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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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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9-03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参林”或“公司”)于2019 年 4月23日发布《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在货物销售、采购、仓储等各类关联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18,307.70万元,实际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额度6,691.71 万元,在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具体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

  注:2017年预计中广东名森医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更名为广东天宸医药有限公司。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2018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19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货物的销售、采购、仓储运输服务及租赁等,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14,370.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允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允合理的。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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