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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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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上次及本次授权事项的概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申请融资的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0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为满足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二、 本次申请授信融资的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19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后续此事项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在2019年将与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旅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2、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越龙山旅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认定为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作为其参股股东,在其对外采购(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等)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服务等时,公司在与其他竞争方的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揽权。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11 亿元范围内,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回避表决。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和内容内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额与实际发生额差异的原因是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实际需要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 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越龙山旅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 10.1.3条有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兰溪市梅江镇中兴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洪忠喜

  注册资本:肆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9月4日

  营业期限:2013年9月4日至 2063年9月3日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农业项目开发,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摄影、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日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服饰的销售,食品经营(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越龙山旅游现有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3、关联方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与浙江越龙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旅游产业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目前该旅游项目尚处于工程建设期,还未开始实际运营,尚未产生收入和利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付款方式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主要为房建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工程及房建设计、景观设计、信息服务等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日常交易事项。

  1、工程定价政策:

  工程计价按以下计价标准计取:

  1.1房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1.2古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1.3市政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

  1.4景观部分(园建、配套建筑、园林小品等)定额套用优先依次为《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1.5上述范围之外的工程计价,将以市场平均水平和公司承揽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计价水平相平衡的原则计取,以保障相关计价的合理公允。

  工程款支付方式:

  ■

  2、设计定价政策:

  2.1建筑规划设计计费标准

  ■

  2.2景观规划、市政设计、室内设计设计计费标准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精神计取,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一定下浮进行取费,具体在具体合同中双方予以协商确定。

  设计类服务的付款方式:

  设计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分五次支付,如下表。

  ■

  3、信息服务、运营管理定价政策:

  公司提供信息服务、管理等定价将在具体采购相关服务时将以市场平均水平和公司承揽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计价水平相平衡的原则计取,以保障相关计价的合理公允,并以具体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分期确认收入,以相关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审议批准相关合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的经营范围、发展规划方向和业务发展需求,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与执行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相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计取,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菏泽苗木基地建设项目、补充工程流动资金项目。

  ●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安排:金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菏泽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326.77万元(含利息收入)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0元,共计募集资金30,2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2,300.00万、保荐费用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8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35.00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9号)。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与子公司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子公司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子公司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5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止2019年4月23日,结余的募集资金6326.77万元(含利息收入)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的余额外,差额部分已根据董事会的审议情况执行,已临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予以结项。

  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四、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苗木基地项目节余资金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金额。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公司今后业务发展对自供苗木需求不会产生巨量增加,且对成苗需求不具紧迫性,通过增加小苗培育数量以获得稳定性成长收益,更具现实意义,故原计划采购的规格较大的苗木改为采购规格较小的苗木能够有效地控制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效利用各方资源,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建设的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也形成了一部分资金结余。

  五、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326.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改善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 该事项有效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 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改善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 该事项有效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改善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 该事项有效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调整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元成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章良忠先生、独立董事许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章良忠先生、许文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章良忠先生、许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章良忠先生、许文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章良忠先生、许文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章良忠先生、许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章良忠先生、独立董事许文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独立董事津贴有关情况如下:

  (一)同意公司换届选举,提名祝昌人先生、姚丽花女士、周金海先生、张建和先生、乜标先生、朱仁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同意公司换届选举,提名陈小明先生、张明先生、涂必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 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候选人资料,我们认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根据对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 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本次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祝昌人先生、姚丽花女士、周金海先生、张建和先生、乜标先生、朱仁华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陈小明先生、张明先生、涂必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我们同意将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祝昌人先生简历

  祝昌人,男,1967年,项目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格润基金董事。目前,祝昌人先生同时担任元成传媒执行董事兼经理、北嘉投资执行董事、金湖元成执行董事兼经理、菏泽元成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品正执行董事兼经理、元成产业控股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宏峻建设执行董事兼经理、元成设计集团执行董事兼经理。祝昌人先生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国内来杭投资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祝昌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46万股,通过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9.2万股,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姚丽花女士简历

  姚丽花女士,女,1981年,项目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锦江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助理、杭州国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杭州原创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历任元成股份资本运营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姚丽花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三)周金海先生简历

  周金海,男,1968年,项目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1年至1999年,任杭州大光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9年至2012年,历任公司项目经理、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周金海先生同时担任金湖元成监事、菏泽元成监事。

  周金海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表兄弟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万股,通过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万股,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四)张建和先生简历

  张建和,男,1961年,大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任浙江省园林绿化副总经理、浙江省园林副总经理;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元成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任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建和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2万股,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五)乜标先生简历

  乜标,男,1963年,项目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浙江工商大学MBA教育中心任副主任。2014年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MBA学院院长。

  乜标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六)朱仁华先生简历

  朱仁华,男,1964 年,汉族,硕士学历,高级记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日报农村部记者、浙江日报经济周刊部副主任、浙江日报农村部副主任、浙江日报教科部主任、浙江日报采访中心副主任兼经济部主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商杂志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2011年至2016年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浙商杂志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至2018年2月任浙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浙商发展研究院秘书长。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浙商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朱仁华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小明先生简历

  陈小明先生,男,1967 年,汉族,本科学历,三级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嘉兴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职员、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小明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张明先生简历

  张明,男,1982年,汉族,博士学历,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Kangwon National University访问学者;2009年7月至今任中国计量大学环境工程系副教授;2016年7月至今任SCI期刊《Environmental  Geochemistry and Health》编委、编辑。

  张明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三)涂必胜先生简历

  涂必胜,男,1964年,硕士,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7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

  涂必胜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 (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相关信息: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102572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洪东辉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16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2018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公司对此事项进行说明,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换届选举,提名祝昌人先生、姚丽花女士、周金海先生、张建和先生、乜标先生、朱仁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换届选举,提名陈小明先生、张明先生、涂必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报表合并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10,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2019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报表合并体系内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借款、委托贷款等形式的财务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对其收取相应的资金使用费率为7%(年化利率),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19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与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祝昌人为本议案关联方,因此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予以结项,并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在中国境内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1) 本次发行的面值和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本次发行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未扣除发行费用)。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数量上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政策、规章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未获认购部分将向其他有意向认购的投资者发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具体政策或监管要求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本次发行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无持有期的限制。如相关法律法规对交易对象认购本次公开增发的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该等股份的限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未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本次发行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祝昌人目前直接持有公司7,1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1%,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通过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159.2万股股份,同时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为祝昌人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2400万股股份,假设本次公开增发股份数量达到上限4,000万股,本次公开增发完成后,祝昌人先生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低于33.70%,且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为其一致行动人,祝昌人先生实际控制的股份不低于38.73%,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公司本次公开增发相关事宜获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增发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就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议案》

  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政策、对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和市场条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全权决定并负责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政策、对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和市场条件,制定、调整、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股票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具体认购办法,或者决定终止本次发行等事项;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代表公司磋商、拟订、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合同,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其他一切文件;

  (4)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保荐承销协议、委托协议或业务约定书等法律文书;

  (5)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申报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6)如果将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提出反馈意见、要求的,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据此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

  (7)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全权负责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股份认购协议等一切协议和文件,开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若适用)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9)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可以授权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相关服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要求,公司编制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履职情况报告》,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监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16点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全体监事参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报表合并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10,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2019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报表合并体系内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借款、委托贷款等形式的财务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对其收取相应的资金使用费率为7%(年化利率),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19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与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予以结项,并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在中国境内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1) 本次发行的面值和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本次发行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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