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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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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2407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专业致力于为城市燃气行业提供智能计量终端及燃气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城市燃气行业智能燃气表和系统平台供应商之一。公司积极适应能源转型发展的新形势,牢牢把握“煤改气”等政策趋势,明确产品市场定位,在技术研发上不断创新,新技术产品化进程持续推进,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大数据分析研究,推动物联网技术及其解决方案在燃气行业的应用。

  公司目前拥有三大产品平台,智能产品平台、计量产品平台以及软件产品平台,向城市燃气运营商提供智能燃气表终端、新一代超声波计量仪表、运营管理和数据管理(数据采集、抄表管理、结算收费、设备管理、用气分析、自助服务、移动外勤等)及其他服务。

  ■

  ■

  1、智能产品平台

  针对客户现场不同应用环境、结算模式、管理需求,公司采用先进的IC卡读写加密技术、RF无线、M-bus有线、GPRS/CDMA、LoRa及NB-IoT等通讯技术,形成了IC卡预付费解决方案、RF远传点抄后付费解决方案、RF扩频组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物联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等智能解决方案,全方位满足燃气运营商的信息化管理和运营管理需求,提高燃气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计量产品平台

  超声波燃气表是利用超声波在介质中传递的时间差进行计量的新型燃气表,它是一种高可靠性、高精度、带温压补偿的全电子燃气表。公司充分运用超声波计量技术精度高、易于实现智能化等特点,向燃气运营商提供全电子一体化的先进计量解决方案,满足燃气运营商对燃气终端设备长期保持计量准确度的要求,尤其针对燃气公司“煤改气”用户、北方户外挂表用户、壁挂炉用户、地暖用户,凭借实时温度补偿、耐低温、宽量程等技术优势,改善燃气公司供销差问题,全面解决燃气采暖计量与日常计量的需要。

  3、软件产品平台

  公司的智慧燃气云是基于多年的行业业务沉淀,结合中小燃气公司的业务特点,借助阿里云技术、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打造的专业SaaS行业云,为中小燃气公司、中小燃气集团提供高并发的智能数据采集平台、灵活可配置的计费平台、多渠道兼容的收费平台、实时高效的移动外勤管理平台、全面便捷的自助服务平台以及客服沟通平台等一体化的IT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智慧燃气云已在百余家燃气公司成功上线,为燃气公司的精细化管理和增值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导向,聚焦于国内外客户和核心产品,在充分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自身优势,面向燃气运营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在国内市场,公司完善组织管理布局,以区域销售为基础,深化实施“聚焦大客户”战略,大力发展大客户、小集团及核心渠道销售,形成全国多级营销网络,同时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后端服务体系,提高市场组织策划能力,加强人员素质培养,提升整体营销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公司加大市场技术投入,加快国际产品认证,与海外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实现国际市场的突破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产品获得了港华燃气、华润燃气、昆仑能源、新奥能源和中国燃气等主要燃气集团的认可,广泛应用于上海、深圳、杭州、济南等数百个城市燃气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

  2.研发模式

  公司进一步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和运用,对重点产品线进行系统升级和优化,提高产品的可制造、可维护性,围绕以产品固化、产品定制化及增值服务为中心,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高质量产品。同时,公司结合IPD集成产品开发模式和项目管理理念,搭建领先的技术平台与产品平台,通过全面的市场需求调研,严密的开发计划,严谨的研发质量评审,准确的接口设计,成熟的共享CBB模块建设,借助先进的PLM信息化系统平台,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向市场快速提供成熟稳定的产品,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3.生产模式

  公司贯彻匠心为本、精工制造的理念,以建设智慧工厂为目标,不断提升精益化制造能力,根据销售订单科学安排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定期召开S&OP销售预测会议,组织均衡生产。同时,积极改进产品工艺,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采用高效自动化、弹性生产线、盈利生产线的新型生产方式,提升产能和生产效率;通过ERP、MES等信息化管理工具,系统性地优化生产制造业务流程,对产品过程质量和可追溯性进行全面提升,提高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营销及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保证订单周期、产能平衡、质量管控、产出效率,让公司的供应链生产更加敏捷地响应市场变化,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天然气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天然气产量16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5%;预计2019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含煤制气)为17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6%。根据2019年1月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在北京发布的《2018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预计2018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2766亿立方米,同比增幅达16.6%;预计2019年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308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4%。总体来看,2018年我国天然气生产、消费规模均呈现增长态势。

  我国目前的能源消费结构以煤为主,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发展状况》,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2015年煤炭消费占比64%,石油消费占比18.1%,天然气消费占比5.9%。“重煤轻气”的能源结构导致了雾霾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对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也造成了不利影响。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可与核能及可再生能源等其他低排放能源形成良性互补,是能源供应清洁化的最现实选择。大力推广天然气,对于达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要大力发展天然气。计划指出,首先要加快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努力建设8个年产量百亿立方米级以上的大型天然气生产基地,到2020年,累计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5.5万亿立方米,年产常规天然气1850亿立方米。其次要重点突破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到2020年,页岩气产量力争超过30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此外,还要积极推进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与评价。

  2017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化解环境约束、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对推动节能减排、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规划,到2020年,国内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将达到3600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将到 8.3%-10%,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57%,气化人口4.7亿人,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到10.4万公里,干线输气能力超过4000亿立方米/年;地下储气库累计形成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

  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健全天然气多元化海外供应体系,构建多层次储备体系,强化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建立天然气供需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天然气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和调峰机制,建立完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强化天然气全产业链安全运行机制。该意见再次明确了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促进协调稳定发展,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路径。

  总体来看,得益于国内气价机制逐步形成,国家环保政策大力实施,行业扶持政策出台,为天然气需求增长带来新的机遇。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未来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管网建设等基础设施的进一步落实,政策红利将不断释放,天然气产业已进入发展快车道。

  2、物联网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物联网被国务院列为我国重点规划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进一步支持物联网发展。在国家政策带动下,我国物联网领域在技术标准研究、应用示范和推进、产业培育和发展等领域取得了十足的进步。随着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的大力开展、国家战略的推进,我国物联网市场的需求不断被激发,物联网产业呈现出蓬勃生机,物联网发展已进入快车道,成为社会发展重要动力。

  2013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随后几年,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又陆续发布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2014年物联网工作要点》《关于印发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对物联网发展做出详细安排。 2017年1月,工信部发布《物联网“十三五”规划》,明确了物联网产业“十三五”发展目标: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完善标准体系,推动物联网规模应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等。

  2017年6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设发展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末实现NB-IoT网络对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的覆盖,基站规模达到40万个。到2020年,NB-IoT网络实现全国普遍覆盖,面向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等应用场景实现深度覆盖,基站规模达到150万个。通知还要求,推广NB-IoT在细分领域的应用,逐步形成规模应用体系,2017年实现基于NB-IoT的连接超过2000万,2020年总连接数超过6亿。

  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9年要发挥投资关键,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

  国内三大运营商在物联网领域也不断积极布局。

  中国电信于2017年5月17日世界电信和信息日宣布全球首个覆盖最广的商用新一代物联网(NB-IoT)网络建成,实现31万个基站升级,同时4G网络实现全国覆盖。中国电信还在2017年7月宣布投入3亿元物联网专项资金推进NB-IoT终端产业链成熟,其中2亿元补贴模块产品,1亿元根据项目需要补贴2/3/4G模块产品,以促进行业门槛和成本的降低,丰富终端产业链。

  中国移动则于2017年下半年大手笔投入开展NB-IoT竞争,提前集采了111万面NB-IoT天线,招标了14.6万个基站,中国移动巨大投入均指向产业主导地位,快速聚集产业链中的众多生态合作伙伴。2017年11月中国移动宣布了139合作计划打造全新NB-IOT网络, 2017-2018年将投入400亿建设超过40万个NB-IoT基站,并对模组做20亿元补贴,NB-IoT专项补贴率最高可达80%,全力储备2018年NBIOT市场竞争。

  中国联通2017年三季度在全国11个省进行NB-IoT试商用,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实现城区全覆盖;2018年一季度全国核心网专网建成,具备全网统一接入能力;到2018年5月17日,中国联通宣布已实现NB-IoT网络全国覆盖。

  未来,随着5G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网络设施加速部署,我国物联网建设和发展将进入高速发展期,作为推进物联网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将持续提速。基于网络建设成本、设备运行安全、信息实时传输等多方面优势,物联网无线通信方案对燃气、水务等公用事业领域的发展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3、燃气表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燃气表需求持续增长

  我国天然气的需求不断增长带动了燃气表行业的发展。根据《环球表计》燃气行业年度总结报告(2016-2017版),当前我国约有1.2亿台在线运行的燃气表,其中智能燃气表3000-4000万台,市场渗透率占燃气家庭40%左右。过去5年智能燃气表产量以2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智能燃气表新增用户数量约占燃气表新增用户数量的60%。随着燃气的普及以及燃气公司燃气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阶梯气价以及智慧城市的推行,智能燃气表的基数与比重均将稳定上升。

  燃气表作为天然气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增量需求,主要受益于天然气消费量增长带来的城镇燃气市场扩容。随着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创历史新高,天然气配套设施建设亦得到提速,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017年7月联合发布的《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管道里程达10.4万公里,对应2016-2020年均增速为10.20%,城镇天然气用气人口从2015年2.9亿人提高至2025年的5.5亿人。在天然气行业整体复苏的背景下,城镇燃气市场有望实现扩张,从而带动燃气表需求提升。二是存量需求:①更新需求。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燃气表强制替换周期为10年,因此每年存在约10%保有量的存在更新需求;②迭代需求。当前我国燃气表行业正处于传统膜式燃气表向智能燃气表的转换阶段,智能燃气表行业处于IC卡智能燃气表向远传燃气表、物联网燃气表升级阶段,随着新技术应用带来的产品渗透,燃气表需求有望持续增加。

  (2)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市场潜力巨大

  物联网远程智能抄表系统可实现远程抄录、监测居民、工商业用户的水、电、气、热数据,改变了传统的水、电、气、热人工抄表方式,而且还可实现预收费,阶梯计价,无费自动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不但能解决欠费问题,还可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漏抄、误抄、少抄、人情抄、抄表扰民等弊端。同时可有效保护居民生活的私密性和安全性,符合人们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对于管理部门,因无需上门抄表,可减少大量的抄表人员,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收益率,并可根据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与处理,此产品是构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

  随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阶梯气价、物联网的应用的推行,物联网智能计量表替代传统的计量表是必然趋势。一方面新建住宅安装智能化计量仪表的需求,另一方面逐步进行传统计量仪表向智能化计量仪表的改造,促进需求增长,为智能表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传统的计量表多采用机械式,需要人工上门抄表,抄表效率低,人力成本高,错抄、漏抄、抄表扰民现象严重,已满足不了水务公司、燃气公司等管理部门现代化的管理需求。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集智能实时抄表、远程监控、数据分析、数据服务于一体,是以智能终端为主,云、端结合的系统应用和现代服务工程,通过智能终端的物联网接入燃气用户、燃气公司运营等各个方面,采集归类海量信息,形成与燃气运营管理相关的数据云,分析并创造新的燃气运营管理价值,创造新的业务运营模式,指导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物联网燃气表以其具备的无线数据传输能力、网络化的特点,将成为物联网时代最具竞争力的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NB-IoT及LoRaWAN的燃气行业解决方案均已实现量产,并在多地燃气公司试用试挂。2017年10月,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公司进一步扩大物联网智能燃气表产品的生产规模,完善制造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将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助力智慧物联网产业发展。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

  1、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主要的智慧燃气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自成立起,一直致力于城市燃气行业智能计量终端及燃气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IC卡预付费燃气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远传燃气表、超声波智能燃气表从民用到工商业系列完整的产品线,是城市燃气行业领先的智能燃气表和系统平台供应商之一。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市场区域覆盖、终端布局数量均处于行业前列。

  2、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前卫克罗姆表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我国天然气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国家政策对天然气的扶持不断增加。同时受益于公用事业行业智能化、信息化需求增长,物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智能燃气表市场前景向好。面对智能燃气表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态势,威星智能始终坚持“为客户服务、坚持群体奋斗”的经营理念,以创新的理念服务客户,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提升产品生产制造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与服务效率,用专业化、规范化和品质化 “努力践行工匠精神,用心打造百年老店”,推动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8,547,409.92元,同比增长5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25,109.32元,同比增加18.46%。总体而言,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前进。

  (一)加快市场布局,强化团队建设,提高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分析和研究市场环境,紧跟天然气行业发展方向,以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深挖市场潜力,积极开展市场拓展。公司坚持“为客户服务”的理念,持续推动营销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强化指标落实,加强技能培训、行为培训和经验分享,让销售及售后服务队伍的能力得到提升,提高了营销团队的作战能力、市场规划与组织运营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为推动市场向纵深发展作好了准备。2018年,公司民用智能燃气表销售规模超过320万台,跃居行业前茅。全年公司累计新开发客户逾百家,大部分市场区域销售规模较去年取得跨越式增长,也在部分空白市场取得新进展,市场覆盖率及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同时,公司抢抓“煤改气”机遇期,加强区域客户需求对接,在山西省、河北省、河南省等“煤改气”重点区域的业绩均取得了较快增长。

  (二)强化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研发部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产品线,完善研发管理流程,打造优秀的技术和产品,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向客户提供更加优异的服务。

  1、聚焦产业发展,推动物联网解决方案在燃气行业的广泛应用

  公司研发中心通过市场调研、试挂跟踪、不断完善优化物联网及NB-IoT整体解决方案,对已有产品实现了精品改造,形成了市场定位精准、产品系列完整、可靠性高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力推广。2018年8月,公司成为浙江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生态合作伙伴,2018年9月,公司的“基于NB-IoT燃气业务应用解决方案”荣获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应用分会颁发的中国窄带物联网优秀解决方案成果奖,产品的质量和先进性得到了广泛认可。

  2、推动新计量技术应用,不断完善超声波产品线,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继续丰富超声波产品线,不断加强超声波技术验证,将先进计量技术与智能技术相结合,促进产品不断升级改进。2018年4月16日,公司成功举办“勇立超头·先声夺人超声波表具推广发布会”。2018年4月28日,公司主起草的“浙江制造”标准——《超声波燃气表》正式发布。2018年9月,公司民用超声波燃气表U-GR-4系列通过MID认证,并获得国际权威认证机构Istituto Giordano S.p.A 颁发的证书。公司积极推动超声波燃气表国家标准及国家检定规程的发布,参与了多个地区超声波检定规程的制订。

  3、加快智慧燃气云系统推广应用,参与构建智慧城市

  公司结合中小燃气公司的业务特点,借助阿里云技术、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打造专业SaaS行业云,为中小燃气公司提供一体化的IT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解决燃气公司系统并存、应用难、管理难、效率低、差错高的问题,降低了数据管理风险,同时节省了燃气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成本,使抄表、收费、维修、安检整个过程,信息共享、流程贯通、业务联动。智慧燃气云产品自2017年正式发布以来,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与优化,提升客户体验,2018年,该系统已在百余家燃气公司成功上线。

  4、完善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创新发展,提升研发效率

  公司积极规划研发实验室,加强基础技术领域和基础实验室建设,为技术创新提供土壤,为新技术、新材料的验证提供可靠手段,为客户提供优秀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POLLY V1.0平台正式发布,通过整合关键技术,促进产品开发与迭代相结合,通过打造研发平台提高产品开发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此外,公司引进单元测试工具,健全内测体系,建立统一的开发标准和验证标准,打造优秀产品。

  (三)着眼打造“三化五基地”,升级智慧工厂建设

  2018年,公司智慧生产基地乔迁新址,公司以柔性制造、生产全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工艺管理等信息化改造为建设目标,利用传感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数字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技术等多种现代化技术,通过智能化制造、信息化管理、数据化考核,建立起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核心人才培养及创新创业基地、新产品试制基地、产业链打造及供应商培训基地、企业品牌文化宣传基地。

  1、“三化五基地”建设持续推进。

  公司在“核心人才培养基地”的打造上,通过“传帮代”,强化制造人才的培养和产线熟手的培养。在“智能化制造示范基地”与“品牌文化宣传基地”的打造上,强化“军队·家庭·学校”文化建设,提出了“四无文明工厂”的建设目标,并做了积极有意义的探索。

  2、自动化信息化程度持续提高。

  公司通过自动化项目,贯彻匠心为本、精工制造的理念。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燃气表总装自动化流水线投入试运行,该总装自动化项目突破了生产兼容性及测试一体化的技术难点,标志着公司智慧生产基地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3、提效降本工作持续开展。

  公司通过加强呆滞物料管理、物流优化、工艺技术改进、采购供应商管理等措施,持续进行降本增收;不断深化制造技术的研究,通过精益改善项目的实施,进行降本提效;继续强化供应商管理和优质供应商开发,在采购物料降本上不遗余力,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公司快速发展

  1、企业品牌打造方面

  公司加强企业品牌策划与宣传,从经营理念、企业文化、核心产品、制造技术、精工制造能力等角度展示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塑造威星品牌形象。2018年10月,在第21届中国国际燃气、供热技术与设备展览会期间,公司成功举办了主题为“聆听于心,感恩于行——2018智慧燃气精英峰会”,解读行业发展动态,展望行业发展未来。2018年公司的智能燃气表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威星”商号被评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公司入选2018年浙江省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企业,被评为市战略新兴培育企业,威星品牌知名度和受关注程度日益提升。

  2、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2018年,公司明确提出了“为客户服务、坚持群体奋斗”的经营理念,对外塑富有内生动力的优秀企业形象,对内营造让员工自豪的企业文化,为公司发展提供机制保障。2018年,公司组织了“春节大团圆、服务不放假”、“志愿军”等活动,强化“全体为一线,全员为客户”的意识。公司还开展了“威星好声音”、“感恩征文”、“十大感动威星人物评选”、“感恩十年老员工”等一系列企业文化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3、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2018年,公司紧密围绕发展目标,不断引进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制定了任职资格管理评定办法,整理各类岗位任职资格能力;修订了绩效考核办法,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并与及绩效工资相结合;通过任职资格评审、内部竞聘等程序积极提聘骨干员工;通过健全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增加员工收入,提高员工福利,加强员工关怀,营造良好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给奋斗者以激励,培养群体奋斗的企业文化。

  4、全面质量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严把质量关。公司质量管理部以制度搭建为起点,标准服务为基本,编制并完善了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组织了多次质量检查。公司坚持立法为匠心、执法为客户,通过建立客诉处理机制、质量例会机制、质量监督机制、质量考核机制等促进质量管理的全面提升。

  5、信息化建设方面

  公司对已有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同时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产品生命周期为主线,以数据流、管理流为支撑,将所有的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打通,形成全业务流程的管理模式,以便于信息数据的共享共建。2018年,公司上线了BPM系统,以流程、应用、管理、移动为基础构建了企业内部沟通的信息化综合管理基础平台;上线了QIS质量管理系统,系统涵盖供应链体系、生产制造体系、营销服务体系的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过程,构建完整的质量信息链,并实现了PDCA循环质量改进,实现了规范而且高效的质量管理;上线了PLM项目二期工艺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工艺设计过程和工艺设计成果物,建立工艺知识的沉淀和管理体系,构建标准的企业级工艺知识库;上线了供应商管理平台,提高与供应商的协同效应,通过信息化数据分析,加强供应商管理,为提高产业协同及产品质量提供保障,为企业供应链整合打下信息化基础。

  2018年,公司通过营销、研发、生产、内控管理等多方面的积极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今后,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在市场端积极开拓进取,在研发端追踪行业前沿、持续创新,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努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本期与自然人郭琪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60%的股权,自然人郭琪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40%股权。该子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资本人民币600万元,自该子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本期与自然人鲍红伟、李俊等20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杭州缥缈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19万元,占77.375%股权,其他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1万元,占22.625%股权。该子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自该子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拟于2019年度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权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权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河北华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华通”)及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燃气运营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2,000.00万元。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革回避表决,此项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18年3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37栋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59265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

  业务范围: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建设与上门维护;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电脑上门维修;信息系统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信息技术服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燃科技总资产384,851,246.55元,净资产189,132,139.33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315,452.23元,净利润57,080,255.29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12.23%的股份,因此公司与中燃科技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燃科技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二)河北华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华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邯郸冀南新区马头经济开发区中意大街东侧、规划横五路北侧10#

  法定代表人:周永革

  注册资本:6,25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130492091112568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7日

  业务范围:燃气表、燃气调压器、流量计、燃气用具及配件、燃气管道、电气设备、加气机、撬装设备、可燃气体检漏仪、探测器、控制器、水表、电表、电磁阀、绝缘法兰、接头、开关电源、机械零部件、安全防护设备(不含信息安全产品)、家用电器、五金、电子设备、SCADA燃气自动化生产监控系统、气体报警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检测及维护;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河北华通总资产377,164,044.99元,净资产161,741,335.79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605,163.10元,净利润62,744,751.36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12.23%的股份,中燃科技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河北华通为受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周永革先生担任河北华通董事长,故公司与河北华通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河北华通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燃气运营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燃气”)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代码:中国燃气,00384.HK),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建设及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相关技术,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

  中国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港元

  ■

  注:中国燃气是香港上市公司,其会计年度为上年4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12.23%的股份,中燃科技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公司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燃气运营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燃气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根据中国燃气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历史交易情况判断,中国燃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主要交易内容包括:①关联销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燃气下属的燃气运营公司(包括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智能燃气表控制器及提供技术服务;②关联采购:控股子公司从中燃科技采购加密芯片,专门用于对中国燃气销售的燃气表;③关联采购:控股子公司从河北华通采购膜式燃气表基表。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与中国燃气之间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燃气是中国最大的跨区域能源供应服务企业之一,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是中国燃气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是中国境内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

  在中国燃气成为公司的关联方之前,作为公司的重要客户之一,中国燃气与公司即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合作关系稳定,合作基础扎实。鉴于中国燃气在市场方面的领先优势,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满足公司迅速发展的资金需求,2014年12月公司引进中国燃气的全资孙公司中燃科技作为战略投资者,中国燃气此后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双方的合作不断深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助推双方在智慧能源领域的深入探索,顺应“气代煤”的政策导向,2017年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为中国燃气旗下燃气公司提供高品质的智能燃气终端设备及智慧燃气信息化系统。

  公司与中国燃气具备长期的合作基础,引入中燃科技作为战略投资者,有利于深化公司与中国燃气的战略合作,利用市场与渠道资源,发挥公司技术创新优势,促进公司业务拓展,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公司与中国燃气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同时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公司与中国燃气合作多年,中国燃气一直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与中国燃气之间的交易定价,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的商业利益为基础,定价公允,在中国燃气成为关联方前后未发生变化。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独立进行经营决策,独立性不存在缺陷。中国燃气未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进行约束和限制;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且有效运作的公司治理机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较为健全的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能够保证公司与中国燃气之间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尽管公司与中国燃气之间的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但除了中国燃气外,公司和华润燃气、港华燃气、昆仑能源、新奥能源等其他燃气集团及其他中小型燃气公司也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中国燃气的关联关系并未影响公司对其他客户的销售。近年来,公司来自于非中国燃气客户的销售额呈持续增长趋势。公司对中国燃气的关联销售不具有重大依赖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因此,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威星智能2019年预计的与中国燃气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也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威星智能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投资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实施方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虽不参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3)委托理财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产品并跟踪相关业务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的规范实施,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委托理财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

  (7)公司与受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内控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不涉及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议案、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威星智能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8元,共计募集资金261,733,73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180,556.6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1,553,179.31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507,055.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7,046,12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693.1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6.05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60.89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5.8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854.0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81.9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832.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无定期存款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故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额度: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不投资涉及《深圳证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7

  (下转B2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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