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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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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9—01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其中,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8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数据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其中,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89万元;同意将《关于续聘2019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9—012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商誉、应收款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专业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的评估、相关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535.46万元,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535.46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59.40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3,859.4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18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535.46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59.40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3,859.40万元。
四、独立董事出具的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请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9—013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的期限进行延长。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期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72号《关于核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增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95.8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8,571,456.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428,539.1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23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二、拟延期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各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9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资金额5,115万元,项目投入进度46.93%,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资金62,033,534.53元(差额为利息收入)。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拟将该项目延期至2019年末。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后续计划
该项目因产业化大楼的建设工程进度调整而有所延期,预计建设工程在2019年完工。延期情况说明如下:
1. 该项目因产业化大楼的建设工程规划办理进度原因而有所延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7年3月底获得;
2. 产业化大楼开工后,结合工程所在场地的实际地质情况和试桩效果,于2018年7月变更工程设计方案,因此导致工程进度有所延迟。
目前,产业化大楼已完成部分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推进顺利,该项目预计于2019年完工,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募投项目延期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延期是基于当前的项目实施进度而做出的;且延长项目期限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募投项目延期的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延期是基于当前的项目实施进度而做出的;且延长项目期限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募投项目延期的事宜。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延长该募投项目期限是基于当前的项目实施进度而做出的,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9—01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瑞雄、景广军、王福铸、黄双全、蒙锦昌回避了本项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整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其中,公司2018年度向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日立电梯(中国)”)销售产品、商品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公司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向日立电梯(中国)供应电梯零部件的增长超预期。
二、关于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对2019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的预测,公司拟调整2019年向日立电梯(中国)销售产品、商品类别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由原预计金额25.84亿元人民币调整至29.97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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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
(一)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含广日集团)
1、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1)企业名称: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智集团”)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蔡瑞雄
(4)注册资本:230,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3楼
(6)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企业总部管理;计算机零部件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电气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配件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汽轮机及辅机制造;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电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模具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维护保养;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安装;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机器人系统生产;机器人修理;机器人销售;机器人系统销售;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物业管理;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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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广智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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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的独资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的规定,广智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集团”)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蔡浩
(4)注册资本:123,878.1266万元人民币
(5)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东塔12层
(6)主要股东: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设备批发;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广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的规定,广日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1、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简介
(1)企业名称: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法定代表人:関秀明
(4)注册资本:53,880.6194万人民币
(5)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办公大楼62层
(6)主要股东:株式会社日立大厦系统公司、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日立电梯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电梯安装工程服务。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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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董事长蔡瑞雄先生、副董事长蒙锦昌先生在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的规定,日立电梯(中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山西平阳广日机电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山西平阳广日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平阳”)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郭琳芳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侯马市红军街48幢
(6)主要股东: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液压设备、电液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标准紧固件制造。低压电器零部件组装。紧密零件的加工、制造。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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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阳为公司参股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二)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三)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作为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
(四)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五)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公允确定价格。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前,公司已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先审阅,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2018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批准的预计总金额,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该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公司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G栋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19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9)及《广日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6)。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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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2:00
(七)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2楼
(八)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20-38371213
传真:020-38373152 邮箱:grgf@guangrigf.com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股东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入会场;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事先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9—016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骆继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核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8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859,946,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2,997,344.75元。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拟订的《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修订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期限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延期是基于当前的项目实施进度而做出的;且延长项目期限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募投项目延期的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