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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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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05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海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贵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8年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湛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2018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江西绿润、江门绿顺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广东绿润100%股权。2018年2月1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90,130,548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并于2018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9年1月,公司完成了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部分的非公开发行工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564,012股,每股发行价格5.78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999,989.36元,扣除发行费用18,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4,999,989.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002号《验资报告》。同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月1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83,564,012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并于2019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东岸湿地公园项目

  2016年6月29日,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就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由大兴园林作为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3亿元(含补充协议)。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项目累计完成工程进度3.13亿元;本工程截至2019年3月31日已累计收款1.98亿元。

  2、思南郝家湾项目

  2017年2月8日,公司收到大兴园林与发包方贵州乌江石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就中标项目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方就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项目工期约11个月;项目投资估算约4.62亿元,大兴园林负责除古寨保护工程以外的3.37亿元(据招标文件)。由于项目部分工作面拆迁延期,导致部分房建及配套工程延期,大兴园林与发包方贵州乌江石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达成新的约定,项目合同在2019年6月30日以前全面完成,完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申请进度款。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2.96亿元,本工程截至2019年3月31日已累计收款0.098亿元。

  3、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017年10月16日,大兴园林收到罗甸县林业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大兴园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中标人。本项目合同价格8.63亿元(最终合同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项目施工期限24个月。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3.93亿元;本工程截至2019年3月31日已累计收款1.79亿元。

  4、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

  2018年8月7日,大兴园林收到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大兴园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海南津杭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的中标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09亿元,服务时间20年。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1.74亿元。

  5、三亚市崖州区梅联社区镇海村滨海地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2018年12月25日,大兴园林收到招标方三亚市创意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大兴园林中标“三亚市崖州区梅联社区镇海村滨海地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价格7,183.48万元,项目工期:360天。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项目累计完成工程进度0.27亿元;本工程截至2019年3月31日已累计收款0.18亿元。

  6、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

  2018年1月9日,大兴园林与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中标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北岸:老口枢纽-托洲大桥、北岸:蒲庙大桥-邕宁枢纽)。PPP项目建设工程投资额84,675.85万元,项目合作期限20年零3个月(含建设期1年3个月)。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1.13亿元;本工程截至2019年3月31日已累计收款0.83亿元。

  7、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

  2018年3月6日,广东绿润收到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广东绿润中标“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本项目预算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9,300万元,可用性服务费为人民币9,201万元,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人民币124元/吨,合作期限20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2018年4月20日,公司收到PPP项目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的《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合同》。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69.25万元。

  8、肇庆市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采购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新增面积项目

  2018年4月25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肇庆市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采购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新增面积项目的中标公告”,广东绿润作为第一中标人,中标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新增面积项目中的西片区新增清运保洁面积,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7,356,588.00元/年;单价:人民币6.58元/年/平方米;服务要求:自合同约定的执行时间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018年6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绿润与肇庆市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的《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政府采购合同书》。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914.56万元。

  (三)合作开发海垦·南田马术文化小镇项目

  为充分利用海南省政策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充分依托三亚当地丰富的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马文化主题旅游,布局文化旅游产业。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圣华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签署马术文化小镇合作合同的议案》。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圣华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华旅游”)与海南农垦神泉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跃华马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海垦·南田马术文化小镇项目合作合同》,各方就共同合作开发海垦·南田马术文化小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战略合作。项目概算投资额为人民币30亿元,项目建设期为72个月。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合作项目。

  2019年3月22日,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海南瑞神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其中海南农垦神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40%股份,圣华旅游持有项目公司30%股份,深圳市跃华马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30%股份。

  2019年3月28日,海垦·南田马术文化小镇项目已获得《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四)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次债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申报文件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海林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05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05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05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2019年4月24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鉴于上述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05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瑞泽”)、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于近日召开股东会,经其股东审议并通过了利润分配事宜,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琼海瑞泽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琼海瑞泽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2,492,639.20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琼海瑞泽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22,717,184.75元。

  2、金岗水泥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岗水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9,396,864.13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金岗水泥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138,957,012.81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琼海瑞泽全部分红款22,717,184.75元、金岗水泥全部分红款138,957,012.81元。

  公司本次所得分红将增加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但不增加本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19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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