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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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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瞿洪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黎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4.49%,主要系本期经营性项目投入较大,支付保证金较多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65.88%,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03.71%,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4、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重分类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重分类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75.69%,主要系年初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所致。

  

  7、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9.97%,主要系本期公司云南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合作项目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8、本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0.65%,主要系公司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9、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2,066.51%,主要系本期加大货款回款力度,应收账款下降,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冲回所致。

  10、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5.24%,主要系本期公司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亏损减少所致。

  11、本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0.65%,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12、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益所致。

  13、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0,084.80%,主要系本期公司对外捐赠所致。

  14、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0.67%,主要系营业利润下降所致。

  15、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05.06%,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润总额下降影响所致。

  16、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2.48%,主要系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7、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0.01%,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致。

  18、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483.46%,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云南联通项目运营公司亏损所致。

  

  19、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65%,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20、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4.12%,主要系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1、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2.09%,主要系本期公司银行借款净流入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 年3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直接用作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即本次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3月 24 日至2018年9月23日。截止2018年9月14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10月9日办理完成。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703,960,660元减少至691,505,915元。

  2、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9.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为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5月6日)。截止2018 年12月5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22,782,2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最高成交价为 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9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50,033,637.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 年3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直接用作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即本次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3月 24 日至2018年9月23日。截止2018年9月14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10月9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703,960,660股减少至691,505,915股。

  2、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9.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为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5月6日)。截止2018 年12月5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22,782,2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最高成交价为 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9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50,033,637.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瞿洪桂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9-04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公告的中标项目,目前处于收到中标通知书阶段,正式合同尚未签署,不排除可能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2. 在合同签署后,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汇率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3. 本次项目中标,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最终以签订的正 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北京中电兴发近日中标洛宁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291,900,000.00元,北京中电兴发近日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本次公告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项目;

  2、招标方单位名称: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3、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采购编号:宁财采20190308号;

  5、代理机构编号:HNZL-19-003号;

  6、中标价(总价):291,900,000.00元,最终合同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完成指标交易止。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在本项目中,北京中电兴发将利用无人机航拍摄影、数据处理等先进技术对洛宁县全域土地后备资源进行基础地理信息采集及潜力分析,挖掘项目潜力,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地后备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项目实施、指标报备及交易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若该项目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是公司智慧国土业务的重大突破,为构建全域智慧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公司智慧国土项目以无人机技术、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支撑,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与应用服务为目标,基于统一的基础地理空间参考,对土地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展示和应用。同时,通过数据分析的深入挖掘,为未来区域时空大数据、智慧城市等业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该项目的签订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慧城市、智慧国土等项目建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

  公司作为目前中国具有国家多部委核准颁发的包括涉密在内的九个“甲级”资质的总集成商、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及智慧城市运营服务商,在资金、人员、技术、资质等方面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完全具备后期合同签订以后的履行能力,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实施。

  该项目中标总金额为291,900,000.00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89%,最终合同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以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将对公司目前业绩以及未来业绩的提升和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北京中电兴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19-04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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