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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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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2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丛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世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妥善解决双方在合作期间产生的产品故障赔偿责任等相关事项,结合产品质量鉴定结论及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拖欠的款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含成套公司,下同)于2017年6月13日与华锐风电签署了《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就与华锐风电合作中的产品故障问题的损失赔偿金额、拖欠款项的支付及后续供货问题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备忘录,在向华锐风电一次性支付损失赔偿金4.128亿元后,公司不再承担向华锐风电所供全部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任何保障责任;对于截至2017年5月31日华锐风电拖欠公司的货款,在冲抵损失赔偿金后的余额8.96亿元,华锐风电承诺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或通过其他有利于双方公允利益的措施处理。

  针对上述截至2017年5月31日华锐风电对公司8.96亿元剩余欠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偿付5.54亿元,对于剩余3.42亿元,华锐风电向成套公司支付了最迟于2018年6月末陆续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华锐风电分别于2018年4月30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12月29日兑付5,000万元、10,000万元、4.33万元和1,018.79万元。华锐风电于2018年7月以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和土地使用权抵偿10,957.93万元,后于2018年12月11日与本公司、内蒙古公司及瑞通轴承(内蒙古)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通轴承”)签署《资产买卖合同》对抵债方案进行变更调整,但清偿欠款的总额未发生变化,合计仍为10,957.93万元,其中华锐风电将抵债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以资产评估值转让给瑞通轴承,对应价款9,755.08万元由瑞通轴承向本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设备类资产仍然转让给本公司,对应价款1,114.78万元直接冲抵华锐风电对本公司的等额欠款;华锐风电留用评估价值为88.06万元的车辆资产,对应价款华锐风电已支付给本公司。双方于2018年12月2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锐风电拟以资产评估值为交易对价向公司转让其所持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8%股权和华锐风电科技(大连)有限公司100%股权,合计抵偿7,223.28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华锐风电科技(大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变更登记已完成,瑞通轴承已向公司支付定金及进度款合计2,600万元,内蒙古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及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8%股权等资产过户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已派出专人跟踪,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9年2月13日,公司接到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的通知,国投集团将其所质押的6,0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6,200万股,用于为其股东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应的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上述再质押6,200万股股份的质押期限至国投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3.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2年通过复审,2015年通过重新认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进行的再次重新认定,公司将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2018年-2020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丛红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2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裁田长军先生,公司总会计师陆朝昌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戴大双女士和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卫旭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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