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汝捷1、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慧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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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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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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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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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8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截止定期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7,434,900 股,成交金额为 42,327,262.15 元(含交易相关费用),成交均价约 5.693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30%。股票锁定期自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1月 14 日。
2、 2019年3月20日,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及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签署了《投资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合作协议》。为了响应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公司拟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投资设立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项目拟总投资45.5亿元,将通过三期建设,最终达到年产10万套燃料电池发动机及电堆等核心部件的产能。同时在重庆市分期建设35座加氢站。
目前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正在进一步筹划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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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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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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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汝捷 1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