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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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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原持有公司股份12,712,0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5%)的股东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钜投资”)因借款纠纷一案于2018年11月9日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0,000股。近日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发现,因司法执行,其于2019年2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79%,占公司总股本的0.05%),现将上述股东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公司股东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钜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宸钜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意向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完毕,但不排除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调整减持时间的可能性,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无需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2、承诺履行情况

  宸钜投资所持股份已于2018年3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由于司法执行,宸钜投资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宸钜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东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三、备查文件

  (一)股份成交对账单;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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