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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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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879,188.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94,275,394.38元,减去当年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股利6,667,000.00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0,487,583.12元。

  经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79,188.74元。为了增加公司现金流量、满足公司2019年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的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广告全案服务业务及广告媒介代理业务。

  公司的广告全案服务的业务模式以客户和产品营销需求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创意设计、视频制作、广告策略、广告执行、广告评估等全案营销服务,为客户提供传统的媒介执行业务之外的整合营销增值服务,并通过向客户收取创意策划制作费或者通过创意策划服务获得媒介代理服务增量获得盈利。报告期内,公司全案业务合作的主要媒介渠道为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

  广告媒介代理业务主要指公司代理客户进行媒介购买和媒介执行的业务模式,具体分为广告独家代理业务和常规媒介代理业务两种:1、广告独家代理业务是指公司在拥有广告独家代理权的媒体(主要为电视媒体)为客户提供广告媒介代理业务。2、常规媒介代理业务是指公司在不拥有独家代理权的媒体为客户提供广告媒介代理的业务,公司常规媒介代理的媒介主要为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18年是中国广告市场调整与发展的一年,广告市场刊例花费继2017年止跌上涨后,2018年广告花费的回升走势仍在延续,但增幅回落至2.9%。其中传统媒体在经历去年的小幅增长之后,未能形成持续性回涨走势,下滑1.5%。电视媒体在今年的广告花费增幅回降到0.3%,仍旧处于弱势之中,这与电视媒体的观众收视分钟下滑,总体到达率下降有关。

  电视媒体中,各级别频道的广告投放出现明显差异,央视和省级卫视的广告花费同比上涨,省级地面和省会城市频道的广告花费下滑明显。国企大品牌重点投放央视频道,年轻化品牌重点投放省级卫视频道,而商服型的品牌重点在省级地面频道投放广告。电视媒体所表现出的已不仅是广告客户结构的差异,其经营价值定位也已明显分化,电视的覆盖和媒介特性尽管面对中国的庞大市场在品牌背书方面的价值依旧显著,但央卫视主要体现在大平台品牌传播价值,而省级地面和省会城市频道则突显了生活服务+销售转化价值。

  网络视频媒体和短视频媒体都在蓬勃发展中,天生拥有制造爆款剧集和综艺能力的网络视频媒体积聚人气,会员规模不断扩大,广告营销方式也借由多样丰富的内容和播出模式传播出去。用户红利仍在的短视频媒体集视频、社交、红人为一体,通过硬广投放、内容植入、内容定制、网红活动、账号运营以及整合营销等多种方式为广告主提供多样的服务。

  从2018年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在未来,媒体间将形成价值分化,营销唯有整合才能占领中国大版图。各个媒体都有各自独有的特点和覆盖人群,整合媒体优势营销才能稳赢。(节选自《CTR:2018年中国广告市场回顾》、《CTR:2018-2019年中国广告市场回顾与展望》)

  在前述背景下,公司继续转向内容营销、整合营销的经营发展策略模式,不断提高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积极拓展客户群体,增强客户粘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4,908,372.75元,同比减少3.30%,营业成本1,094,186,300.08元,同比增加0.05%,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了3.0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79,188.7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4.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215,180.3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9.9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1)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本公司执行上述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四家,具体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2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余亦坤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拟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专业能力、服务水准和信誉良好,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议后确定。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8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适应,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出售股权的议案》

  公司已与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影集团”)、拉萨德汇联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汇联拓”)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并已获得交易对手方发来的吉林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对长影集团收购股权事项予以备案的通知》,原则同意对长影海南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影海南文化”)、长影集团收购公司持有的长影置业、长影娱乐的部分股权相关事项予以备案。

  因此公司拟将持有的长影置业60%股权、长影娱乐40%股权出售给长影集团、德汇联拓和长影海南文化,公司将不再是长影置业、长影娱乐的股东,长影置业需偿还所负公司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并同意公司同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股东大会材料。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五、六、七、九和第十一、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3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发表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18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拟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利润分配原则,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与股东现实利益之间的关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2019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议后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股权的议案》

  公司已与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影集团”)、拉萨德汇联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汇联拓”)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并已获得交易对手方发来的吉林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对长影集团收购股权事项予以备案的通知》,原则同意对长影海南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影海南文化”)、长影集团收购公司持有的长影置业、长影娱乐的部分股权相关事项予以备案。

  因此公司拟将持有的长影置业60%股权、长影娱乐40%股权出售给长影集团、德汇联拓和长影海南文化,公司将不再是长影置业、长影娱乐的股东,长影置业需偿还所负公司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并同意公司同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4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基于上述规则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调整的情况如下: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1)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2、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4、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金额的调整,除此以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5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出售持有的长影(海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影置业”)60%股权、长影(海南)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影娱乐”)4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持有的长影置业60%股权、长影娱乐40%股权出售给长影集团、德汇联拓和长影海南文化。

  公司已与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影集团”)、拉萨德汇联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汇联拓”)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并已获得交易对手方发来的吉林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对长影集团收购股权事项予以备案的通知》,原则同意对长影海南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影海南文化”)、长影集团收购公司持有的长影置业、长影娱乐的部分股权相关事项予以备案。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公司现金流金额,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和财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提供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中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拟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长影置业和长影娱乐股权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长影集团

  公司名称: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注册资本:9,3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彪

  经营范围:影视制作、影视发行、电影放映、文化交流、影视器材租赁;广告策划、制作;洗印拷贝加工;影视节目、影视版权、影视节目交流;物业管理;文化艺术品展览、讲解、讲解器租赁;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蜂产品,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方便食品,饼干,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10日);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服装、玩具、饰品零售;场地、柜台、服装租赁;冷热饮品制售(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20日);现场制售:散装食品(肉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品)(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15日);音像制品、书籍、画册、明信片、海报等衍生品销售;化妆照相、合作分成(临展、邮票、画脸、剪纸、泥塑;演出服务、电影衍生品研发;纪念品销售;露天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长影集团总资产为135.35亿元,净资产为48.10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8亿元,实现净利润8,128.37万元(未经审计)。

  (二)长影海南文化

  公司名称:长影海南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秀英区政府三号楼403房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巴图

  经营范围:电影主题公园的投资与管理,物业服务,酒店的投资与管理,超市投资与管理,影视作品放映,影院的投资、管理,影视营销、策划,后电影产品开发、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影视器材生产、销售、租赁,影视设备、车辆的租赁,美术置景,影视作品、节目的后期制作,影视技术培训与服务,电影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开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长影海南文化总资产为78.90亿元,净资产为4.50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12.86万元,实现净利润-2,473.11万元(未经审计)。

  (三)德汇联拓

  公司名称:拉萨德汇联拓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B区1-6-2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士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农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建筑材料和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德汇联拓总资产为2.58亿元,净资产为2.58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5,651.73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情况

  1、长影置业

  公司名称:长影(海南)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秀英区政府三号楼405房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晓忠

  经营范围:房地产(不动产)开发与销售、投资与资产管理,商业营运与商务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与管理,物业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长影置业股权结构如下:

  ■

  2、长影娱乐

  公司名称:长影(海南)娱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秀英区政府三号楼403房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衍伟

  经营范围:开发、经营、销售型体育及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型;互联网虚拟游戏平台的设计、开发与经营,设备研发及相关技术和设备进口业务;体育赛事筹办及体育场馆投资、管理及运营;互联网及手机网络游戏设计与开发,动漫产品设计与开发,游戏机研发及经营;旅游项目开发、投资与管理;电影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开发,后电影产品开发,影视作品放映,影院的投资及管理;加工、销售玩具、工艺品、动漫产品,文化、体育娱乐创意设计与服务;酒店投资及管理,零售业,超市投资及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长影娱乐股权结构如下:

  ■

  注:长影娱乐股东之一杨如松先生已去世,相关继承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长影置业和长影娱乐的股权,将不再是长影置业、长影娱乐的股东,长影置业需偿还对公司所负的股东借款债务本金及利息。公司不存在为上述公司担保、委托上述公司理财的情况。

  4、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股权权属清晰,没有向任何第三者设置担保、质押或任何第三者权益,不存在任何股权代持情形,并免遭第三者追索,并且依中国法律可以合法地转让给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因上市公司原因导致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交易价款的定价原则上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和目标资产净资产值确定。双方确定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

  本次标的评估结果如下:

  ■

  四、本次交易的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拉萨德汇联拓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影(海南)置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9年4月25日签订:

  甲方:拉萨德汇联拓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标的股权的转让及交割

  乙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前,乙方直接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60万元出资额。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该等股权。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直接持有目标公司35%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35万元出资额。

  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即不再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甲方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在本协议项下,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交割日”。

  2.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根据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纬仁达评报字(2019)第2019011002(B)号),截至2018年9月30日,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3,533,000.00】元,即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533,000.00】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转让目标公司21%的股权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941,930.00】元(以下简称“交易对价”)。

  (二)《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影(海南)置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9年4月25日签订:

  甲方: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标的股权的转让及交割

  乙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前,乙方直接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60万元出资额。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该等股权。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直接持有目标公司65%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65万元出资额。

  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即不再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甲方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在本协议项下,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交割日”。

  2.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根据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纬仁达评报字(2019)第2019011002(B)号),截至2018年9月30日,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3,533,000.00】元,即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533,000.00】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转让目标公司39%的股权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177,870.00】元(以下简称“交易对价”)。

  (三)《长影海南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影(海南)娱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

  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9年4月25日签订:

  甲方:长影海南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标的股权的转让及交割

  乙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前,乙方直接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2,000万元出资额。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该等股权。本协议双方同意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工商管理部门不时要求提供的必要法律文件,以促成本次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尽快完成,甲方应当配合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即不再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甲方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在本协议项下,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交割日”。

  2.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根据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纬仁达评报字(2019)第2019011003(B)号),截至2018年9月30日,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2,765,300.00】元,即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765,300.00】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40%的股权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106,120.00】元(以下称“交易对价”)。

  (四)《还款协议》

  甲方(出借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长影(海南)置业有限公司

  丙方:长影海南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与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影集团”)、拉萨德汇联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德汇”)于【2017】年【12】月【12】日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长影集团和拉萨德汇持有的乙方39%和21%的股权,并按照持股比例承接乙方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31日)止所负丙方及其下属或关联企业的债务,共计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叁拾伍万玖仟陆佰肆拾玖元整(小写¥273,359,649.00元)。

  2.甲方与乙方于【2017】年【12】月【12】日签署了《股东借款协议》,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根据该协议已向乙方分笔提供股东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叁拾伍万玖仟陆佰肆拾玖元整(小写¥273,359,649.00元)。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乙39%股权和21%股权分别转让给长影集团和拉萨德汇,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甲方将不再是乙方的股东(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乙方需偿还所负甲方的债务本金及利息。

  4.甲乙双方同意,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甲方将不再是乙方的股东且《股东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期限已届至,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本次股权转让过渡期损益处置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付甲方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归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公司持有的长影置业和长影娱乐股权是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和经营需要,将有效地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出售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加强主营业务,增加公司现金流金额,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

  因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标的公司经营亏损,将减少本公司2018年的净利润9,458,660.17元,出售上述标的公司股权对2019年净利润的影响,以审计机构确认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玉树北路6号上海宝隆花园酒店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 2019 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4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 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 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5月20日上午 9:30-12:00,下午14: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人:孙贤龙

  5、联系电话:021-58823977 电子邮箱:longyuntzz@obm.com.cn

  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 邮编:20012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3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玉树北路6号上海宝隆花园酒店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3日

  至2019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 2019 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4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 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 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0日上午 9:30-12:00,下午14: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人:孙贤龙

  5、联系电话:021-58823977 电子邮箱:longyuntzz@obm.com.cn

  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 邮编:20012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公司代码:603729                  公司简称:龙韵股份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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