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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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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简称:路畅科技;股票代码:002813)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9楼9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3.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提案4.00: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5.00: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6.00: 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7.00: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提案8.00: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提案9.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10.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11: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一)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非表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均已分别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专项公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05月14日(星期二)9:0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14日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路畅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 “路畅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9425735。

  5、会务常设联系人:赵进萍

  电话:0755-26728166

  传真:0755-29425735

  邮箱:shareholder@roadrover.cn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2、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件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3”,投票简称为“路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0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名称和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0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现场送达公司或以传真、邮寄方式送达公司。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回执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20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24日在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均为现场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守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为163,052万元、年末公司负债为96,212万元、年末净资产为66,84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75,698万元、营业利润829万元、利润总额9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166万元、非经营性损益19,862万元。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 2019年 4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03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00,000元。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8年度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议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议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议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我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为163,052万元,比上年年末162,054万元增加0.62%;年末公司负债为96,212万元,比上年年末95,900万元增加0.32%;年末净资产为66,841万元,比上年年末66,154万元增加1.04%。

  经审计,我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75,698万元,比上年同期77,394万元下降2.19%;营业利润829万元,比上年同期2,798万元下降70.38%;政府补贴收入911万元,比上年同期849万元增加62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06万元,比上年同期0万元增加106万元;利润总额935万元,比上年同期2,798万元下降66.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166万元,非经营性损益19,862万元。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23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19年 0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2018 年 6 月 15日颁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起,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 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可能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 原列示于“营业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调整列示于“其他收益”;

  13、 原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企业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2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晟丰达”)销售公司生产的汽车电子产品预计不超过66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0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标准,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8年1月1日-2019年04月25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在2018年度截至本公告日与同一关联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入股晟丰达,取得晟丰达30 %的股权,成为晟丰达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晟丰达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采购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拟与晟丰达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利用其对前装产品市场的理解、对前装产品的规划、定义能力及其在前装车厂销售渠道的经验和优势。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在2019年度向晟丰达公司销售汽车电子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600万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公允性向管理层进行了问询。我们认为,公司与晟丰达公司的关联交易经事前审核,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内容合法,定价遵循公允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2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畅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丰新材料”)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畅丰新材料2019年度与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子公司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成铁料”)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全资子公司畅丰新材料拟向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全资子公司龙成铁料采购原材料水渣及其他生产所需产品预计不超过15282.81万元;向龙成铁料销售自产微铁预计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0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西峡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秀梅女士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082.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标准,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8年1月1日-2019年04月25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在2018年度截至本公告日未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之配偶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全资子公司;南阳畅丰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龙成铁料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金额根据南阳畅丰实际投产后的预计生产量预测,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南阳畅丰新材料公司生产基地位于西峡县,龙成铁料能为其提供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水渣,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就近采购销售能使公司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西峡龙成铁料的关联交易经事前审核,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内容合法,定价遵循公允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畅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部分不超过50,000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公司拟对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额度范围内的贷款、开立保函及其他业务等提供不动产权、应收账款、设备等进行抵押担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二、 审议程序

  2019年04月24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融资申请等合同文件的签署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本次授信额度为50,000万元,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抵押担保的内容

  公司拟以名下不动产、应收账款、设备等为该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主要财产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不动产权、应收账款、设备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担保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2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05月10日(周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张宗涛先生、独立董事陈琪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蒋福财先生、财务总监熊平先生、招商证券潘青林先生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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