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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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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49,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139,262,240.00元,母公司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133,094,666.15元结转下一年度。2018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完整的大健康产业链的现代化制药企业,业务范围从中药材种植、中药材贸易、新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到药品集中配送及电子商务,并逐步向化药、生物药扩张。在加快“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民生建设中,始终秉承“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服务宗旨,坚持将“以人为本”作为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行为准则。公司目前是“以中药为核心、化学药、生物药协同发展;以心脑血管类药品为重点、多种治疗领域布局”的产品格局。主导产品为国家驰名商标“珍宝岛”的系列产品。

  公司可生产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煎膏剂、原料药等10个剂型,产品涉及心脑血管类、感冒类、骨折及骨质疏松类、免疫力增强剂类、护肝类等多个类别。公司共拥有44个品种、63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其中27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甲类品种 10 个,乙类品种 17 个),12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个独家生产品种血栓通胶囊、复方芩兰口服液、灵芪加口服液。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血塞通(冻干)、舒血宁注射液、注射用骨肽等产品。

  2018年共已完成发明专利申请22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2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 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项;2项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专利共133项,其中发明专利73 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58项,共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2项。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医药工业:公开招标采购模式与战略合作采购模式相结合。

  公开招标采购模式:采购范围主要是中药材、原辅料、包材、设备、基建工程五大类别,建立了对市场价格进行动态分析的平台,通过公司平台以及国内第三方招采平台的形式,发布招投标信息,加强供应商的绩效管理能力,对供应商有针对性地管理和整合,建立供应商分级标准及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客观评价,实行差异化管理。

  战略合作采购模式:与国内外具有技术优势、价格优势及售后服务优势的一线供应商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建立战略合作的模式,达到降低采购成本以及提升采购质量的目的,最终提高企业效益及综合竞争力。

  (2)医药商业:集中采购模式与创新服务采购模式相结合。

  集中采购模式:设立专业的采购部门负责筛选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直接采购成品药或医疗器械,整个采购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订单制定、付款、入库、结算等流程均在ERP系统中完成,实现采购全程可追溯;同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平台化管理,建立了供应商集中服务管理体系,实时对库存周转进行监管,严把质量关,综合利用上游供应商资源实现价格优势,从而体现了集团化平台管理优势。

  创新服务采购模式:创新服务即对供应商提供创新型服务,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吸引各大上游生产企业。积极为供应商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向服务型商业公司全面转型。坚持与国内外优质生产企业进行合作,扭转原有的买方市场思想,时时关注国内外生产企业的研发动向,主动争取和研发能力强,具有前沿产品资源的上游企业合作。现已经建立起优质的上游客户群。

  (3)中药材贸易:集中采购模式与多重联合战略采购渠道模式相结合。

  集中采购模式:对于生产需要的中药材原料,成立专门的中药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采购。采购部门在各大中药材流通市场建立中药材信息网点,并建立市场价格动态分析的平台,掌控中药材原料的行情变化,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库存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进行灵活机动、科学合理的采购。

  多重联合战略采购渠道模式:中药材采用自建种植基地和供应商直接采购双重采购渠道模式。如公司主要原材料三七药材,除了向当地种植大户供应商采购外,在产地投资设立文山天宝种植有限公司及云南哈珍宝三七种植有限公司,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从事中药材三七的种植,为公司提供原料药材。通过以上途径来确保我公司原材料三七的供应。

  对于公司所需其他中药材原材料,均属于市场供应充足的大宗药材,公司主要按市场价格向供应商直接采购的方式,结合采购计划和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进行部分战略储备。同时,公司通过自建产地、市场办事处,直接对接产地、市场供应商,从而控制药材优质货源,减少药材流通环节,缩短药材存储周期,提高药材质量的途径保证原材料供应。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依据销售计划、成品库存、产品检验周期、新产品交接安排、原辅料库存及设备产能等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召开产销对接会,逐品种产销对接,确定生产计划后,审批下达执行。

  制定成品标准库存、物料及成品有效期预警机制,规避积压情况发生。同时为了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均一、稳定和可靠,公司严格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全方位保障产品的质量。

  3、销售模式

  (1)医药工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基础、促增长、推转型”的经营战略思想指导下,积极开展营销变革,销售以“自营模式”为主导,以“商务分销”为辅助,针剂与口服制剂并重,分产品、分规格、分终端操作,并整合商务渠道、加强学术引领作用,提升销售服务质量,建立覆盖全终端的销售网络。

  (2)医药商业

  医药商业主要的销售模式为医疗单位分销模式,重点销售对象为各大公立医疗单位,公司先从供货商采购产品备货,在收到医疗单位订单后,公司安排物流服务并及时运送产品,同时进行相关售后服务工作,主要利润来源于药品进销价差,赚取配送费用。同时也有少量业务面向零售药店销售并配送药品。

  (3)中药材贸易

  借助公司中药全产业链优势,持续推进道地药材资源产业布局,在中药材的主产区和专业市场,建设多个办事处和子公司,并组建自营销售团队,面向全国药企及药材专业市场客户开展针对性销售,建立生产企业、产地流通客户及市场流通客户全终端销售业务。

  (三)业绩驱动因素

  医药工业

  (1)全终端覆盖精耕细作

  报告期间内,公司在原等级医院、基层医院销售针剂产品的基础上,新增口服制剂销售,并新增OTC药店终端销售,实现公司覆盖全终端的销售网络。

  (2)有效提升销售服务质量

  公司按照内控要求,建纲建制,制定完善“产品价格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市场信息动态收集体系、物流发货保障体系”等,为市场开发、销售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并确保经营合法合规。

  (3)大力发展口服制剂销售

  在稳定针剂产品销售的同时,公司重点推广独家产品血栓通胶囊、复方芩兰口服液、灵芪加口服液,以及儿科用药小儿热速清糖浆等口服制剂,布局等级医院、基层医院、药店等终端,多轮驱动,全力开发终端、促进上量,提升市场占有率。

  (4)学术推广提档升格

  报告期内,以“政策准入是前提、临床价值是基础、专家资源是依托、有效证据链是保证”的策略思路开展各项学术推广工作。

  公司核心产品血栓通胶囊、舒血宁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已纳入《临床路径释义》、《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药物信息表单》;复方芩兰口服液、小儿热速清糖浆纳入《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小儿内科-药物信息表》和《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呼吸系统疾病-药物信息表》,为临床用药提供了依据。

  医药商业

  面对近年来医疗改革政策频出、医药行业整体增速放缓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公司顺应医药行业市场变化,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以促进商业发展。

  (1)在内部运营方面公司积极探索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模式,以调整促创新,以创新谋发展。在服务创新方面,提升了客户服务和药学服务质量。在管理创新方面,进行战略规划、业务布局、 优化流程、规范与精细管理、资本运作等,提升整体管理能力。

  (2)在外部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拓宽服务范围,丰富医疗单位服务模式,加快医药流通领域的布局和拓展。

  (3)积极引入合作伙伴开展全方位合作,同时加强优质上游供应商资源引入。

  (四)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阶段

  (1)供给侧改革为工业发展增加动能,降低负担。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外部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和国内资源生态约束不断强化下,制造业逆势而起,达到国家“增质量、提效益、去杠杆、降成本”的结构性要求。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显著提升至76.7%,实现利润总体同比增长14.7%,资产负债率为56.7%,同比降低0.4个百分点,工业业务成本同比减少0.29%。

  (2)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显著。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3.4%,同比增长0.7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8.5%,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在工业中的占比持续提高,对经济发展起引领带动作用。

  (3)制造业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走向世界。

  货物进出口贸易额22.3万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出口11.9万亿元,增长6.5%,加快1.8个百分点。鼓励本土制造业企业研发创新并重视自主知识产权,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重塑品牌形象走向世界。通过降低关税、开放制造业与服务业市场等举措,引入国际企业竞争。

  2.周期性特点

  医药需求是真正的刚需,需求弹性较小,与宏观经济的相关度较小,行业周期性很弱。影响医药需求的因素主要是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随着总人口数量的增多,以及老龄化的加剧,总体需求的持续增长是不可逆转的趋势。目前,我国人均用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随着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老龄化比例的加大、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医疗体制改革及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我国医药行业的需求将持续高速增长。

  3.公司所处地位

  公司是业务横跨医药工业、商业经销、中药材经营等多领域的大健康综合性医药企业,具备领域优势和产品优势,经营风格稳健,盈利能力显著。现已形成完整的医药产业链经营模式,集药材种植、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公司医药工业位居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名单,在行业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忠诚度,拥有“2012-2017年度品牌文化建设标杆企业”、“2017年度最具科技创新力中药企业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企业荣誉。凭借良好的口碑,多年来与各类商业伙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2018年与中国工商银行达成战略合作,成为工行“2020年度总行级合作客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68.29%为虎林创达截至2019年4月15日收盘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68.29%为虎林创达截至2019年4月15日收盘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1亿元,同比增长-11.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亿元,同比增长-11.2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共25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5户,减少2户。

  本公司属医药制造行业。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合剂、糖浆剂(含中药提取)、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穿琥宁、七叶皂苷钠、埃索美拉唑镁、埃索美拉唑钠、盐酸莫西沙星)、无菌原料药、煎膏剂(含中药提取)、浸膏剂、中药提取(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灸(炒、灸法(酒灸、醋灸、盐灸、蜜灸、姜灸)、制炭、煅、蒸、煮、炖、煨)、直接口服饮片)生产;中药材收购、批发、零售;农、林、牧产品收购、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分)子公司营业范围:

  ■

  注:哈尔滨哈南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亳州珍宝岛中药材有限公司、安徽珍宝岛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于本年度注销。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09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9-017号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9-012号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9-013号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9-014号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9-015号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9-011号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1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2018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2019-01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平房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烟台一路8号办公楼一楼贵宾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登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通讯地址:哈尔滨平房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烟台一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  话:(0451)86811969

  传  真:(0451)87105767

  邮  编:150060

  联系人:张钟方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1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及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在各行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融资项目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项目借款、委托贷款、银行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各类融资业务,担保方式采用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将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包括原材料购买、生产资金、项目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授信额度内融资有效期为一年。

  具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 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1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珍宝”)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哈珍宝生产经营需求,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19年度为哈珍宝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风险可控。该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目标,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19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1%,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哈珍宝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1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5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2018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另外差旅费、住宿费等审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结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审计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与专业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次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4 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15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统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统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 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四项会计准则。

  2、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具体内容如下 :

  1、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15号通知的修订要求拟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 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1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列表调整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1.2利润表相关科目列表调整如下: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3现金流量表调整如下:

  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2.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 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2.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2.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无需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1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业绩暨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本次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投资者可通过网页或微信公众号两种方式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暨利润分配说明会,具体参与方式详见下文“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决定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召开“2018年年度业绩暨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届时,公司管理层将就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未来发展等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

  三、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暨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同华先生,副总经理郭以冬女士,财务负责人葛秀萍女士,董事会秘书侯旭志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方式一:登录“上证e访谈”,网址:http://sns.sseinfo.com/talkIndex.do。

  方式二:

  (1) 微信扫一扫“上证e互动”公众号二维码:

  ■

  (2) 点击“关注公众号”,进入“上证e互动”公众号主界面;

  (3) 点击屏幕左下方“首页”目录,在弹出的子目录中选择“e访谈”,弹出e访谈界面;

  (4) 点击“最新访谈”,进入“最新访谈”页面,选择“珍宝岛2018年年度业绩暨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依据提示即可提问参与交流。

  投资者也可在2019年4月26日至29日12:00前,通过公司传真或者电子邮箱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号码:0451-87105767

  邮箱:zbddsh@zbdzy.com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1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7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15年4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58万股,发行价格为2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08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6,695,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392,300.00元,款项已于2015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开立的3500080129001211807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21020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已使用1,371,950,228.73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8,262,313.47元,募集资金余额63,704,384.74元。(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募集资金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情请见2018年12月22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8-051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5年5月1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中药提取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分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2015年7月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孙公司安徽珍宝岛医药药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珍宝岛”)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2015年9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7月7日、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临2015-003、临2015-010、临2015-020号公告),《三/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 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募集资金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情请见2018年12月22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临2018-051号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 月 26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03567                公司简称:珍宝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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