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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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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王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9-03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9-03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9-03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9年第一季度汽车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9.8%和11.3%。在汽车市场同比下滑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开拓销售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实现2019年第一季度轮胎产品销量同比增加11.70%,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4.78%。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因部分轮胎产品提价及销售产品结构优化,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较2018年第一季度同比增加2.75%。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一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帘子布五项主要原材料总体价格同比降低2.49%。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9-04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6、变更日期:上述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产生的影响如下: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财会〔2018〕15号)通知,公司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本公司于 2019 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将前期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前期划分为其他流动资产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9-04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2019年度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玲珑轮胎”)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不减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4月25日,玲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60,4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35%,该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的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该股份将于2019年7月8日上市流通。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玲珑集团自愿向公司及全体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承诺期”),不以任何方式减持该部分股份,承诺期内对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承诺期内,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自愿将减持玲珑轮胎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玲珑轮胎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上述承诺期满后,本公司依法发生的任何减持玲珑轮胎股份情形,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将严格履行本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1966                公司简称:玲珑轮胎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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