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63号”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事宜,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兴业证券需履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授权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近日,公司与兴业证券签订了《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兴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海通证券委派刘昊先生、赵春奎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刘昊先生、赵春奎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刘昊先生和赵春奎先生简历
刘昊,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管理学硕士,曾经负责并担任签字保荐代表人的项目主要有:建设银行、易事特、上实发展、齐峰新材等IPO、再融资项目。
赵春奎,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曾负责并担任签字保荐代表人的项目主要有:北特科技、厦门国贸、恒星科技、三花股份、浦东建设、天夏智慧(原索芙特)等IPO、再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体与相关债项2019年度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对公司及发行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旭升转债,债券代码:113522)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旭升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大公国际,评级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
大公国际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旭升股份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旭升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该信用评级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