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2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仁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朱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轶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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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2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周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28《2019年一季度报告正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9-29《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10日(周五)14:30在杭州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9-30《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一季度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上有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2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促进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盘活账面资产,加速资产周转,降低资金风险,提升运营质量,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合格管理人设立“浙商中拓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以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拥有的销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权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三年。
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为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拥有的销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权。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
(二)交易结构
由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成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本公司购买合格基础资产。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最终将按约定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要求,对专项计划账户内可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各项税费、报酬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应获分配的专项计划利益的部分进行差额补足。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5%-6%,具体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4、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第三方合格投资人认购。
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三、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一)管理人
公司本次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将由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二)差额支付承诺人
公司拟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具体内容以公司出具的《差额补足承诺函》为准。
四、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修订、签署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2、通过相关程序决定聘请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3、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以及交易内容;
4、办理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影响,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六、专项计划审批程序及存在的风险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发行,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专项计划的产品结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3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周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议案1、2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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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刘静、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00014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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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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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打“√”。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