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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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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9-27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鲍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力、财务总监石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金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

  1. 2019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DG资本”)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46,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10%。

  2. 2019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本次减持截止到2019年3月14日,IDG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46,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10%。(    公告编号:2019-10)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鲍民

  2019 年 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2186            股票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9-24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26)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9-27)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9-25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12:00截止表决。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监事5人,实到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6            股票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9-26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即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己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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