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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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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皖江物流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烈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

  (1)2018年10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淮矿”)计划自2018年10月26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1,658,800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3%,且不超过116,587,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32号公告)。

  (2)2018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上海淮矿2018年10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6,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156%。增持后,上海淮矿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3,902,8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6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41号公告)。

  (3)2018年11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上海淮矿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32,79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844%。增持后,上海淮矿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6,692,8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3.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42号公告)。

  (4)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上海淮矿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2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38,855,2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00%。截至2018年12月26日,上海淮矿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77,725,3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00%。增持后,上海淮矿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75,548,1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4.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48号公告)。

  (5)2019年1月26日,公司发布《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上海淮矿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间(即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88,67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28%。本次增持完成后,上海淮矿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6,502,8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4.8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02号公告)。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相关事项

  2019年2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傅家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傅家德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03号公告)。

  3.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相关事项

  2019年3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改选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3月13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赵兴国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赵兴国先生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联席会议,选举张卫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19年3月13日至2020年4月6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05号公告)。

  4.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补选监事会主席相关事项

  (1)2019年3月21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黄新保先生的书面辞职函,黄新保先生因工作、职务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施夕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06号公告)。

  (2)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施夕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2019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6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15号公告)。

  (3)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施夕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9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6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16号公告)。

  5.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676,132,518.52元,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587,155,405.00元;该议案经公司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09、015号公告)。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关事项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增加了公司经营范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10号公告)。

  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1)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25号公告)。

  (2)2019年3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公告》,公司在董事会授权其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的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并按期收回了本金,共计取得收益3,013,497.14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04号公告)。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

  (3)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11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使用该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调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12号公告)。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本次上市流通股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认购的本公司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761,128,95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886,261,065股,不存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14号公告)。

  1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相关事项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告》,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减值测试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扣除自交割完成日至减值测试基准日期间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因素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采矿权资产评估值为111,410.00万元,加计2015年7-12月、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采矿权相关资产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93,230.08万元,折现至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采矿权资产可比口径2015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164,860.00万元,较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采矿权资产评估值增加51,446.08万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17号公告)。

  11.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根据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的授权决策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并实施事项:

  (1)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发电公司”)及淮南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南港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相关事项

  为满足发电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和淮南港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经发电公司、淮南港公司申请,决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发电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可提前归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还款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按季付息,该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发电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淮南港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可提前归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还款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笔贷款主要用于保障淮南港项目建设正常进行。

  (2)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合肥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肥港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相关事项

  为保障合肥港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经合肥港公司申请,决定同意公司向合肥港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可提前归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该笔贷款主要用于保障合肥港项目建设正常进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9-01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宝春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9-01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根据《证券法》68条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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