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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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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25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工业厂房政策性搬迁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工业厂房政策性搬迁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拟向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资产抵押授信或应收账款融资,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

  本次授信额度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操作相关事项。

  5、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纪振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刘同科、韩彬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编制了《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刘同科、韩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3)。

  三、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26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虎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工业厂房政策性搬迁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工业厂房政策性搬迁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4、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6、审议通过《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虎根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编制了《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27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工业厂房政策性搬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镇区具体规划调整,由于湖州市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铝业”)与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织里镇政府”)就栋梁铝业位于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西侧、利济西路南侧、万谦漾路北侧、梦华蕾路东侧的工业厂房进行政策性搬迁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搬迁事项”),经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本次搬迁事项涉及的补偿款总额为63,490.64万元。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工业厂房政策性搬迁协议〉的议案》,拟同意栋梁铝业与织里镇政府签订《工业厂房政策性搬迁协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搬迁事项的相关协议及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搬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搬迁事项涉及的工业厂区位于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西侧、利济西路南侧、万谦漾路北侧、梦华蕾路东侧;涉及的工业用地面积为304,697.07平方米(457.046亩),房屋建筑面积205,242.58平方米(其中有证房产建筑面积176,490.33平方米,无证房产建筑面积28,752.25平方米)。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及湖建发[2014]229号文件关于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关于本次政策性搬迁及补偿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1、本次搬迁是由于湖州市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在政府主导下的企业搬迁。甲方有权代表政府主导此次搬迁工作。

  2、乙方厂房工业用地面积304,697.07平方米(457.046亩),房屋建筑面积205,242.58平方米(有证房产建筑面积176,490.33平方米,无证房产建筑面积28,752.25平方米)。

  3、甲方因收回乙方上述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一次性政策性搬迁土地款等,总计63,490.64万元,大写陆亿叁仟肆佰玖拾万零陆仟肆佰元整。

  4、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乙方应在15日内将土地证及房产证交给甲方,并配合其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5、最迟在2020年12月底前,乙方完成地块内相关设备搬迁、厂房拆除等清理工作,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且宗地通过环保资质单位确认无需土壤环境修复(如需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约定,原地块上所有资产全部由乙方清理。

  6、乙方向甲方交割不动产权证后,在搬迁未完成之前,甲方允许乙方继续在原地块上生产经营,但不得擅自出租、抵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甲方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搬迁资产存放费用。

  7、甲方视乙方搬迁工作进度支付政策性搬迁土地款等款项,最迟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8、乙方如在2021年3月底前未能清理完毕的,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从2021年7月起向乙方收取已支付补偿款项利息,直至乙方将地块移交甲方。

  9、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10、本协议签署后,并经乙方母公司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搬迁事项涉及的工业厂房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栋梁铝业的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由于合同约定栋梁铝业有权继续使用本次搬迁事项所涉及的工业厂房,故短期内不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

  2、栋梁铝业拟投资建设年产35 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用于本次搬迁事项所涉及的生产经营转移的需要,若新建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将有效解决本次搬迁过程中生产场地、人员安置和产能转移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3、关于本次搬迁的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搬迁事项涉及的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栋梁铝业在本次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搬迁补偿款项支付进度以及新建项目实施进度等事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28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议案》,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铝业”)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拟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4,5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450万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主体:栋梁铝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年产35 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织里镇318国道

  4、项目投资:

  (1)项目总投资拟为人民币1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4,5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450万元;

  (2)资金来源:拟申请贷款人民币5亿元,其余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

  5、项目建设周期:3年,预计至2021年12月结束。

  6、项目建设内容:

  ■

  7、项目实施后,预计营运期正常年年利润总额2.5亿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27.39%,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3年)7.6年。

  以上数据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因素、经营管理运作情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二、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有助于解决栋梁铝业政策性搬迁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安置、产能转移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并将有助于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栋梁铝业政策性搬迁事项的搬迁补偿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目建成正常投产后,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将有利于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提升,对公司的中长远发展有积极的正面影响。

  三、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部分产品及产业系原公司经营业务的转移,具有较强的市场保障能力。新涉及的部分产品及产业目前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但随着国家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变化,可能会影响新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全球经济的稳定性和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需求变化,从而对本项目后续的市场拓展有一定影响。

  (2)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整体投资额较大,实施周期较长,资金能否及时到位将影响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审批风险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履行项目备案等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栋梁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29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的议案》,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健康”)投资建设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项目总投资拟为人民币58,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合计46,000万元、土地及费用9,850万元、铺底资金2,15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湖南村

  4、项目投资:

  (1)项目总投资拟为人民币58,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合计46,000万元、土地及费用9,850万元、铺底资金2,150万元。

  (2)资金来源:计划申请银行项目贷款38,000万元,企业自筹20,000万元。

  ■

  5、项目建设周期:3年,其中土建及配套工程建设期为2年,预计第3年投产。

  6、项目建设内容:

  ■

  7、项目实施后,预计营运期平均年利润总额1.6亿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27.2%,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7.64年。

  以上数据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因素、经营管理运作情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二、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是公司医疗器械业务发展布局的重要环节,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够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前期投资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一定的财务风险。该项目投产后的影响取决于市场环境和业务开拓进度,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明显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目建成正常投产后,将增加公司在医疗器械业务领域的产品线,将有利于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提升,对公司的中长远发展有积极的正面影响。

  三、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及产业,目前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但随着国家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变化,可能会影响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全球经济的稳定性、产品应用领域和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需求变化,对本项目后续的市场拓展有一定影响,存在市场方面的潜在风险。

  (2)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整体投资额较大,实施周期较长,资金能否及时到位将影响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技术更新换代、生产能力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若项目产出不能如期达到规划目标,则不能实现预期投资效益,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3)审批风险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履行项目备案等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30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及其下属公司TECMED AFRICA(PTY)LTD(以下简称“特迈克非洲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控股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费率:年借款利率5.00%。

  4、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5、审批程序: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纪振永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事项。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注册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路西侧(温岭市惠创轴承有限公司内)

  6、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股权结构:

  ■

  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赵守明、庄惠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公司2018年度未对万邦德医疗提供过财务资助。

  1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资信情况良好。

  (二)TECMED AFRICA(PTY)LTD(特迈克非洲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9日

  2、注册资本:1000兰特

  3、注册地址:TECED CENTRE,GEORGE ROAD, ERRAND GARDENS, MIDRAND, JOHANNESBURG 1685

  4、经营范围: IMPORT, WHOLESALE, DISTRIBUTION, SERVING AND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AGENTS FOR MEDICAL EQUIPMENT 。(进口,批发,分销及服务,以及国内和国际的医疗设备代理商)。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股权结构:

  ■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纪振永系安兰证券有限公司董事;赵守明、庄惠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公司2018年度未对其提供过财务资助。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资信情况良好。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除前述披露的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外,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本次均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其余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鉴于被资助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且其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因此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内部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落实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的战略布局,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七、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5,50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8%。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31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拟对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部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1亿元,具体担保计划如下:

  ■

  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操作相关事项。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铝业”)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69327770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铝合金板材、带材、型材、箔材、PS版(不含电镀、氧化)、五金制品及模具、镁合金制品、铝棒的制造加工销售;门窗加工、安装;铝合金模板、支撑、紧固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及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木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栋梁铝业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2、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健康”)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路西侧(温岭市惠创轴承有限公司内一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伍千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制造、销售;利用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万邦德健康尚处于设立阶段,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万邦德健康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3、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慈医疗”)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协作区汇源路2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奇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5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医疗器械及设备、医疗器械应用软件、生物技术、医药及保健类产品;销售:医学教学模型、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健身器材、机电产品、床上用品、厨房用具、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服务:非医疗性健康咨询、成年人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康慈医疗为公司持有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4、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铝合金型材、铝棒、五金制品及模具、镁合金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门窗加工、安装;纺织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外经贸厅批文),医疗器械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子公司及相关金融机构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对康慈医疗的担保金额较小,因此康慈医疗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或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均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需要,增强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提高了公司的贷款效率,降低了整体融资成本,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计划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度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0%;

  包括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不超过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4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4亿元,不超过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05%,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4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32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了《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摘要,并于2019年4月20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8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将报告书补充、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并修订报告书摘要相应章节的内容(本说明中的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公司已在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七)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中补充披露了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相关内容。

  2、公司已在报告书“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四、本次估值与预案预估值差异合理性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本次资产预估交易价格调整的具体原因、测算的具体过程及主要参数,说明所选取的参数与前次测算的变化情况;补充披露了前后两次评估时万邦德制药未来盈利预测、业务拓展情况、核心竞争力、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对标的交易价格调整的公允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并说明了本次交易价格对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补充披露了万邦德制药历史业绩情况、同行业公司业绩增长速度、市场发展和在手订单等情况,详细说明万邦德制药业绩承诺下调的原因、合理性及万邦德制药的经营状况;补充披露了万邦德制药的业绩承诺调整与资产预估交易价格调整之间的匹配性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33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7日。

  8、出席对象:

  1)2019年5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逐项审议《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9.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9.02)发行方式;

  9.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9.0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9.05)交易价格;

  9.06)发行数量;

  9.07)股份锁定期安排;

  9.08)上市地点;

  9.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10)过渡期损益归属;

  9.11)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9.12)决议有效期;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的议案》;

  13)《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5)《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6)《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22)《关于签署〈工业厂房政策性搬迁协议〉的议案》;

  2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议案》;

  24)《关于投资建设万邦德-中非医疗科技园项目的议案》;

  25)《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7)《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21项、第27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21项、第26项议案均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前述第5-27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股东登记表》(附件二)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13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石佳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2699791,0572-3158810

  传真号码:0572-27803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

  邮 编:31303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82

  投票简称:万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现登记参加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在“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下打“√”表示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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