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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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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3,525,18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业务包括工业原料业务、金属制品业务、电子元件业务、装备业务和专业技术服务业务。工业原料业务涵盖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铁合金冶炼;金属制品业务的产品包括油淬火回火弹簧钢丝、碳素弹簧钢丝、不锈钢丝(绳)、异型钢丝;电子元件业务的产品包括永磁铁氧体器件、钕铁硼器件;装备业务的产品包括矿物破碎、粉磨、筛分、洗选设备、试验焦炉及配套设备;专业技术服务业务内容为金属制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和专业信息、咨询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四氧化三锰、钢丝(绳)、永磁器件及金属制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其中:

  公司四氧化三锰产品分为电池级和电子级两大类。电池级四氧化三锰主要用于制造锂电池正极材料锰酸锂。随着传统铅酸电池使用受限、前期三元材料价格的变动、新能源车补贴的退坡,客户更加关注产品的生产成本,开始寻求更为经济的原材料,推动了锰酸锂市场需求的增加,相较传统二氧化锰原料,使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制备的锰酸锂,具有纯度高、粒径可控等优点,有助于提升锰酸锂电池性能、降低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成本。电子级四氧化化三锰主要用于制造锰锌铁氧体,广泛应用于电子、通信、电力等行业,也可用于光学玻璃、热敏电阻等功能材料。

  公司的钢丝(绳)产品主要包括特种不锈钢丝(绳)、弹簧钢丝和异型钢丝。特种不锈钢丝(绳)由特种合金经特种工艺加工制成,主要用于以神舟系列飞船、新一代歼击机、大型军用运输机等为代表的军工应用领域。弹簧钢丝由SAE9254、55CrSi等优质低合金盘圆经表面处理、拉拔及热处理加工制成,主要用于汽车、摩托车和机械制造业,应用于制造发动机的气门弹簧、减震弹簧和离合器弹簧等产品。异型钢丝由SAE9254、55CrSi、8Cr17Mo等优质低合金盘圆经表面处理、拉拔、轧制及热处理加工制成,主要用于“蛟龙”号深海探测项目为代表的大型压力机嵌和、模具弹簧。

  公司的永磁器件业务包括永磁铁氧体和烧结钕铁硼器件。永磁铁氧体器件是通过陶瓷工艺法制造而成的复合氧化物,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通讯、电声、家电、计算机、电机等多个领域,目前,公司主要以生产FB9、FB12高性能永磁铁氧体器件为主。烧结钕铁硼器件是以铁、钕、硼以及少量的添加剂镝、铽等为原料烧结制成的稀土永磁材料,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机器人、医疗器械、汽车、家电、电子、电力机械、玩具、包装、五金机械等领域。

  质量检验、检测服务通过公司下设的国家金属制品质检中心开展。近年来,公司为我国多数高铁建设项目、雅万铁路、帕德玛大桥等“一带一路”项目、港珠澳大桥、2022年冬奥会场馆、国防军工均提供过检测服务。同时,公司在公路交通检测领域、城市基础设施检测领域积极开拓,取得了良好的业绩,进一步打开了检测业务发展空间。

  公司采用事业部模式,按产品将业务活动组合起来,成立专业化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按照“集中管控,专业经营”的原则,处理公司与事业部之间的关系,各事业部均为利润中心,独立核算,能灵活自主地适应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专业化生产,达到规模经济状态,充分发挥人力物力优势,既有高度的稳定性,又有良好的适应性。

  公司经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由于公司产品多是非标定制产品,公司实施以销定产的订单化生产为主的业务模式。

  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公司主要产品在产业链条中的位置,公司主要所属行业为磁性材料及器件行业和金属制品业。同时,公司还涉足矿山、冶金、机电装备制造及新材料等多个行业。

  (1)磁性材料及器件行业

  磁性材料主要是指由过渡元素铁、钴、镍及其合金等能够直接或间接产生磁性的物质,是电子行业非常重要的材料,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家电、汽车、通讯、医疗、航天、军事等领域。磁性材料从材质和结构上讲,分为金属及合金磁性材料及铁氧体磁性材料;按照应用功能可分为:永磁材料、软磁材料、矩磁材料、旋磁材料、压磁材料等种类,其具体分类如下:

  ■

  磁性材料行业的周期性随下游行业的波动而波动,尽管下游行业发展周期不尽相同,但总体上都是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磁性材料行业相应受经济周期波动。

  目前四氧化三锰产业大部分市场份额集中于少数企业,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四氧化三锰供应商;近年来我国永磁铁氧体的市场规模一直维持在50万吨以上,公司永磁铁氧体产业在行业市场中位居前列。

  (2)金属制品业、检测服务业

  金属制品业包括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检测等。随着我国金属制品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金属制品在建筑、交通、冶金、化工、航空航天、国防军工、以及人们的生活各个领域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也给社会创造越来越大的价值。金属制品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凭借出众的研发实力和多元化的产品及服务组合,公司在我国金属制品行业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在弹簧钢丝、异型钢丝、不锈钢丝(绳)等细分产品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是国内最权威的金属制品检测机构,检测业务实现了黑色与有色、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破坏性检测与无损检测、室内检测与现场检测相结合,达到了材料性能检测、整体结构检测、失效原因分析和事故仲裁鉴定的综合统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受到冲击,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给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市场预期带来不利影响。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但中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公司全体员工以提升经营业绩为目标,同舟共济,奋勇拼搏,经营业绩稳中有进,在推动实现新材料行业“国内一流 国际知名”企业的目标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实现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下降9.88%。公司营业收入继续增长,净利润虽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经营性利润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9.06%;实现扣非净利润8718.30万元,同比增长96.68%。截至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7.66亿元,较年初增长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32亿元,较年初增长6.65%,资产继续保值增值。

  2018年,公司明确了2018-2022战略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途径,为公司未来发展指明了道路、确立了纲领;产业投资稳步实施,8个新建、改扩建项目顺利推进,技改项目成效显著;对外投资工作有序推进,决定收购铜仁金瑞26.5%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拟投资成立产业基金申请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技术创新持续加码,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9.73%,完成52项研发项目,有力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性能提升和成本改善;人才建设成果突出,聘任美国科学院院士Alexandra Navrotsky教授为科技顾问,外聘专家团队、博士后工作站建设、青年人才选拔、技师培养等方面也取得长足进展;安全环保落实到位,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情况说明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2、(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的内容。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08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全体董事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在董事长王文军先生的主持下在北京如期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唐荻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汪家常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实现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下降9.88%。公司营业收入继续增长,净利润虽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经营性利润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9.06%;实现扣非净利润8718.30万元,同比增长96.68%。截至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7.66亿元,较年初增长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32亿元,较年初增长6.65%,资产继续保值增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效高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性以及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90,649,457.58元。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305,772.27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计提本年法定盈余公积1,589,952.81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41,043,651.20元,公司2018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0,321,625.84元。公司2018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534,381,674.18 元。

  公司2018年度拟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83,525,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38,352,518.4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31,969,107.4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部分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7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相关规定,公司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审计机构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7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合计9122.20万元,实际实现14,567.55万元,完成率159.69%。中钢制品院、湖南特材完成了2018年度承诺业绩,中唯公司2017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0.10万元,低于业绩承诺金额1,518.44万元,累计应补偿金额717.47万元小于2017年度已经补偿的金额1034.10万元,本年度中唯公司不再进行业绩补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与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董事王文军、毛海波、张野、王云琪、张功多、虞夏在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对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议案》

  2019年4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研究院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与中钢新型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就“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产品技术的开发、工业化产品的设计、工业化应用示范工程的建立、相关市场的调研和开拓以及组建公司制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开展合作。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公告》。

  董事长王文军在交易对方担任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利用外部智力资源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的行为,是基于中钢新型在石墨材料领域丰富的技术和经验积累,通过合作研发,实现‘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的产业化,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当前阶段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利用外部智力资源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的行为,是基于中钢新型在石墨材料领域丰富的技术和经验积累,通过合作研发,实现‘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的产业化,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关联交易当前阶段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各项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准确计量公司各项资产的价值,确保财务状况的客观性、真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由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的《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制度(2005版)》同步废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零,长期借款余额为6810.78万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度公司新增银行贷款不超过1亿元,有效期一年,具体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通过。因此,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定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2时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09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通知全体监事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在监事会主席姜宝才先生的主持下在北京如期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实现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下降9.88%。公司营业收入继续增长,净利润虽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经营性利润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9.06%;实现扣非净利润8718.30万元,同比增长96.68%。截至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7.66亿元,较年初增长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32亿元,较年初增长6.65%,资产继续保值增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90,649,457.58元。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305,772.27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计提本年法定盈余公积1,589,952.81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41,043,651.20元,公司2018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0,321,625.84元。公司2018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534,381,674.18元。

  公司2018年度拟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83,525,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38,352,518.4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31,969,107.4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充分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合计9122.20万元,实际实现14,567.55万元,完成率159.69%。中钢制品院、湖南特材完成了2018年度承诺业绩,中唯公司2017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0.10万元,低于业绩承诺金额1,518.44万元,累计应补偿金额717.47万元小于2017年度已经补偿的金额1034.10万元,本年度中唯公司不再进行业绩补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与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议案》

  2019年4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研究院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与中钢新型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就“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产品技术的开发、工业化产品的设计、工业化应用示范工程的建立、相关市场的调研和开拓以及组建公司制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开展合作。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公告》。

  监事会主席姜宝才先生在交易对方担任董事,在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充分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1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90,649,457.58元。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305,772.27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计提本年法定盈余公积1,589,952.81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41,043,651.20元,公司2018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0,321,625.84元。公司2018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534,381,674.18 元。

  公司2018年度拟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83,525,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38,352,518.4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31,969,107.4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2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内容及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要求,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合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合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工程物资”项目合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合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专项应付款”项目合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新增“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项下的“利息收入”、“利息费用”项目。

  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

  简化其他综合收益下的“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3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7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相关规定,公司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已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事先进行了沟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7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相关规定,公司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审计机构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7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4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合计9122.20万元,实际实现14,567.55万元,完成率159.6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42号)批准,公司以12.32元/股的价格向中钢集团郑州技术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工程”)发行24,143,279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院”)100%股权、向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热能院”)发行4,872,78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唯公司”)100%股权、向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矿业”)发行6,909,72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特材”)100%股权。前述股份已于2017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业绩补偿承诺及补偿约定

  (一)中钢制品院

  根据公司与中钢制品工程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盈利预测补偿原则如下:

  1、补偿义务

  中钢制品工程对中钢制品院自资产交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资产交割日当年)(以下简称“利润承诺期”,利润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实际完成情况作出承诺,并就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况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承诺净利润数

  以《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中钢制品院在利润承诺期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依据,确定中钢制品工程对中钢制品院在利润承诺期的承诺净利润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钢制品院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3,645.94万元、3,957.82万元和4,286.33万元。

  中钢制品院在利润承诺期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相对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中钢制品工程承诺中钢制品院在利润承诺期各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45.94万元、7,603.76万元和11,890.10万元。

  3、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差异的确定

  中钢制品工程与上市公司同意并确定,在利润承诺期内每年中钢制品院进行年度审计时,应首先对截至当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与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中钢制品工程方应当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承担相应补偿义务并按照约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4、补偿方式

  《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发生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而需要补偿义务主体进行补偿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在需补偿当年年报公告后按照《补偿协议》规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主体当年应补偿金额,同时根据当年应补偿金额确定补偿义务主体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向补偿义务主体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需补偿当年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一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补偿事宜,对应补偿股份以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利润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向补偿义务主体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主体应当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偿,补偿义务主体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以上市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为限。

  各补偿义务主体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若补偿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则上市公司可以依据协议的违约条款向补偿义务人进行追偿。

  5、标的资产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利润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内目标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主体应当参照约定的补偿程序另行进行补偿。补偿数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向补偿义务主体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

  补偿义务主体另需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

  6、补偿股份的调整

  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其按《补偿协议》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送给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补偿股份的数量调整为:按《补偿协议》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7、业绩承诺的范围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入中钢制品院所产生的收益将不计入中钢制品院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

  8、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的确定

  (1)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

  上述(1)和(2)对应的收益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不计入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

  (二)中唯公司

  根据公司与中钢热能院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盈利预测补偿原则如下:

  1、补偿义务

  中钢热能院对中唯公司自资产交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资产交割日当年)(以下简称“利润承诺期”,利润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实际完成情况作出承诺,并就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况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承诺净利润数

  以《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中唯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依据,确定中钢热能院对中唯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的承诺净利润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唯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743.82万元、774.62万元和810.52万元。

  中唯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相对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中钢热能院承诺中唯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各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3.82万元、1,518.44万元和2,328.96万元。

  3、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差异的确定

  中钢热能院与上市公司同意并确定,在利润承诺期内每年中唯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首先对截至当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与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中钢热能院应当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承担相应补偿义务并按照约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4、补偿方式

  《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发生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而需要补偿义务主体进行补偿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在需补偿当年年报公告后按照《补偿协议》规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主体当年应补偿金额,同时根据当年应补偿金额确定补偿义务主体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向补偿义务主体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需补偿当年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一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补偿事宜,对应补偿股份以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利润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向补偿义务主体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主体应当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偿,补偿义务主体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以上市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为限。

  各补偿义务主体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若补偿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则上市公司可以依据协议的违约条款向补偿义务人进行追偿。

  5、标的资产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利润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内目标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主体应当参照约定的补偿程序另行进行补偿。补偿数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向补偿义务主体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

  补偿义务主体另需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

  6、补偿股份的调整

  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其按《补偿协议》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送给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补偿股份的数量调整为:按《补偿协议》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7、业绩承诺的范围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入中唯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将不计入中唯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

  8、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的确定

  (1)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

  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

  上述(1)和(2)对应的收益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不计入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

  (三)湖南特材

  冶金矿业作对湖南特材业绩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1、目标公司自资产交割日(本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过户至中钢天源名下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资产交割日当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若资产交割日在2017年度内,则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均大于等于零元。

  2、中钢天源拟向目标公司投入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产生的收益将不计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净利润。在业绩承诺期间,募集配套资金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确定:

  (1)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配套资金存储在募集配套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2)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配套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

  上述(1)和(2)对应的收益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不计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净利润。

  3、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每年进行年度审计时,由负责中钢天源年度审计工作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当年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专项审核报告显示目标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数,则中钢天源可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发出书面补偿通知书。本公司在收到补偿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无条件向中钢天源进行补偿,补偿数额为专项审核报告显示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数的绝对值。

  4、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中钢天源可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减值测试得出的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总额,中钢天源可于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发出书面补偿通知书。本公司在收到补偿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按两者的差额以现金方式无条件对中钢天源进行补偿。

  5、上述承诺自本次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可撤销。”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2019]核字第90042号),中钢制品院、中唯公司及湖南特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中钢制品院、湖南特材完成了2018年度承诺业绩,中唯公司2017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0.10万元,低于业绩承诺金额1,518.44万元,累计应补偿金额717.47万元小于2017年度已经补偿的金额1034.10万元,本年度中唯公司不再进行业绩补偿。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5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院”)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工程”)、中钢集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业”)、中钢集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中钢集团安徽刘塘坊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刘塘坊矿业”)、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热能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02.2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文军、毛海波、张野、王云琪、张功多、虞夏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2018年度,公司向中钢邢机采购辊轴、辊套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相关产品销售低于预期,导致原材料采购规模较预期下降所致。

  公司向中钢热能院销售仪器仪表、芴酮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该公司实际订单低于预期。

  公司向中钢制品工程销售模具、期刊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该类业务规模小,预计基数较小。

  公司向中钢工勘销售磁选机及备件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该公司实际订单量低于预期。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钢洛耐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守业

  注册资本:32459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

  主营业务:耐火原料及制品、陶瓷及节能材料、超硬材料、包装材料、检测设备、热工窑炉、发热元件、冶金及矿山设备、机械、电器产品的生产、销售、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及培训;耐火材料性能检测;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和工程咨询,民用建筑设计;经营本企业自营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耐火材料杂志出版、信息服务、广告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中钢洛耐院2018年末总资产为10.59亿元,净资产为2.69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9亿元,净利润138.97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钢洛耐院同受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故中钢洛耐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钢洛耐院是中国耐火材料专业领域唯一的大型综合性研究机构,是我国耐火材料行业技术、学术、信息与服务中心和耐火材料科技成果的主要辐射中心。耐火材料产品国内市场综合占有率达40%以上,与宝钢、鞍钢、武钢等知名钢铁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轧辊产品远销美国、英国、日本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系国内冶金轧辊行业的龙头企业,产品质量有保障,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中钢制品工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红奎

  注册资本:29900.76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26号10号楼1-4层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及机械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质量检测;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矿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中钢制品工程2018年末总资产为3.42亿元,净资产为1.88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2.56万元,亏损2270.93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钢制品工程同受中钢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的情形,中钢制品工程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钢制品工程在分立时取得了中钢制品院原有的后勤部分,具备按约定提供综合后勤服务的能力。

  (三)山东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钢集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美钧

  注册资本:21278.567986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兰陵县城中兴路16号

  主营业务:铁矿资源开发、开采、选矿、加工销售。铁矿石、铁精粉销售。

  山东矿业2018年末总资产为8.89亿元,净资产为2.71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4亿元,净利润8657.75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山东矿业同受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故山东矿业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矿业矿区面积为2.6113km。设计规模为年采选原矿200万吨,最终产品为铁精粉,年产量近60万吨。其经营状况足以支付相关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四)中钢设备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245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26层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总承包;普通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电器及器材、电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建筑用钢结构架及上述设备的备用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建材、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焦炭、橡胶及制品、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家具的销售;汽车批发、零售;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设备招标;工程机械、通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租赁;机电设备成套;成套工程工艺及设备设计;自动化系统及液压系统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进出口业务;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业务,承包与出口自产冶金成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包括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维护;工程、设备监理;设备的售后服务和冶金技术服务。

  中钢设备2018年末总资产为154.68亿元,净资产为38.38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67亿元,净利润4.24亿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钢设备同受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故中钢设备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钢设备系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是集国内外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集成供应、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及设备监理、机电产品设计与制造为一体,开展专业化、国际化经营的工程技术公司。公司拥有国家甲级机电设备成套、国家甲级设备监理和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等多种资质。其经营状况足以支付相关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五)中钢刘塘坊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钢集团安徽刘塘坊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寇晓航

  注册资本:人民币26172.6666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

  经营范围:六安市霍邱县刘塘坊铁矿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4日止),矿产品销售,矿用物资、机械设备购销,技术服务。

  中钢刘塘坊矿业2018年末总资产为10.10亿元,净资产为2.98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73.26万元,净利润31.11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钢刘塘坊矿业同受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故中钢富全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钢刘塘坊矿业创建于2007年6月,由中钢集团和安徽国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公司以矿山采掘、矿石加工及矿产品销售为主要业务,是一座中型采选联合矿山企业。属安徽省861计划重点企业。目前探明工业储量为8246万吨。

  (六)中钢热能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功多

  注册资本:8949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鞍山市鞍千路301号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出口代理、能源审计服务;主办冶金能源杂志。煤化工、化工环保、冶金工艺、工业节能、新型材料、工业自动化控制方面的科研成果转让、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及设备研制、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制;冶金化工环保设备、节能检测设备、煤焦分析仪器制造;机械加工;广告业务。

  中钢热能院2018年末总资产8.36亿元,净资产2215.6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7亿元,盈利6879.47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钢热能院同受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故中钢热能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钢热能院是原冶金部直属院所,自建院以来,中钢热能院始终以煤焦化工工程研究与设计、能源与热工工程研究与设计、新型炭基化学功能材料研制为三大核心业务领域,拥有国家冶金工业焦化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冶金工业炭素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研究、检测机构,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中钢热能院的煤中低温热解技术及装备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拥有垄断市场地位。中钢热能院在与公司的历史交易中付款及时,未发生拖欠货款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中钢洛耐院采购耐火材料、向中钢热能院销售实验室设备;向中钢制品工程销售模具、期刊;向中钢刘塘坊矿业、山东矿业、中钢设备销售矿山设备;接受中钢制品工程提供的后勤服务。

  相关定价原则如下: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中唯公司以市场价格向中钢洛耐院采购耐火材料以及向中钢热能院销售实验室设备、中钢制品院向中钢制品工程销售模具、公司向中钢刘塘坊矿业、山东矿业、中钢设备销售矿山设备都系扩大销售的正常市场行为。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中,中钢制品工程后勤服务系持续性的,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4.公司将与相关关联方之间订立书面合同,约定相关交易事项,不会造成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对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6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研究院”)与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签订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研究院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与中钢新型签订《“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就“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产品技术的开发、工业化产品的设计、工业化应用示范工程的建立、相关市场的调研和开拓以及组建公司制研发机构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开展合作。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文军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该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利用外部智力资源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的行为,是基于中钢新型在石墨材料领域丰富的技术和经验积累,通过合作研发,实现“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的产业化,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当前阶段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利用外部智力资源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的行为,是基于中钢新型在石墨材料领域丰富的技术和经验积累,通过合作研发,实现“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的产业化,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关联交易当前阶段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7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9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至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6.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8年年度报告;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制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议案;

  11.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7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议案4、5、6、7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需以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6)登记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罗恒 陈健

  电话号码:0555-5200209

  传真号码:0555-52002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7”,投票简称为“天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毛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沅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定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52.78%,主要原因系2019年初市场环境好转,业务量增加,原材料采购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4.43%,主要原因系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181.37%,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贵州铜仁金瑞锰业有限责任公司26.5%股权。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8.34%,主要原因系公司相关项目建设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5.76%,主要系发放2018年度绩效及员工薪酬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4.76%,主要原因系收到的保证金及代收的事业费拨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09%,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当期研发投入增加。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1.73%,主要原因系当期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增加,且比较基数较小。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384.08%,主要原因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且比较基数较小。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9.38%,主要原因系铜仁金瑞一季度确认亏损,且上期现金管理收益较多。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0.81%,主要原因系比较基数较小。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142.84%,主要原因系比较基数较小。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11%,主要原因系当期净利润上升,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31.32%,主要原因系当期出口退税较上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9.99%,主要原因系当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且收到的建设项目相关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3.25%,主要原因系代付的事业费和保证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8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到期的理财产品较少。

  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7.06%,主要原因系当期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增加。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资金284.93%,主要原因系公司相关项目建设支付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2.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购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39.46万元,主要原因系收到应付票据的保证金。

  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4.98万元,主要原因系支付应付票据的保证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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