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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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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9〕25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6,162,829.1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1,248,890,825.68元,减去按照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616,282.91元,减去2018年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85,656,254.00元,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91,781,117.8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股东和公司未来发展,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8,854,18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185,656,25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06,124,863.89元转存至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叉车、仓储车、牵引车、无人驾驶工业车辆(AGV)等工业车辆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提供智能物流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包括产品配件销售、车辆修理、车辆租赁等在内的工业车辆后市场业务。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体系。在研发方面,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合作等方式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产品;在销售方面,公司通过在国内外设立直属销售分、子公司及授权经销商和特许经销店的方式组建营销服务网络,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的工业车辆产品和服务。在生产制造方面,通过对零部件的自制与采购,利用先进的装配流水线及严格的质量控制手段生产高品质的工业车辆产品。在产业链布局方面,公司围绕主导产品不断寻求上下游优势资源进行整合,强化公司产品关键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引领地位。

  工业车辆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诸多领域,如制造业、物流搬运、交通运输、仓储、出租等行业。报告期内,工业车辆产品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愈发明显,行业整体转型升级的成效已基本显现。市场需求持续提升,行业稳步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周期性保持了正向关系。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43亿元,同比增长20.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亿元,同比增长15.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7亿元,同比增长11.7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358,7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8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于2019年4月19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礼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9〕25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6,162,829.1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1,248,890,825.68元,减去按照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616,282.91元,减去2018年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85,656,254.00元,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7,437,371.8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股东和公司未来发展,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8,854,18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185,656,25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06,124,863.89元转存至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赵礼敏、仇建平、徐利达、徐筝依法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及其他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赵礼敏、徐利达依法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666号十楼会议室。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9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艺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确认意见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9〕25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6,162,829.1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1,248,890,825.68元,减去按照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616,282.91元,减去2018年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85,656,254.00元,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7,437,371.8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股东和公司未来发展,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8,854,18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185,656,25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06,124,863.89元转存至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相关政策的正常会计业务行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0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赵礼敏、仇建平、徐利达、徐筝根据关联关系情况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确系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审核该事项的程序进行了监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 本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本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备注:上述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本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备注:上述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东环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程三红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试制:机械科研产品;制造、加工:液压油缸、液压阀、液压泵及马达、液压件、液压系统、水泵、电机、包装机械(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液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液压机械设备维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814.30万元,净资产14,735.64万元,营业收入31,196.76万元,净利润2,730.98万元(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叉集团董事赵礼敏先生担任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是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2.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深井道浩

  注册资本:92,297.6552万元日元

  经营范围:叉车、牵引车、工程机械用的传动装置、差速齿轮及其部件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及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323.56万元,净资产4,445.05万元,营业收入9,612.92万元,净利润313.60万元(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叉集团高管陈伟强先生担任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是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3.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郭亮路248号

  法定代表人:雷兵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齿轮及变速箱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工程机械车的销售;工程机械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781.29万元,净资产3,521.44万元,营业收入28,801.52万元,净利润355.51万元(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叉集团董事徐利达先生担任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是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4. HANGCHA SOUTHEAST ASIA CO.,LTD

  住所:12/599 Moo 15, Bangna-Trad Road, Bangkaew Subdistrict, Bangplee District, SamutPrakan 10540

  注册资本:4,000,000泰铢

  经营范围:从事进口、销售、维护保养设备、批发、零售、出租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搬运车、集装箱正面吊起运机、叉车,包括相关的设备零部件。

  HANGCHA SOUTHEAST ASIA CO.,LTD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45.37万元,净资产254.85万元,营业收入997.18万元,净利润48.5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杭叉集团持有该公司48%的股权,为该公司联营企业,因此HANGCHA SOUTHEAST ASIA CO.,LTD是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5. 合肥汉和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516室

  法定代表人:陶慧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咨询、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产品数据管理系统、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企业仓库管理系统、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电子商务系统的软件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数控专机设备、检测设备、物流专用设备、智能搬运机器人的研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服务;工业机器人、自动化项目的集成;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汉和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83.48万元,净资产763.14万元,营业收入1,008.46万元,净利润154.84万元(数据已经安徽润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

  叉集团高管任海华先生担任合肥汉和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因此合肥汉和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是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6.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107,524.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产品、五金工具、木工工具、建筑工具、电动工具、塑料制品、灯具、手电筒、文教用品、家具、户外用品、包装材料、激光测量仪、钻切工具、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零件、机电设备、金属制品、办公用品、日用品、激光雷达(非军用)、激光投影仪、消防器材、测量仪器、气动工具、清洁及油漆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安全生产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焊接设备、泵及管件设备、管道配件、建材、润滑剂(油膏)的销售;机器人、机械手、电气控制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广告制作、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4)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35,285.27万元,净资产662,852.95万元,营业收入593,171.11万元,净利润73,887.7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摘自该上市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7.杭州巨星钢盾工具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7号2幢

  法定代表人:田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五金工具,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塑料制品,照明电器,包装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金属制品,户外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餐厨用品,货架,计算机,电子设备;智能系统、电气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设备、应用软件、自动化工程的集成、研发、技术服务及上门安装;服务:五金工具的上门安装及维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国内广告制作、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钢盾工具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8.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李政

  注册资本:5,036.738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玩具和电动工具,线路板,锂电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9.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住所: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海塘路南

  法定代表人:王时中

  注册资本:46,4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工具、金属工具制造、加工;机电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出租;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0.浙江巨星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启辉路11号1幢

  法定代表人:池晓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机、金属工具、五金产品、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及批发;机电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巨星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1.杭州巨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58号1幢2-3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毅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激光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电气控制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电子产品、照明工具、五金工具、机械零部件的研发,智能化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批发零售:激光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电气控制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智能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设备、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照明工具、五金工具;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2.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4幢5层

  法定代表人:郑洪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系统、电气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安装及技术服务,智能工程、自动化工程的集成、技术咨询、工程建设及安装,计算机、电子设备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及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先生均担任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3.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经济技术开发区10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沈金荣

  注册资本:78,703.70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车胎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汽车附属用油、汽车装饰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监事程欣先生担任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4.常州华达科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丁香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配件、农业机械配件、激光平地机、精密激光仪器、测量仪器及金属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常州华达科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5.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1,233.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仪器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模具开发及销售;大地精密测量仪、电子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电子水准仪、激光三维扫描仪、三维感知传感器及系统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6.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5号3幢

  法定代表人:许承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电器产品、玩具、机电产品(除小轿车)(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 批发、零售: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电器产品、玩具(除国家专控)、机电产品(除小轿车);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7.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新昌大道西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白洪法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柴油机及配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铸造发动机部件及机械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检验检测服务;柴油机及配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持有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及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先生担任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8.杭州巨星谢菲德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7号2幢405室

  法定代表人:卢承漂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户外用品、餐厨用品、办公用品、文教用品、日用品、五金工具、工艺礼品;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谢菲德贸易有限公司与杭叉集团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19、郑州嘉晨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姚欣

  注册资本:19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电子仪器、电动车配件的技术研发、设计及销售,进出口贸易;工程机械电器的生产。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高管徐征宇先生担任郑州嘉晨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20、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晖山路1号2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许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道路车辆的动力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系统梯次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新能源电池及配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充电桩销售,安装;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高管金华曙先生担任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销售与劳务服务:依据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各关联方签署的相关框架协议进行2019年可能发生的数额预计。该协议规定就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和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等所有交易均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确认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并规定了在具体交易时各方须就交易量和具体价格签署具体合同便于履行。

  2.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上述联营关联方,租用本公司厂房及办公场所,双方签有租赁协议;该等协议价格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利于降低采购销售成本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1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拥有较好的执业素养和水平,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和立场,认真负责的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2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金额:公司拟以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16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以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概况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安排,充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前有效。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6、 具体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7、 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达到相关标准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三、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

  1、公司购买标的为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3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5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6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7元,共计募集资金109,798.2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4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5,318.2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58.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3,46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1,577.1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88.31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042.15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43.7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619.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32.0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272.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的集团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系通过打造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有效规范管理模式,整合业务体系,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改善内外部信息沟通渠道,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研发效率和供应链管理水平,增强营销渠道掌控能力,推动公司业务、财务一体化进程,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经公司2018年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根据公司规划和布局调整,将5 万台电动工业车辆整机及车架项目中的电动工业车辆整机组装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临安青山湖科技城横畈工业园区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 666 号(原地名为:浙江临安经济开发区东环路 88 号)。

  (二)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年产5万台电动工业车辆整机及车架项目完工日期从2017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的集团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完工日期从2018年6月30日延期至2018年12月 31日。

  (三)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经公司2019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投产,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8,189.2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 5万台电动工业车辆整机及车架项目》中的车架项目已于2017年12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电动工业车辆整机组装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临安青山湖科技城横畈工业园区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相府路666号,年产5万台电动工业车辆整机组装项目(含配套的3万台门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19年3月31日。

  注2:《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本期终止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846.00万元及对应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03.94万元合计7,249.9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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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4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项项目名称:“年产5万台电动工业车辆整机及车架项目”、“年产800台智能工业车辆研发制造项目”、“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的集团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投向:拟将节余募集资金8,189.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总净额的7.92%。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5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6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7元,共计募集资金109,798.2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4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5,318.2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58.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3,46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电动工业车辆整机及车架项目”、“年产800台智能工业车辆研发制造项目”、“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的集团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已完成投产,共使用募集资金87,608.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062.33万元(含利息及项目尾款及保证金等),扣除项目尾款及保证金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189.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其中“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预计投入6,860.00万元,于2018年11月2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并已将该项目资金6,860.00万元及利息收入403.94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建设中,本着谨慎、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利用公司自主研发、自主改造设备及自有场地的优势,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最高的效能,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项目资金。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及费用。

  (二)减少了设备购置部分。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技术革新,对原有项目设计布局、工艺流程的改造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使采购成本得到有效控制,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三)2018年10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公司收购了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资产包,对现有厂房和设施设备进行部分改造就能满足相关生产要求,于是终止了该项目的建设。2018年11月2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支出,对于暂未使用募集资金采用安全性的现金管理的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8,189.29万元(已根据项目合同扣除相关尾款及保证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支付完项目尾款及保证金(含期间利息收益)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六、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建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杭叉集团本次首次公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5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

  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杭叉”)、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租赁”)、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重机械”)、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进出口”)。

  ●担保金额: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作为宝鸡杭叉的控股股东,拟为其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额度;

  杭叉集团作为杭叉租赁的控股股东,拟为其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额度;

  杭叉集团作为杭重机械的控股股东,拟为其提供新增最高额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额度;

  杭叉集团作为杭叉进出口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建行杭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6,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议案》,因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19年度为相关控股(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2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同意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宝鸡杭叉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租赁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额度。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杭重机械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新增最高额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额度。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进出口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建行杭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6,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相关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具保函、付款交单(D/P)等业务操作等。

  本次公司拟为宝鸡杭叉、杭重机械、杭叉租赁、杭叉进出口等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杭重机械、杭叉进出口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公司为杭重机械等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按照相关程序签署相关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1、子公司名称: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纺西村111号

  4、法定代表人:祁翔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20.06万元

  6、经营范围:叉车、电动车辆(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运搬机械、起重机械主机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凭产品合格证制造)、叉车修理、起重运输机械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9.86%,宝鸡市液压机械厂持股2.00%,另外持股28.14%的股东为祁翔等35名自然人。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8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495,877.56元,资产净额为30,455,345.39元,营业收入为57,228,773.49元,净利润为3,230,912.37元。2019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045,892.92元,资产净额为29,270,225.81元,营业收入为9,500,828.99元,净利润为17,287.62元。

  (二)1、子公司名称: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相府路666号

  4、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经营范围:叉车及其它工程机械的维修、安装、租赁、销售;叉车、工业车辆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叉车、工业车辆配件销售;仓储物流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含4家控股子公司间接持股)为81.00%,另外持股19.00%的股东为熊皓等2名自然人。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8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8,954,689.22元,资产净额为68,744,136.61元,营业收入为87,418,260.40元,净利润为12,063,967.89元。2019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9,386,317.41元,资产净额为71,860,913.46元,营业收入为25,516,667.56元,净利润为3,116,776.85元。

  (三)1、子公司名称: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王家山路5号

  4、法定代表人:徐利达

  5、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

  6、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工程机械;加工、销售:机械零配件;机械设备的租赁;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8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686,180.02元,资产净额为21,945,831.47元,营业收入为75,358,890.74元,净利润为4,530,148.51元。2019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7,758,998.02元,资产净额为24,460,635.14元,营业收入为29,508,885.73元,净利润为2,514,803.67元。

  (四)1、企业名称: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杭州市石桥路398号

  4、法定代表人:徐利达

  5、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

  6、经营范围:观光车、牵引车和推顶车、轻小型起重设备、叉车及配件、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叉车工程机械、机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50.8889%,另外持股49.1111%的股东为吴建新等10名自然人。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8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6,085,421.23元,资产净额为32,677,486.33元,营业收入为2,292,922,778.12元,净利润为1,066,791.98元。2019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4,202,673.74元,资产净额为33,542,512.63元,营业收入为493,271,766.82元,净利润为865,026.3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00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18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6.75%。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杭叉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叉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6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张民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调整,张民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此次张民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对张民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经营决策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照有关规定,公司国有法人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陈伟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陈伟玲女士符合《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伟玲,女,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会计师。2013年至2016年10月,任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部长助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其间: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兼任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7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1、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期初的影响如下:

  ■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358,7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1、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4)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5)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列示。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3)公司评估了原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股权,选择不同的计量方法对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相关政策的正常会计业务行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8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0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 666 号杭叉集团办公楼十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0日

  至2019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礼敏、徐利达、陈伟强、任海华、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5月9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311305,(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 666 号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71-88141328

  传真号码:0571-88926713

  联系人:陈赛民、黄明汉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298                公司简称:杭叉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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