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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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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297,086,377 (1,310,927,490-13,841,113)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283,245,291((1,008,405,762-21,294,000)*1.3)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4.45%,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6.97%,主要系本期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2.24%,主要系公司计提的2018年度薪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1.37%,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2.4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18.70万元,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期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71.71%,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备库采购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168.45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77.64%,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备库采购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2月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浙江伟星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要经营净水等相关业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82MA2DTMXW23。

  2、2019年3月公司以自有资金800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伟星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技术研发、对外投资等,注册证明书编号:2802533。

  3、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同意公司循环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2019年1-3月及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70,400万元,其中已经到期收回本金的合计为13,800万元,实现收益为233.25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5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53%。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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