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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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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127,5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8,253,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激光全息模压制品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19项发明专利和11项实用新型专利,已形成了以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为核心的系列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烟酒、化妆品、药品、食品等领域的防伪包装。

  公司产品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按照行业惯例,可将激光全息防伪纸细分为激光全息防伪转移纸、复膜卡两类产品,根据产品与终端光信息载体结合方式的不同,可将激光全息防伪膜细分为激光全息防伪转移膜、复合膜两类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原材料采购、研究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体系,结合市场需求与自身情况,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纸、原膜及涂料,主要在国内市场采购,市场供应充足。公司采购模式流程如下:

  (1)采购申请:使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或公司备库计划,查核仓库库存情况,不足时提出采购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并根据内部管理要求通知供应部。

  (2)采购合同发出:采购合同经审核无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发后,采购员将采购合同发送至供应商确认。

  (3)供应商发货:供应商对采购合同进行确认,采购人员将经供应商确认后的采购合同存档,并通知供应商发货。

  (4)质量检验、物料入库:仓库工作人员根据供应部核对签字的送货单收货,由品管部对物料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收货完成后,供应部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与财务部联系并办理付款相关事宜。

  2、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均根据下游客户不同的防伪技术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故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订单式生产,严格按照以销定产。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1)产品要求:由营销部负责对顾客提出的产品要求进行识别,并组织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评审。

  (2)策划:依据对产品要求的识别结果,由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策划、试样、验证。

  (3)产品实现:生产中心根据策划结果、工艺要求和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生产计划安排产品生产,同时对生产过程实施全程控制。

  (4)质量检验、产品入库:由品管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由营销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工作。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为各中烟工业公司及其指定的印刷企业。

  依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报告期内国内各中烟工业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烟标等烟用物资,针对此类规模大、实力雄厚的目标客户,公司营销部门协调各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参与目标客户发起的公开招投标,中标后,客户与公司签订框架供货合同,具体产品的规格、数量、金额根据客户提交的采购订单确定。技术团队配合销售人员为客户提供设计方案和后续跟踪服务。

  此外,针对其他不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的客户,由销售人员通过商业洽谈获取订单,技术团队配合销售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定制和跟踪服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包装行业包括纸制品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容器包装、玻璃容器包装、包装印刷、其他包装及包装机械制造等七大子行业。

  运用激光全息防伪技术生产制造的全息光学防伪产品通过其微纳米条纹,可以获得特定的光栅衍射效果,产品具有防伪、装饰、环保等功能,满足下游客户在防伪、美观等方面的要求,市场上统称为镭射包装材料或全息防伪材料。公司所处行业位于包装行业子行业包装印刷、纸制品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容器包装产业链的上游环节,本行业的技术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了下游企业的产品性能,是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

  我国包装材料社会需求量大,科技含量日益提高,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之一。到2020年,中国包装工业将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建成一个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才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中国包装工业。包装工业已成为“朝阳”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未来包装工业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对包装材料本身的研发及应用,更注重包装材料表面功能的研究与开发,让包装材料赋予诸如防伪识别、美观装饰、可降解回收等特定的功能。我国包装工业整体生产水平还不高,未来包装工业的持续发展还需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包装的功能早已不仅仅限于保护商品、便于运输等,它已经成为商品的价值增长点之一,是提高商品附加值的重要环节。因此在终端市场,包装企业越来越注重包装的个性化、功能性以及对环境的影响。

  未来,随着消费升级以及卷烟、酒、化妆品、药品、食品等日用消费品对产品包装在环保、美观和防伪等方面的要求提高,采用激光全息防伪标签及包装材料的日用消费品数量会明显增多,原有普通印刷包装将逐渐被替代,国内高端激光全息防伪包装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5502.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7.08万元,同比增加15.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63.51万元,同比增加4.3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40,526,020.70元,减少“管理费用”40,526,020.70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20,931,994.13元,减少“管理费用”20,931,994.13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家,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无变动。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1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127,5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8,253,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亿元的人民币贷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开具承兑汇票),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本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同时授权总经理在本议案贷款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贷款,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富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充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127,5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8,253,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与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9年 4 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7、9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 9:00 至 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

  2. 邮政编码:312000

  3. 联系电话:0575-88122757

  4. 传真:0575-88122755

  5. 电子邮件:jinghuasdm@163.com

  6. 联系人:邵波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2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6,539.12万元。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账号为:377973521097)人民币19,800.00万元;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575903174410502)人民币10,0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账号为:19535101040026312)人民币6,739.1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86.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17]49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443.77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其中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8,388.60万元、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17万元;2018年度,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823.6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720.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账号为:377973521097;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575903174410502;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账号为:19535101040026312。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3个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720.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720.98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间差额16,000.00万元,系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本报告三(五)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异常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1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至,公司未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重新授权。2019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浙商证券于2019年1月22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6,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更加合理配置资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同意公司终止精准定位激光全息薄型金属板项目,将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珠海市瑞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4.46%股权、珠海市欧科创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2%股权,最终实现对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募集资金变更投入总额14,045.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3,252.00万元,账户银行利息净额及理财收益793.10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2018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总变更金额为14,045.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变更投入13,252.00万元,银行利息净额及理财收益变更投入793.10万元,此处列示金额为募集资金本金变更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我们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8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我们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

  ■

  我们还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准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公司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建设、薪酬体系等方面积极献策进言,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2018年3月29日, 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分别发表了《关于董事会一届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8年5月23日, 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24日, 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我们积极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一)2018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8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树立公司诚信、规范的良好形象。

  

  

  ■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4月20日起搬迁新地址办公。公司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及公司网址均保持不变。现将新的办公地址及投资者接待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

  联系电话:0575-88122757

  传真电话:0575-88122755

  邮政编码:312000

  公司网址:www.sx-jhjg.com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 和“利息收入”的明细项目。本次公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进行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本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 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公司代码:603607                                                  公司简称:京华激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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