KYN37-12、KYN37-40.5系列智能化高压柜、OKKEN智能化低压柜、PPS系列智能化低压柜三大系列产品均属于智能化电网所需的元件和成套设备,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产品。多年以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稳定、优良的客户资源是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保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9,383,742.33元,主营业务营业收入为536,284,002.94元,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为95.87%,2018年度主营业务实现净利润60,634,555.16元,较上一年度增加了8.95%,基本延续了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得目标;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267,662.10元,净利润较去年下降了-77.53%%,主要系上年度产生了资产处置收益。公司本年度投资业务产生损失,后续将加强投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产能及销售价格和成本构成等均未发生显著变化。在国家“十三五”继续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大背景以及国家电网、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公司市场集中度较高的行业发展前景较为乐观的情况下,公司将抓住市场机遇,继续稳步发展成套开关设备业务,同时在此基础上继续积极研究原PHC管桩业务及相关资产的转型,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另外,公司将继续利用自身资金优势,扩大投资业务规模,保持适度的多元化经营,从而在不确定性较高市场环境下增强对市场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财会〔2018〕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在2018年9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仁军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0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当面传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14点在公司206会议室举行,董事长陆仁军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07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监事长朱梅红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11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

  一、 概述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额度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该额度可在一年内循环使用。

  投资目的: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

  投资范围: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决议的风险投资理财事项的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及合同。

  在风险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证券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上报公司董事长;

  风险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证券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于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董事长报告投资盈亏情况。

  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可以对风险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各项投资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4月25日,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该投资事项。

  六、其他事项

  1、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3、公司承诺在风险投资事项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12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及审批程序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包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受托方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风险投资的品种。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6)公司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适当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13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变更。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以及2017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2、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6、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变更后增加2019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约780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14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5月10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陆仁军先生、蒋陆峰先生、马瑜骅先生、马家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博华先生、金景波先生、陶滕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换届选举完成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仁军:男,汉族,中国籍,69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奉贤区柘林中学任教师,后任奉贤柘中电器厂厂长、上海柘中实业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曾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第七届、第八届党代会代表。现任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2年4月-2007年6月担任上海柘中大型管桩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7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陆仁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7,884,066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康峰投资持有本公司276,066,710股股份),与公司董事蒋陆峰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财务总监陆嵩先生为父子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仁军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经查询,陆仁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蒋陆峰:男,汉族,中国籍,47岁,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4月-2007年6月担任上海柘中大型管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7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2016年5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蒋陆峰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康峰投资持有本公司276,066,710股股份),与公司董事长陆仁军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财务总监陆嵩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陆峰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经查询,蒋陆峰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马瑜骅:男,汉族,中国籍,49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奉贤区新寺中学教师、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年7月起至2011年6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起至2016年5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2016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马瑜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703,0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瑜骅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经查询,马瑜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马家洁:男,汉族,中国籍,38岁,中共党员,上海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先后担任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案审中心副主任,奉贤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情报综合队队长,2017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马家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家洁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经查询,马家洁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博华:男,汉族,中国籍,43岁,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迈伊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主任会计师,现任上海优安艾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博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博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博华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经查询,张博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金景波:男,汉族,中国籍,44岁,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上海国银、万盟投资和天骐咨询集团,现为

  证券代码:002346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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