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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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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国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本期项目销售情况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9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63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35亿元,在无异议函出具日起12个月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13)

  3.2.1 2019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国融证券“国融证券-茂丰保理-大名城第X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190号),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8期,由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并设立具体专项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30)

  3.2.3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报告期公司债券兑付情况:2019年3月14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披露《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并于2019年3月25日完成存续3.5亿元规模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兑付资金发放,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回售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存续公司债券共5只(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只,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只),公司债券余额为52.14亿元。本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偿债能力良好。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合作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904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级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1.64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75%,扣除预收帐款后资产负债率为53.8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2019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合并口径)为 -16,544.31万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1.25%。报除上述事项,公司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9-03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季度房地产销售面积18.74万平米,销售金额人民币27.36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通过股权增资方式,与其他股东共同合作开发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西苑村土地面积25,655平方米的一宗地块。(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26号)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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